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晚,一則中國游客在韓國釜山青旅被日籍男子嚴重騷擾侮辱的求助微博,迅速引發全網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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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張女士孤身一人在異國遭遇惡性侵害,報警后卻遭遇警方消極處置,嫌疑人甚至順利逃回日本,維權一度陷入絕境。
就在大家以為此事可能不了了之時,4月19日,案件迎來關鍵反轉——韓國警方已正式刑事立案,涉事日籍男子將返回韓國接受調查,張女士明確表示不會放棄追責。
整件事的開端,是一場本應愉快的追星之旅。河北姑娘張女士4月8日抵達韓國,專程來看演唱會,4月11日入住釜山一家青旅。為節省開支,她選擇了青旅常見的男女混住多人間,正是這個選擇,讓她遭遇了畢生難忘的惡意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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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凌晨5點左右,張女士在睡夢中被奇怪的噪音吵醒。睜眼一看,同住的日籍男子正站在她床邊,對著她的頭部做出露體、自摸的猥褻行為。
她立刻用手機閃光燈照射制止,可對方毫無收斂,反而做出更惡劣的舉動——故意將污穢物排泄在她身上、床鋪以及行李上,言語間還充滿嘲諷與挑釁,甚至試圖再次靠近,幸好被其他住客及時攔下。
遭遇如此不堪的侵害,張女士沒有慌亂崩潰,第一時間拍照固定現場痕跡,保留關鍵證據,隨后果斷報警。此時人證物證俱全:嫌疑人親口承認所作所為、有外籍目擊證人愿意作證、現場污穢痕跡清晰可查,按正常執法流程,理應立即固定證據、制作筆錄、控制嫌疑人、依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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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韓國警方的處置,卻讓人匪夷所思。到場民警既未做酒精檢測,也未提取物證、調取監控,連正式筆錄都沒有制作,更沒有對嫌疑人采取任何約束措施。
面對鐵證,警方沒有走刑事程序,反而反復勸說張女士接受民事賠償、私下和解,甚至連一張立案回執都不肯出具。
更讓人心寒的是,等到張女士多方咨詢、意識到警方處置嚴重不專業、堅持要求刑事立案時,警方才告知她:那名日籍男子已經返回日本,目前無法采取任何強制措施,只能等他下次入境韓國時再逮捕。
一句“人已經走了”,把受害者的委屈與憤怒推到頂點——異國他鄉、語言不通、行程全毀、身心重創,施暴者卻瀟灑離場,正義似乎遙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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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望之下,張女士通過網絡發聲求助,同時向中國駐釜山總領事館尋求幫助。我國領館迅速介入,第一時間啟動領事保護程序,對接釜山警方,督促依法公正處理案件,為張女士提供必要協助。
在輿論關注與領館介入的雙重推動下,事情終于迎來轉機。4月19日,張女士向封面新聞確認最新進展:韓國警方已正式刑事立案,她已拿到紙質立案回執。
警方明確告知,涉事日籍男子將在兩日內返回韓國,當面道歉賠償,并接受完整刑事調查,最快當晚8點就能見到嫌疑人。此外,張女士已正式申請,追加言語侮辱、畏罪潛逃兩項罪名,堅決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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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此案的法律定性,多位專業律師給出明確解讀。依據韓國《刑法》第298條,強制猥褻罪最高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或1500萬韓元以下罰金。涉事男子實施露體猥褻、惡意排泄侮辱,帶有明確性暴力意圖,已涉嫌強制猥褻罪;
其帶有侮辱性質的物理接觸,也符合韓國判例中“暴行罪”的構成要件,將面臨嚴厲處罰。
律師同時提醒,海外公民遭遇侵害時,務必第一時間報警,要求警方做筆錄、提取物證、出具回執,明確主張刑事立案,不輕易接受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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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受損時可聯系我國駐外使領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保護與協助條例》,領館會提供維權渠道、督促駐在國公正處理,全力維護公民合法權益。
從報警被勸和解、嫌疑人逃匿,到刑事立案、施暴者將返韓受查,短短幾天,張女士用不妥協、不私了的堅持,為自己爭取到了公正處理的機會。她用行動證明:海外維權從不是忍氣吞聲,面對侵害,勇敢發聲、堅持追責,正義終將抵達。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我們將持續關注后續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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