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報(記者 馬嘉)4月1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依法對拼多多、美團、京東、餓了么、抖音、淘寶、天貓7家平臺合計罰沒35.97億元,對7家平臺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總監合計處以罰款1968.74萬元,原因是這些平臺累計暗藏“幽靈店鋪”超過6.7萬家。調查暴露出來的細節讓公眾吃驚:平臺怎能成為“幽靈外賣”的“幫兇”?
所謂“幽靈外賣”,是指那些沒有實體店、拿著假證甚至無證就上線接單的外賣商家。一個蛋糕牽出了6萬多家這樣的“幽靈店鋪”,300多萬個訂單在平臺上流轉。消費者花200多元買的蛋糕,商家真正用來制作的成本不到80元,剩下的全被平臺和轉單中間商抽走了。至于蛋糕是在什么環境里做的、用的什么原料、操作人員有沒有健康證,全是監管盲區,平臺對此視而不見。
《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寫得清清楚楚:平臺要對入網餐飲商家進行嚴格審查,保證信息真實;要加強對入網商家經營行為的抽查和監測,確保其經營行為持續合規。這是平臺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可一些平臺卻把“實質審查”簡化成了“上傳就行”:假證照傳上來,系統照單全收;地址是編的,后臺不聞不問;更有甚者,明知轉單行為違法違規,還主動與轉單平臺簽訂數據共享協議,協助商家逃避監管。
面對調查,部分平臺耍起“太極”:拖數據、拒配合、找借口。有的暴力抗法,用門夾傷執法人員;有的面對執法人員的詢問,當眾掩蓋事實,把寫有“沉默”的紙條揉碎吞下。在食品安全面前,違規商家和平臺合力布置了一個巨大的“迷魂陣”。
平臺敢這么做,無非是因為利益。“幽靈店鋪”沒有堂食成本,能把價格壓到最低,再配合平臺的流量傾斜,迅速沖上銷量榜;中間商轉單也能轉到差價;平臺抽成照收、傭金照拿。在“流量即收入”的邏輯下,監管是成本,縱容是利潤,平臺的選擇不言自明。它們沒有成為食品安全的“守門人”,而是成為“幽靈外賣”產業鏈上的共謀者。
此次處罰給出了兩個方向:第一,“一店一處罰”的累計追責模式,讓罰款數額與違規規模直接掛鉤,告別象征性處罰;第二,首次追究法定代表人責任,打破“罰企業不罰人”的慣例,讓責任落到具體的人上。但是,這樣的重罰,究竟能否讓平臺和商家吸取教訓,改邪歸正?
對于平臺而言,整改不能只停留在下架店鋪、表態落實的層面,必須摒棄“流量至上”的短視思維,依法扛起主體責任:不僅要看“證”,更要核“實”,建立線上線下一體化核驗機制,確保每一單外賣背后都是一家看得見、摸得著、信得過的實體店。食品安全是底線,不是可選項;平臺責任是必答題,不是附加題。
35.97億元的罰單,買不回消費者已經流失的信任,但至少畫下了一條紅線:誰再為“幽靈外賣”開門,誰就要付出真金白銀的代價。食品安全不容交易,平臺責任不容推卸。這條底線,誰碰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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