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
近日
天門交警公布了3起
電動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大家一起來看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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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18時18分許,王某未戴頭盔駕駛二輪電動車沿竟陵鐘惺大道由東向西闖紅燈進入三鄉路路口時,與汪某駕駛的小車沿三鄉路由北向南闖黃燈進入路口時相撞,致兩車受損,王某受傷,王某闖紅燈和汪某闖黃燈是事故造成的直接原因。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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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21時13分許,胡某駕駛小車沿竟陵東湖路由南向北行駛至馨悅雅園門前與同向在前李某未戴頭盔駕駛的二輪電動車向左變道時相撞,致兩車受損,李某受傷,李某變道是造成事故的主要直接原因。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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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2日9時41分,孫某未戴頭盔駕駛安裝遮陽篷的三輪電動車沿竟陵義烏路由南向北逆行闖紅燈進入竟陵中街路口時,為避讓對向江某未戴頭盔駕駛二輪電動車沿竟陵義烏路由北向南闖紅燈進入竟陵中街路口時倒地,致孫某受傷,孫某逆行闖紅燈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天門交警溫馨提示
請摩電駕乘人員
不闖紅燈,不隨意變道
正確佩戴頭盔
自覺拆除遮陽篷傘
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安全文明出行!
來源:天門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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