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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視新聞,2026年4月21日10時,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趙雨蝶犯虐待罪、故意傷害罪一案公開宣判:對被告人趙雨蝶以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法院審理查明:2024年7月至8月23日,被告人趙雨蝶在與男友黃某理及黃某理兒子即被害人黃某某共同生活期間,以黃某某頑皮不聽話等為由,頻繁采用毆打背部、臀部、腿部等處及牙咬腿部等方式實施虐待。同年8月24日傍晚,趙雨蝶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一開放式公園內,因不滿黃某某亂跑等原因,多次用手拍打黃某某頭面部,并用樹枝抽打、用腳踢踹黃某某身體其他部位等。其間,趙雨蝶還將黃某某從河道岸堤下斜坡拎甩至堤面,致黃某某側身倒地后頭部撞擊地面。當日20時許,黃某某在家中昏迷倒地,趙雨蝶即將其送至醫院搶救。黃某某因搶救無效于同年9月4日死亡。
經鑒定,被害人黃某某系鈍性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引起中樞神經系統功能障礙死亡;黃某某2024年8月24日晚就診時體表多處皮膚軟組織挫傷已達輕傷一級,其中背部皮膚軟組織挫傷達到輕傷一級,面部、胸部皮膚軟組織挫傷分別達到輕微傷,左小腿咬傷致皮膚破損達到輕微傷。
2024年8月29日,公安機關在趙雨蝶暫住處將其抓獲。趙雨蝶到案后,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雨蝶虐待年僅三歲的家庭成員黃某某,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虐待罪;被告人趙雨蝶故意傷害黃某某致其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數罪并罰。法院根據被告人趙雨蝶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被害人家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記者旁聽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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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據南方都市報,上海3歲幼童黃某澈遭生父女友虐待致死案,持續引發關注。4月20日,南都N視頻記者獲悉,案件將于21日10時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黃某澈母親馬女士于近日表示,她希望案件能按頂格處理。南都此前報道,2025年4月17日,該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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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某澈。
南都此前報道,2025年4月17日,上海3歲幼童黃某澈遭生父女友趙某虐待致死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開資料顯示,孩子生父黃某當天以被害者家屬身份出庭。18日,知情人士告訴南都記者,案件擇期宣判。庭審期間,黃某澈母親馬女士暈厥被送醫。
馬女士講述,和黃某離異后,孩子原來跟隨自己生活,“2024年1月24日,黃某稱母親病重,想看孫子最后一眼,便帶走了孩子”,其間,兩人因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也發生過爭執。
2024年8月底,黃某澈突然被送至醫院治療,并于同年9月4日晚不幸離世,年僅3歲半。根據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出具的鑒定意見書,“黃某澈系鈍性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引起中樞神經系統功能障礙死亡”。
據馬女士透露,起訴書顯示,公訴機關以虐待罪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追究趙某的刑事責任。“我沒有提起民事賠償,只希望判處極刑。”
馬女士在庭審前曾表示,“趙某一開始是偷偷摸摸地打小孩,看見黃某不理,就光明正大地打。”小孩曾經向生父黃某求助,稱趙某打自己,讓父親將其換掉。黃某卻將此事告知趙某,趙某認為這個孩子愛告狀。
編輯 | 趙寧寧
主編 | 張 越
來源 | 央視新聞、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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