昨天,東莞理工學院一份通報批評文件在網絡上刷屏了。
不是因為這份通報有多嚴厲,而是因為它批評的對象,是一名送外賣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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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文件顯示,這名學生于2026年4月8日在學生社區送外賣,被學校認定為違反了《東莞理工學院學生社區管理規定(修訂)》第三章第十二條第(六)款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通報批評。文件上寫著:“希望同學們引以為戒,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不能在宿舍進行商品零售、代銷代購、打印復印、送外賣和派發傳單等活動,不能將宿舍作為倉儲空間或場所。”文件上還蓋著“準許張貼”的印章。
消息一出,輿論瞬間炸鍋。4月17日當天,東莞理工學院相關人士向媒體證實確實發布了該通報,但當天下午就被收回了,收回原因暫且不明。記者致電學生工作部,工作人員表示需向上級匯報后才能答復。
一份通報,發了又撤,這背后的信息量,值得我們每一個人深思。
一、通報批評的,是“送外賣”,還是“努力”?
讓我們先看看事情本身。
一名大學生,利用課余時間在學生社區送外賣,送的是外賣,付出的卻是汗水和時間。在大學生群體中,類似這樣勤工儉學的學生不在少數。他們可能是為了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可能是想靠自己的雙手賺取生活費,也可能只是想提前接觸社會、積累經驗。不管是哪一種,都是在為自己的未來努力。
然而,學校的一紙通報,讓這份努力被貼上了“違紀”的標簽。
或許有人會說,學校有學校的規定,學生就應該遵守。沒錯,遵守校規是學生的基本義務。但問題在于:規定本身,有沒有問題?規定禁止的是在宿舍進行“送外賣”等活動,但宿舍到底是學生的生活空間,還是學校可以隨意劃定禁區的“管轄地”?如果一個學生只是從宿舍出發去送外賣,甚至在宿舍樓道里接了一個單,就要被通報批評,這是否過于上綱上線?
更值得追問的是,學校在制定這項規定時,有沒有考慮過那些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有沒有想過他們為什么愿意在課余時間頂著烈日、冒著風雨,一單賺幾塊錢?因為他們需要這份收入,需要這份靠自己雙手掙來的尊嚴。
二、“發了又撤”的通報,折射了什么?
這次事件最值得玩味的一個細節是:通報發布的當天下午就被收回。學校相關人士確認了發布和收回兩個事實,但對收回原因語焉不詳。
“發了又撤”,本身就說明了很多問題。
如果通報沒有問題,為什么要撤?如果處罰沒有問題,為什么不能堅持?
答案很可能是:校方自己也意識到,這份通報站不住腳。
在網絡輿論的放大鏡下,學校快速反應、及時止損,固然值得肯定。但撤通報只是治標,真正的問題——校規是否需要修訂、管理是否過于僵化、學生權益是否被充分尊重——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解決,類似的事件遲早還會重演。
事實上,類似事件并非孤例。就在半個月前,重慶工信職業學院一名大一學生,同樣因家境困難在校內兼職送外賣補貼生活費,收到了學校的擬警告處分告知書。校方以“違反其他學生公寓管理規定”的兜底條款擬處分,但該條款并未明文禁止配送外賣。事件曝光后輿論嘩然,校方緊急叫停了處分流程。有網友評論說,校規中從未寫明“學生不得送外賣”,卻用“造成不良影響”等主觀彈性表述定性行為,屬于典型的“欲加之罪”。
更有律師指出,學生勤工助學的權利受法律保護,學校不得用模糊的兜底條款隨意限制,校規要讓學生看得懂、易遵守,處罰必須有明確、具體的條款支撐。
從重慶到東莞,半個月內兩起類似事件接連發生,這顯然不是巧合,而是暴露出部分高校在學生管理方面存在的共性問題:規則模糊、管理僵化、缺乏共情。
三、送外賣的學生,到底錯在哪里?
學生送外賣,影響學業了嗎?大概率沒有。能在課余時間堅持送外賣,說明他有時間管理能力,有責任心和執行力。
學生送外賣,給學校造成損失了嗎?也沒有。相反,他是在為自己和他人提供服務,同時為社會創造了價值。
學生送外賣,違反了哪條法律?更沒有。送外賣是合法的勞動行為。
那么,學校處罰的依據是什么?很多網友指出,校規中從未明確禁止“學生送外賣”,校方卻用“造成不良影響”等主觀彈性表述來定性,這本身就是管理惰性與規則工具化的表現。
其實,高校禁止學生在校內從事經營活動,并非沒有合理考量。學校擔心外賣騎手影響校園秩序、帶來交通安全隱患,也擔心宿舍成為商業倉儲場所影響學生正常生活,這些出發點無可厚非。但這些擔憂,不應成為“一刀切”禁止學生勤工助學的理由。正如光明網評論所言:維護校園秩序和支持學生自立并不相互對立。
學校與其簡單地禁止學生送外賣,不如進一步細化管理規則、加強引導。劃定配送路線、限定時段、規范配送方式,甚至將校內外賣配送納入正規勤工助學體系,既能保障秩序,又能為學生提供更多有尊嚴的兼職機會。管理的核心不在于封堵,而在于疏導;教育的價值不在于嚴苛,而在于成全。
四、高校管理,何時能多一點溫度?
這起事件的背后,折射出部分高校管理思維的一個深層次問題:把大學生當成需要被“管控”的對象,而不是具備獨立人格的成年人。從“禁止宿舍掛床簾”到“限制課余兼職”,此類“一刀切”管理屢見不鮮,背后是高校對“風險”的過度焦慮——害怕外賣車輛引發安全事故、擔心學生兼職影響學業、擔憂食品安全責任歸屬……于是用最簡單的“禁止”替代最復雜的“引導”,用最僵硬的“處罰”替代最溫暖的“關懷”。
但大學之所以為“大學”,不僅在于傳授知識,更在于培養健全的人格、獨立的思想和擔當的精神。如果一個學生在大學里勤工儉學都要被通報批評,那他畢業后進入社會,又會怎么看待規則、看待制度?
有評論指出,教育部《高等學校勤工助學管理辦法》明確,勤工助學應堅持“立足校園、服務社會”的宗旨,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和學習的前提下有組織開展。學生在校內開展合理兼職活動未被禁止,且符合“自立自強、服務校園”的政策導向。由此可見,學校的“一刀切”管理方式,與政策精神存在明顯偏離。
重慶事件后,有業內人士指出:中止處分容易,更新觀念很難。校方叫停了本次處分流程,卻始終未明確說明當初作出擬處分決定所依據的具體校規條款。這種“中止處分就是妥善解決”的心態,恰恰說明問題根本沒有得到解決。東莞理工學院同樣如此——通報雖然收回,但校規沒有修訂,學生的送外賣行為依然存在被處罰的風險,校方也未就規則的模糊性作出澄清。真正的糾錯,始于透明對話,而非沉默善后。
最后,我想對所有正在為生活努力的年輕人說:你的每一滴汗水都值得被尊重,你的每一次付出都不應該被否定。大學里學到的,不只是課本上的知識,更是面對生活的勇氣和擔當。而這份勇氣和擔當,不應該被一紙通報批評所抹殺。
也希望所有的高校管理者能明白:教育的核心,從來不是用規則去“卡”住學生,而是用制度去“托”起學生。大學之所以為大,在于胸懷寬廣、多元包容,也在于制度的合情合理、尺度恰當。讓學生能夠安全地努力、有尊嚴地生活,這才是高校應該做的。
努力生活的孩子,不該被這樣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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