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還是中央?權力下放還是地方分權?在再工業化政策的道路選擇上,法國仍在搖擺不定。政府已決定強化省長在這一領域的職能。而成功的關鍵在于更好的協同合作:由大區政府規劃路線,省長負責掃清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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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來,媒體、學者、工業界和政界不斷向公眾傳遞一個明確的信號:再工業化已成為法國乃至歐洲的核心目標。
這一概念背后承載著多重期許:創造長期穩定的就業崗位,將對經濟具有戰略意義的生產環節遷回本土,并推動能源轉型。
一個核心問題依然懸而未決:究竟由誰來主導工業政策的制定與執行?
是國家層面的中央政府,還是自上一輪領土改革以來在經濟發展事務中牽頭的大區政府?亦或是以大區經濟、就業、勞動和團結局為代表的國家派駐地方機構,甚至是各省省長?
在深入探討之前,有必要理清兩個概念:“地方分權”是指將權限賦予由選舉產生的地方行政實體;而“權力下放”則是中央政府將權力委托給其在地方的直屬代表。
在法國,工業歷來是國家事務。十七世紀的讓-巴普蒂斯特·柯爾貝爾被外界視為工業政策的奠基人,因為他是首位對經濟和工業進行系統性、結構性干預的政治家。具體而言,他大力推行建立扎根于地方的強大國家制造局政策。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計劃經濟與國有化政策同樣延續了這一邏輯:由國家層面推動,將中央集權式的統制經濟推向頂峰,但在具體落實時則依賴地方執行。
毋庸置疑,這種歷史積淀影響深遠。它也解釋了為何法國的工業政策始終在巴黎與地方之間復雜的博弈與對話中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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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2年《德費爾法案》拉開地方分權第一幕以來,大區政府在過去幾十年中,在經濟發展政策的制定與執行上話語權日益加重。
如今,它們在法律層面上具備了充分的合法性,盡管在預算方面仍顯不足。大區政府不僅為工業項目保駕護航,還為從中小企業到中型企業的創新活動提供支持。
此外,它們已成為歐洲結構和投資基金的主要管理者。這些職能促使大區政府與企業建立起更緊密的聯系,并借此積累了真正的專業知識與實踐經驗。
各大區的政策及其干預方式顯然存在顯著差異。筆者在新阿基坦大區調研時發現,其作用遠非僅僅發放補貼。
大區政府還負責規劃發展路徑,構建產業鏈,并致力于培育“區域龍頭企業”。它們的優勢在于對地方特性的深刻理解,而這種理解源于與地方各界長期建立的緊密聯系。
不過,分析人士指出,大區政府的軟肋可能在于其財政和人力資源的相對匱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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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國家力量重新介入經濟與工業政策領域。這一回歸的標志性事件,是愛德華·菲利普于2018年主導推出的“工業領土”計劃。
2023年,在吸納了法國審計法院、法國大區協會以及法國市鎮公共合作組織對初版的批評意見后,該計劃經修訂后重新啟動。
此外,該計劃不僅獲得了專屬干預基金的支持,還與國家級項目的區域化落地緊密結合。例如2023年啟動、如今備受矚目的“法國2030”投資計劃,便推出了專門的區域化版本。
國家在地方的行政力量也逐年復蘇。通過大區經濟、就業、勞動和團結局、省經濟、就業、勞動和團結局、國家領土凝聚力局以及各級省政府,中央能夠更有效地管理這些大型項目。
地方參與者證實,這些大型項目通常由國家與地方行政實體協同管理。大區政府往往被限定在咨詢角色。
在這一過程中,盡管人力資源不及大區政府,大區經濟、就業、勞動和團結局依然重新確立了其不可或缺的地位。
這種局面的積極意義在于,它為企業支持體系增加了一個互補甚至有時存在競爭關系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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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另一方面,這也導致政策透明度降低。企業和公眾常常感到困惑,不清楚各項職能究竟由誰負責。
大區省長由此成為國家在地方行動的真正掌舵人,對大區各派駐機構擁有管轄權。而省長則負責地方工業項目的具體實施與跟蹤推進。
正如《市長資訊》所總結的,這是一次“權力的躍升”:省長如今在各部門間扮演著仲裁者的角色,跨部門協調能力得到強化,并在對接企業時擁有了明確的授權。
這種權力平衡的改變,與其說是重新中央集權,不如說是進一步的權力下放。國家由此開始承擔起向其地方代表下放更多權力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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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總理發布的一份通函對這一重大舉措進行了細化,重新界定了國家在地方的行動框架。該通函確立了省長作為“基準層級”的地位,擴大了其特批權。
同時,省長還被賦予了眾多公共機構地方代表的職責。此外,省長還參與部門負責人的任命與目標制定,成為國家在省級的唯一發言人。
換言之,這已不再僅僅是協調工作,而是通過賦予相關人員更強的特權,使其在面對地方行政實體時,能夠全方位地代表國家的地方力量。
這一趨勢不僅涉及行政協調,還波及生態轉型局等執行機構。根據《世界報》2026年4月披露的一份法律草案摘要,該機構的大區代表處將被整合入大區環境、規劃和住房局,并置于省長的管轄之下。
這項改革引發了工會及部分管理人員的擔憂。他們認為,此舉可能導致機構喪失自主權與專業性,而這恰恰是這些機構在基層發揮實際效用的核心價值所在。
對于企業高管、項目發起人,甚至有時對于地方行政實體而言,這種雙重管理架構極易引發混淆,使得權責邊界更加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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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推進一個開發或創新項目時,究竟該向誰尋求支持?是負責制定長期戰略、掌握自有資金及歐洲資金的大區政府?還是能夠迅速批復許可、協調多個部門,且如今已間接掌握干預基金的省長?
在最理想的情況下,兩者能夠形成互補:由大區政府規劃路線,省長負責掃清障礙。一旦合作機制不夠明晰,潛在的風險便會顯現。
機制重復建設、企業對政策理解困難以及責任被稀釋等問題將接踵而至。此外,企業極有可能陷入多方參與的冗長會議中,而它們最渴望的,僅僅是簡單明了的游戲規則。
如今,再工業化已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它要求在政策的構思、出臺與執行過程中保持高度的一致性,確保國家宏圖、大區戰略與地方需求同頻共振。
分析人士指出,大區政府理應繼續扮演長期戰略制定者的角色,統籌協調經濟、就業與國土規劃。而省長則應作為促成者,確保行政體系的高效響應。
如果省長的權力開始占據主導地位,可能會徹底重塑經濟與工業政策的協調機制與實施路徑。
歸根結底,賦予工業政策及再工業化實質意義的,是各方的有機聯動,而非任何一方的孤軍奮戰。法國的歷史經驗已然證明:單靠國家力量獨木難支,僅憑地方政府也難以成事。唯有通力合作,方能實現最終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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