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報道,安徽服刑人員謝某中于2017年1月15日在阜陽監獄死亡,家屬發現其遺體多處淤青、頭頂有洞,懷疑遭虐待。最初檢察機關認定“正常死亡”,經家屬持續申訴九年,2025年11月,阜陽市人民檢察院重新調查后認定為“非正常死亡”。涉事獄警許某華因虐待被監管人罪一審被判8個月,但家屬認為判決過輕且未認定虐待與死因的因果關系。2026年3月,公訴機關變更起訴書,刪除原“猝死”鑒定結論,案件因新證據及上訴被發回重審,將于近期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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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某中于2017年1月6日調入阜陽監獄十四監區,因不服從管理被時任教導員許某華安排值班罪犯用自制約束帶捆綁四肢及膝蓋,持續約4天,僅洗澡時短暫解除。1月15日凌晨發病送醫,搶救無效死亡。初期鑒定稱“在多種疾病基礎上癲癇引發心源性猝死”,但家屬質疑系外力致死。阜陽市檢察院2018年曾答復“正常死亡”,2023年重啟調查,確認存在虐待行為并提起公訴。2023年8月,許某華因虐待被監管人罪判刑8個月,但未認定虐待與死亡的直接關聯,引發家屬不滿。2026年3月,潁東區檢察院變更起訴書,正式刪除原死亡原因鑒定意見,案件被阜陽中院發回重審。案件重審即將開庭,焦點或將集中在虐待行為與死亡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是否存在監管失職、鑒定爭議等問題。家屬堅持追責,希望獲得對死因和責任的全面認定。
編輯:張晚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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