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隨著法治建設不斷健全,過去的一些“醫鬧”行為,比如拉橫幅、堵大門、設靈堂甚至暴力傷醫等已明顯減少。
然而,醫療糾紛并沒有徹底消失,只不過是形式發生了變化,變成了更加隱蔽、更具策略性的“軟醫鬧”。
所謂“軟醫鬧”,是一種表面看著平和、實際上本質沒變的非暴力維權方式。從過去大吵大鬧、肢體攻擊轉而變成通過輿論、投訴、靜坐甚至職業碰瓷等手段,持續消耗醫療資源和行政資源,給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帶來巨大壓力。
常見形式有四種:
一是輿論裹挾。利用社交媒體、短視頻平臺發布片面甚至失實信息,將復雜的醫學問題簡化為“草菅人命”的道德故事,配以煽情標題迅速引爆熱搜。醫院在輿論壓力下往往選擇息事寧人,正中鬧事者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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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惡意投訴。不采納專業解釋,拒絕醫療鑒定或法律訴訟,而是反復向12345、信訪、衛健委、醫保局乃至紀委監委等部門輪番投訴。一旦發現病歷書寫等細節瑕疵,便無限放大,借行政壓力逼迫醫院“給說法”。
三是院內靜坐。不吵不鬧,只是安靜地坐在醫生辦公室或滯留病房,抓住一切機會“講道理”。醫生在繁忙工作之余還要疲于應對這種軟性糾纏,精神幾近崩潰。
四是職業碰瓷。這是最令醫院頭疼的類型。鬧事者往往有文化、懂醫療、懂法律,善于尋找診療過程中的細微瑕疵,以此要挾醫院“私了”,甚至將其作為謀生手段。
“軟醫鬧”為何快速會快速興起? 原因在于醫療糾紛增多與社會多重因素糾纏。
首先,維權成本與收益嚴重失衡。“誰鬧誰有理”的觀念盛行,有時醫院為求安寧常選擇妥協,哪怕吃點暗虧。因為訴訟程序復雜、耗時漫長、舉證困難。
其次,社會認知存在偏差。大眾常誤以為“進了醫院就能治好病”,一旦結果不如意,便理所當然歸咎于醫院。
此外,媒體放大效應推波助瀾。在流量至上的自媒體時代,控訴醫院的帖子比嚴謹的科普文章更能吸引流量,醫院面對輿論沖擊往往手足無措,無形中助長了“軟醫鬧”的氣焰。
總結
“軟醫鬧”是醫患信任崩塌后的畸形產物。目前刑法雖然已經將“醫鬧”入刑,但未設單獨罪名,而且衛生健康領域的法律法規對“網絡醫鬧”界定模糊,維權成本高、取證難。
建議在《治安管理處罰法》《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等法律中增設相關罪名和具體懲處措施,依法追責惡意投訴和造謠傳謠者。
同時,社會需要回歸理性——醫學有限,并非萬能;醫患共同的敵人是疾病,而非醫院和醫生。
唯有患者能依法維權而不必“鬧”,醫生能安心治療而不懼“鬧”,醫院才能真正回歸救死扶傷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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