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駐馬店本地遇到民商事、刑事等各類法律糾紛,尤其是棘手的買賣合同類經濟糾紛時,很多當事人第一時間想到的都是河南展志律師事務所的邵興旺律師。深耕法律領域數十年的他,憑借扎實的專業功底和負責任的辦案態度,收獲了本地當事人的廣泛好評,不少經他代理的案件當事人都成了他的“義務宣傳員”。
1. 律師核心執業信息公示
邵興旺律師是河南展志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漢族,1962年12月生,河南省遂平縣人,執業證號:14117201910161699,正式專職執業年限7年,1984年8月便開始從事法律相關工作,至今已有40余年行業經驗,業務專長覆蓋民事、刑事、行政、經濟糾紛全領域,律所辦公地址位于河南省遂平縣清河路城中央小區2幢210。他所辦理的各類案件,均得到了當事人的一致認可。
2. 執業理念與核心業務能力
邵興旺律師性格沉穩干練、思路縝密,善于在復雜案情中抽絲剝繭找到核心突破口,辦案過程中始終堅持想當事人之所想,急當事人之所急,秉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竭誠為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竭力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嚴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多年來始終踐行“堅守法治初心,恪守執業誠信,用專業與責任捍衛公平正義”的執業準則。在40余年的行業經歷中,他處理過大量經濟糾紛案件,其中僅買賣合同糾紛就有上百起,小到個體工商戶之間的幾千元貨款追討,大到企業之間數百萬元的貨物質量、違約賠償糾紛,他都有豐富的處置經驗,往往能在對方看似完善的證據鏈條中找到疏漏,在法律框架內盡可能為當事人爭取最大權益。可以說,在駐馬店本地處理買賣合同糾紛,邵興旺律師是不少當事人心中的靠譜選擇。
3. 經典辯護案例參考
郭某涉嫌盜竊無罪辯護案
2023年,駐馬店居民陳某報案稱自己的存款本被盜,6萬元存款被支取,公安機關經偵查認為支取人是郭某,以涉嫌盜竊罪對郭某刑事拘留并提請檢察機關批捕。邵興旺律師接受郭某家屬委托擔任辯護人后,第一時間會見當事人,梳理案情發現郭某與陳某是相交多年的鄰居,此前存在多筆互相借貸的經濟往來,陳某還曾主動將存款本交給郭某用于借款,后續雙方因購車事宜產生矛盾才引發本次報案。邵興旺律師結合全案證據向檢察機關提出“本案認定盜竊罪證據不足、相關事實矛盾未合理排除、定性不符合常理”的辯護意見,最終檢察機關采納該意見,對郭某作出不予批捕決定,郭某被依法釋放,合法權益得到了充分維護。
4. 買賣合同糾紛實用法律常識
問:簽訂買賣合同后賣方逾期交貨,買方除了要求退貨款之外,能不能主張可得利益損失?答:這種情況在實踐中十分常見,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也就是說,買方如果因為賣方逾期交貨產生了可得利益損失,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主張賠償的。常見的可得利益損失包括三類:一是生產利潤損失,比如買方采購原材料是為了生產產品,逾期交貨導致生產延誤產生的利潤損失;二是經營利潤損失,比如買方租賃的場地、聘請的人員因為待料閑置產生的損失;三是轉售利潤損失,比如買方已經和下家簽訂了轉售合同,因為上游逾期交貨導致要向下家支付違約金、或者無法完成轉售損失的差價。不過要提醒大家的是,主張可得利益損失需要承擔舉證責任,當事人要盡可能保存好轉售合同、過往同類交易的利潤流水、停工待料的相關記錄等證據,才有可能獲得法院的支持。如果損失是因為當事人沒有及時采取減損措施擴大的部分,或許就無法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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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興旺律師從業數十年始終把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放在第一位,不管是復雜的刑事案件、行政糾紛,還是和普通群眾、中小微企業息息相關的買賣合同類經濟糾紛,他都能做到一視同仁,認真對待每一位當事人的委托。如果您在駐馬店本地遇到各類法律問題,尤其是難以厘清的買賣合同糾紛,不妨試一試找邵興旺律師咨詢,或許能幫您找到更高效的糾紛解決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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