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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塊壓覆著花崗巖的商住用地,將名噪一時的企業家,變成犯罪嫌疑人。
2026年4月14日,福建省南靖縣人民法院就賴建輝涉嫌非法采礦一案召開庭前會議。賴建輝創辦的正興集團曾是亞洲最大的車輪制造商,至今仍是國內行業龍頭之一。
2011年,正興集團通過福建省華安縣招商引資進入該縣,于豐山鎮競得一片土地。項目開工后,施工方發現地下遍布花崗巖,無法繼續施工。
華安縣政府先后四次以會議紀要的形式指導企業挖掘、處置。賴建輝自稱從未涉足房產項目,沒有經驗,于是把開采、銷售業務外包給他人。
因法律問題,花崗巖開采、銷售頻頻受阻,但在華安縣政府的許可下,也能勉強推進。甚至在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過問后,囿于經濟發展的壓力,華安縣政府仍為開采、售賣行為背書,幫助在督察組銷號。
矛盾之處在于,華安縣依據原國土資源部的復函,認定對花崗巖的處置合法合規,而辦案機關南靖縣公安局則援引“兩高”司法解釋,針對同樣的事實,認定涉嫌非法采礦。
賴建輝戲稱,開采、售賣花崗巖的行為是“合法犯罪”。
賴建輝生于1965年,是福建省平和縣人,平和、華安同屬漳州。1990年代,賴建輝創辦了正興汽車鋼圈廠,后發展成為正興集團,2011年5月在美國紐交所上市。
賴建輝介紹,2011年9月,正興集團在華安縣豐山鎮競得1400多畝土地。其中約1000畝為工業用地,正興集團計劃用于建設汽車輪轂生產廠房。另有418.05畝商住用地則計劃建設一個康養小鎮,并成立了興源房地產公司(下稱興源公司)專門負責開發。
一個汽車配件生產企業為什么要做商業地產項目?賴建輝說,正興集團以車輪鋼圈產銷業務發家,但他個人理想還包括教育和大健康產業。
問題在于,這塊地是九龍江邊的一塊毛地,有附近村莊的數百座墳墓。遷墳工作就協調了將近5年。
2016年下半年,職工宿舍樓和康養小鎮項目終于動工,第一項工作是平整土地。施工隊發現,淺土下埋藏著大量巨型花崗巖,無法打樁。
至2018年年初,施工隊先后通過爆破、切割的方式清理出14.95萬立方米的石頭。賴建輝說這還只是一小部分,地下全是石頭,當時也在考慮后面該怎么做,“但數量大,成本高,不知道怎么處理”。
2018年3月,興源公司書面請示華安縣政府如何處置。
2018年3月14日,華安縣政府召開專題會議,以會議紀要的形式同意興源公司繼續清理石塊,同時要求僅限自用,不得外銷。
到這個階段,興源公司清理出的石塊還是自用,除施工方外,還沒有外部企業、資金進入這個項目。
局外人馮學影的加入,對事件的整體走向產生了決定性影響。
根據案件材料,馮學影系安徽阜陽人,在老家經營一家石材加工廠。2018年6月,她到華安縣探望生病的婆婆,聽說了興源公司的工地上挖出了大量花崗巖。
馮學影的丈夫系華安縣豐山鎮人,在安徽做生意期間和馮學影相識并結婚。從案件材料和工商登記信息看,馮學影在安徽的公司規模并不大,此前也從未涉足過上游的石料開采、銷售業務。
馮學影有意收購興源公司的花崗巖,再外售賺差價。她通過丈夫的同鄉、親戚聯系上賴建輝的一個遠房親戚,又通過哥哥馮學紅的戰友關系聯系上賴建輝信任的朋友。2018年7月底,雙方逐漸達成合作意向。
按賴建輝所述,他和馮學影的合作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常規商業條款,約定馮學影的拿貨價格和支付方式;另一部分是責任約定,馮學影負責辦理花崗巖開采、銷售的合法手續。
2018年8月,合作正式啟動。
馮學影入局之后,興源公司的項目不止一次遭遇合法性危機。
根據檢方后來的指控,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非法開采銷售價值1.71億余元;2021年至2023年12月,非法開采銷售價值8684萬余元。
其間,2019年4月至2020年年底,項目實際處于停擺狀態。
這一次,是政府背書,讓項目重新開工。
目前正處于取保候審階段的賴建輝說,原因在于,他和馮學影合作后,華安縣自然資源局擔心超量開采,叫停施工,準備組織地質鑒定,加上2020年新冠疫情暴發,項目停工。
項目被叫停之初,馮學影就開始出面協調各方關系。華安縣自然資源局向華安縣政府請示,稱興源公司新增動用花崗巖礦石資源30.35萬立方米,經第三方評估,礦業權出讓收益為281萬元。
根據案件材料,時任華安縣自然資源局局長洪長青認為,工作中發現第三方評估的281萬元的價格過低,于是援引《福建省礦業權招標拍賣與掛牌出讓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建議按618萬元收取。不過,第十三條的內容并未涉及金額計算方式。
2019年6月24日,華安縣政府第六次常務會議同意了這個請示。這618萬元,實際是馮學影支付。這讓賴建輝覺得,“這個事情沒有什么風險”,“真有風險她也拿不到手續”。
前述曾在華安縣政府任職的干部,華安縣一些領導也清楚其中的法律風險。
畢竟, 刑法規定,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即可觸發非法采礦罪。而“兩高”在2016年發布的《關于辦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確立了“無證采礦即犯罪”的原則。
但華安是人口小縣、經濟小縣,引進正興集團是當地招商引資的重大成果。該干部稱,華安縣至今常住人口只有13萬多人,2025年的GDP還只有176億元,“正興集團在華安的工廠、學校和康養小鎮前前后后投資了十六七個億,如果因為不讓動花崗巖影響了工期,法律規定土地閑置到期又要收回,那正興集團撤回投資怎么辦?縣里對上級、對企業都不好交代”。
他所言非虛。根據正興集團提供的數據,正興集團在華安縣建設的生產車間于2013年投產,面積達到50868平方米,總投資6億元,迄今創造的產值高達16.3億元,為地方政府貢獻的稅收收入也有4797萬元。興源公司的項目雖然推進一直不順利,但2014年至今也貢獻了1632萬元的稅收。
該干部說,基于上述考慮,華安縣政府批準了自然資源局的請示,“但當時縣領導對馮學影和正興集團的關系了解得也不詳細,剛開始都以為是馮學影代表正興集團來談的,以為是正興想推動繼續開采”。
2021年初,新冠疫情形勢稍緩,項目繼續向前推動。
賴建輝自稱他不清楚這個決策過程。 “我以為政府批準了,就肯定不會違法。”賴建輝,他對項目信息的了解,只限于員工的匯報,“要是當時知道還有非法采礦的法律風險,虧多少錢都不會再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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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9日,康養小鎮場地上遺留的花崗巖。
剛復工不久,項目又被華安縣自然資源局叫停。
興源公司以政府會議紀要形式獲得的礦業權,并不符合這條規定。
如果公開招標,那么中標企業有可能不是興源公司。已經投入巨額資金的馮學影,嘗試繞過這條規定以保住項目。具體思路是,讓華安縣自然資源局打報告,將興源公司的項目定性為歷史遺留問題。
根據案件材料,洪長青的確為馮學影提供過幫助,在關鍵問題上又巧妙地化解了馮學影的請托。2026年4月12日,洪長青表示,案件已經發生,“按法律程序走”,除此之外均無可奉告。
就這樣,省市縣三級自然資源管理機構都被拉入了博弈棋局。馮學紅和時任華安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鄒宗澤數次前往福建省自然資源廳當面請示,也只得到口頭允諾,沒有拿到書面批復。馮學影兄妹來來回回跑了一年多。
華安縣政府領導也感到有壓力。“不能再像原來那樣開采了,必須要走拍賣流程,否則大家都會被抓!”2022年4月中旬的一天,在華安縣自然資源局三樓一間會議室,時任華安縣副縣長李俊毅警告與會者。參加此次會議的還有華安縣自然資源局一位副局長、興源公司的兩位代表,以及馮學影。
李俊毅受到了何種壓力?多次聯系,他沒有接聽電話。
2022年5月,華安縣自然資源局發布拍賣公告,興源公司項目剩余花崗巖起拍價2438.666萬元。
一年之前的2021年5月,洪長青卸任華安縣自然資源局局長,接任者是鄒宗澤。馮學影的另外一位股東,恰好是鄒宗澤的老相識。2026年3月30日上午,這位股東接受采訪時介紹,他將鄒宗澤介紹給馮氏兄妹之后,就主要由馮學紅與鄒宗澤對接。
馮學紅和鄒宗澤一起跑過幾次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還曾承諾在鄒宗澤由副局長晉升局長時提供幫助。案件材料顯示,在設置招標條件時,馮學紅就向鄒宗澤強勢施壓。
在鄒宗澤的保駕護航下,興源公司中標,中標價比起拍價高了一萬元,項目“起死回生”。
馮學影拿下興源公司的項目之后,她的胞兄、在安徽做生意的馮學紅也到華安縣幫助她打理生意。
馮學影逐漸展示出她的人脈。2019年6月,馮學紅應華安縣有關領導的請托,成功促成了華安縣政府前往上海溝通一個招商引資項目。
項目幾次“起死回生”,更讓當地人相信馮學影的能量,兄妹倆的生意越做越大。2023年5月30日,馮學影還拍下華安經濟開發區建筑垃圾消納場建設項目剩余砂石資源,中標金額7.9億元。
2026年3月30日,馮學影公司的一位股東介紹,這個項目一期付款2.87億元,“馮學影沒有這么多錢,是我們這些股東一起湊的”。
2026年3月30日上午,在豐山鎮下尾村的一處荒山上找到項目工地。馮學影被捕后,項目已經完全停工,工地上也無人值守,機械、車輛棄置在工地上,已經開采尚未運出的石料露天堆放著。
項目雖然名為建筑垃圾消納場建設項目剩余砂石,但遍尋施工場地并沒有找到建筑垃圾消納場位于何處,整體看起來更像開采石料的工地。
“剛開始大家都很有信心,我們都相信她挺有能量,能拿到這么大的項目。”前述股東說。
一切看似順風順水,直到2023年11月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進駐福建,有人舉報興源公司違規開采礦石。
“縣里的確有壓力。華安縣是山區縣,生態環境保護是核心發展定位之一。”2026年4月11日,曾在華安縣政府任職的一位科級干部回憶,“我記得縣政府還開會討論過算不算違規開采,當時的意見是,關于興源公司的事,縣政府每一次決議都于法有據,所以不是違法違規,更不是犯罪。”
具體而言,華安縣政府的處置依據包括《國土資源部關于開山鑿石、采挖砂、石、土等礦產資源適用法律問題的復函》(國土咨函190號)、《國土資源部關于解釋工程施工采挖砂、石、土礦產資源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土咨函404號)。
原國土資源部的要求是,工程建設項目批準占地范圍內因工程需要動用或采挖砂、石、土用于本工程建設,不辦理采礦許可證,不繳納資源補償費,如銷售或用于其他工程則需辦理采礦登記手續并繳納資源補償費。
不過,當時的礦產資源管理法律又對采礦許可證的辦理有嚴格限制,興源公司本身不是工礦企業,項目本身也不是礦產開采項目,因而華安縣也明確“無法給予辦理采礦許可證”,而是采用了當時多數地方政府的慣常做法,要求企業繳納資源補償費。
針對舉報事項,時任華安縣委主要領導帶隊前往興源公司的工地巡查,要求華安縣自然資源局牽頭辦理,縣生態環境局、水利局、交通運輸局協辦。
華安縣政府于2023年12月18日向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書面反饋了查處情況報告,認為興源公司對在土石平整中產生的砂石資源處置合法。華安縣的反饋意見獲得認可,通過了驗收銷號。
在馮氏兄妹的操作下,興源公司工地上的花崗巖開采、銷售業務雖然屢屢停工,但總體仍能跌跌撞撞地推進。
到了2023年12月,形勢急轉直下。馮學影的建筑垃圾消納場建設剩余砂石資源項目突遭政策變故,對馮學影造成巨大的資金壓力,也影響到興源公司的項目。
根據《閩南日報》2026年4月10日刊載的一條行政處理聽證告知書,2023年12月,福建省自然資源廳發布通知,稱該項目的砂石資源已達到飾面石材礦種標準,且不在華安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范圍內,依法不能辦理采礦權,出讓合同因政策調整無法繼續履行。
前述股東稱,新規出臺之后,項目停擺,陷入絕望的馮學影與華安縣政府部門激烈對峙,“她的意思是2.87億元已經交了,要么讓她繼續開采,要么退錢。但政府退錢哪有那么快?”
馮學影投入到項目的資金也有一部分是借來的,項目停擺之后現金流斷裂,壓力很大,馮學影和政府部門一直未就還款事項達成一致。
在雙方拉鋸最激烈的2024年8月1日,有人匿名舉報馮學影在興源公司的工地上非法采礦。
關于舉報者的身份和動機,案件材料并未載明。前述股東和正興集團的高管都認為,舉報信中對開采作業的表述相當專業,還列舉了大量的項目內部數據,看上去像是同行的手筆,落款是“華安縣豐山鎮部分干部群眾”。
舉報信寫給了漳州市自然資源局,先介入的是漳州市監委。
2024年9月3日,漳州市監委向漳州市公安局移送馮學影涉嫌非法采礦的違法犯罪線索。漳州市公安局指定南靖縣公安局管轄。2024年9月27日,馮學影被捕。隨后,其丈夫、哥哥也相繼被捕。
“我聽說這個事的時候,覺得和我、和正興集團都沒有任何關系。”賴建輝說,但一個月之后,興源公司多名高管被從家中或辦公室帶走。公安機關一共抓獲58人,包括正興集團高管、員工、施工團隊和馮學影一方等人。正興集團是家族企業,被捕的高管中多人是賴建輝的親人。
這形成了一個“尷尬”的結果:針對同樣的事實,華安縣委縣政府在2023年12月向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反饋時認定為合法合規,督察組驗收后已銷號,而南靖縣公安局認為構成犯罪。
檢方在論證賴建輝的犯罪動機時提到,2022年10月,為非法開采花崗巖,興源公司讓馮學影拆除了已經建好的三棟別墅。
而正興集團一位不愿具名的高管說,拆除這三棟別墅是因為2018年8月水利部門調整了九龍江的生態保護藍線,這三棟已經建成的別墅就位于藍線范圍內。“當時我們還不知道,因為沒有政府部門通知我們,是后來我們要修改設計規劃的時候,林梅春說藍線里面不能有房子。”
林梅春時任華安縣規劃建設中心主任。2026年3月31日下午,通過華安縣委宣傳部聯系華安縣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求證這一說法,截至發稿未獲回復。2026年4月11日下午,林梅春表示:“生態藍線是水利部門調整的,我不知道。”她否認曾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興源公司拆除這三棟別墅,“不清楚,不歸我管”。
被捕后,賴建輝在2025年春節前、后分兩次支付暫扣款9000萬元。他和妻子賴麗珠以及正興集團4名管理人員被取保候審。
針對賴建輝的說法,于2026年3月31日上午通過南靖縣委宣傳部聯系南靖縣公安局求證。南靖縣公安局拒絕接受采訪,但表示,他們只是上級指定管轄的辦案單位,“不應該找我們(采訪)啊”。
2025年8月20日,南靖縣人民檢察院將賴建輝涉嫌非法采礦一案公訴至南靖縣人民法院。馮學影等人另案處理。
2026年1月,南靖縣公安局對賴麗珠和正興集團部分員工作出終止偵查決定書,認為其行為不構成犯罪,不應追究刑事責任。
受案件影響,康養小鎮尚未招商,已經建好的康養主題閩南特色步行街卻已吸引了不少周邊游客。
步行街緊鄰九龍江。江邊高地起伏的草地是形態修復工程后的人工造景,天氣好的時候,草地上都是游客露營的帳篷。
一塊塊被采挖出又無處堆放的石頭,不規則地聳立在帳篷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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