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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榮耀、和平精英、原神……是許多未成年喜歡的游戲。大人們往往疏于管理,超長的游戲時間里隱藏著不少風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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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解除防沉迷?
江西武寧縣法院宣判了一起以幫助未成年人“解除游戲防沉迷”為名義實施詐騙的案件。據悉,張某某在玩網絡游戲時,因輕信他人可以幫助自己解除游戲防沉迷被騙了800元,但張某某并未報警,反而是學會了這個詐騙套路。他先是發布信息,謊稱可以幫人解除游戲防沉迷限制,在收取被害人費用后又謊稱需要刷流水才能解除,就這樣先后騙取6名被害人共計45000余元!最終,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為了繞過防沉迷系統,有人買號、租號,甚至偷長輩的身份證!這些行為背后,很可能藏著詐騙分子呢!
充值購買虛擬物品?
炫酷皮膚一鍵購買,頂尖槍械動動手指就能擁有,再加上厚實的壓歲錢……對于未成年人在網上消費這件事,家長們可要提高警惕。
四川資陽一位“熊孩子”就上了新聞。據介紹,雷女士發現銀行卡內無緣無故少了3萬余元后立即報警。民警發現,雷女士14周歲的孫子小廖(化名)經常用其手機打游戲,查看其支付寶消費賬單后,果然發現有幾十筆游戲充值記錄。原來,小廖去年十月因病休學在家,偷用雷女士身份信息進行注冊并充值,還將銀行的扣費短信、支付寶賬單等刪除。民警經過兩個多月的努力,開了各種相關資料,最終游戲公司才把錢退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第二十條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充值游戲的行為是無效的,家長可以向游戲平臺主張返還。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適當充值游戲,但對于大額的充值,需要經過家長的同意或者追認后才能發生效力。對于未成年人充值游戲家長確不知情的,家長需要提供相應證據證明注冊賬戶或使用賬戶的時候是由未成年人使用的。
上好網絡素養這堂“必修課”
不得不說,如今網絡游戲已經走入千家萬戶,未成年人在學習之余放松一下也并非壞事,但是本末倒置,必然對身心健康和日常生活造成不良影響。因此,網絡素養這堂“必修課”,家長和未成年人可千萬不能逃課哦!
接下來我們就從2021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說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七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網絡游戲經依法審批后方可運營。
注意:并不是所有的游戲都適合未成年人,那些夾雜低俗、不良信息的一定要堅決刪除!作為監護人,家長要懂得客觀了解、嚴格把關,未成年人也要學會自我辨別哦!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國家建立統一的未成年人網絡游戲電子身份認證系統。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當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實身份信息注冊并登錄網絡游戲。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對游戲產品進行分類,作出適齡提示,并采取技術措施,不得讓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的游戲或者游戲功能。
注意:前文已經有舉例了,繞開防沉迷系統方法很多,還隱藏著風險。有時候,堵不如疏,家長們可以和孩子們充分溝通,說明防沉迷系統可以幫助大家剔除網上不健康的游戲內容,保障未成年人的上網安全和身心健康。同時,家長們也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銀行卡等,減少風險隱患。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四條: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加強未成年人網絡素養宣傳教育,培養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網絡素養,增強未成年人科學、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網絡的意識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
注意:互聯網空間是億萬民眾共同的精神家園,未成年人是互聯網生態建設中的重要主體。而作為家長,我們在提高網絡素養的同時,也要規范自身使用網絡的行為,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網絡的時間,這樣才能有效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來源:法治雅江
編 輯:程曉嵐
責 編:程田慧
審 核:韓 波 孫 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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