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4月19日訊:4月10日北京獨生女小玲(化名)訴前男友楊某侵害身體權、健康權案,在海淀區人民法院二次開庭。首次開庭時,楊某通過視頻連線出庭,對施暴行為及傷害后果全盤否認,辯稱接觸不可能造成如此重傷。此次開庭,楊某缺席庭審,僅由委托律師應訴。法庭核對材料后,告知小玲因原傷殘鑒定機構能力不足需退回,需重新搖號選定機構并補充病歷,案件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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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2022年11月小玲在聚會中結識自稱“開公司、未婚”的楊某,此后對方追求攻勢猛烈,半年后雙方確定關系。相處一年半后,小玲才意外發現楊某留有案底且育有一子。相處期間,楊某為達控制目的,不僅頻繁催促結婚、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名,更以“胖了安全,不會被別人搶走”為由,強迫小玲拼命進食。這種看似親密的要求,實則是摧毀其身體與意志的第一步,為后續的暴力控制埋下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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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雙方接觸時間越來越長,楊某的控制最終升級為暴力。2023年7月小玲因懷疑對方隱瞞真相查看手機,結果自己手指被對方掰傷;2024年7月,雙方因手部手術再起沖突,楊某再度施暴,叫囂“殘了就只能跟著我”,致小玲左手兩指斷裂、髖臼盂唇損傷,雙腿無法站立,終身依賴輪椅。對此小玲母親悲痛表示,女兒此前身體康健,如今徹底喪失生活能力,“孩子毀了比誰都著急”,全家陷入巨大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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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有律師表示:法律層面楊某的行為已涉嫌嚴重侵權。依據《民法典》,其毆打行為應承擔醫療費、殘疾賠償金及精神損害賠償等責任。若傷情達輕傷以上,更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面臨刑事處罰。此案是典型的PUA演變為暴力犯罪的悲劇:楊某通過隱瞞真相、身體控制、情感打壓,逐步摧毀受害者邊界。在此警示,PUA絕非情感問題,而是犯罪前兆。受害者應立即留存證據,遠離并尋求法律與社會支持,切勿以愛為名,犧牲自我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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