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李玫瑾教授的一個帖子,是談教育中師愛問題的。帖子不長,所說很有道理,只是很可惜,這些很有道理的話,放在當前,已經脫離現實了。
李玫瑾教授說,現在“有些從事教育的人,整天喊著要愛呀愛呀,要充分地愛,要不斷鼓勵和贊賞,這些人不明白,有很多優秀的父母和老師,將愛藏在心底的最深處,以看似無情的方式表現”。
何為“以看似無情的方式表現”?看李玫瑾教授下文的“讓孩子感受到人生中的某種壓力”這句話,不難看出是什么意思。
李玫瑾教授全文沒有直接說“看似無情”之具體表現,但下文的“壓力”“耐壓”“韌性”等詞語,已經清楚地暗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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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所謂“看似無情”的表現方式,至少是包括批評、訓斥、懲戒等在內的。這些與“天天嘴里喊著要愛呀愛呀”“不斷鼓勵和贊賞”是不相同的。
毫無疑問,李玫瑾教授說的這些話很有道理。教育固然要愛學生,但愛的表現卻從來不僅僅是表揚、鼓勵、贊賞。民間有句話叫作“打是疼,罵是愛”,就揭示出,有時候打、罵也可能是出于愛,或者說,有時候也會因為愛而打、罵。此即李玫瑾教授所說的“看似無情”的表現方式。
在李玫瑾教授帖子下面有一篇關聯文章,講乒乓球世界冠軍孫穎莎曾經被張琴教練臭罵一頓的事。
孫穎莎當初心高氣傲,不踏實,不服管,在張琴教練臭罵一通之后幡然悔悟,后來才腳踏實地訓練,后來終成大器。
其實類似的事例古今中外有很多,舉不勝舉。真正成大器的人,從來都不是被捧大的,而必然經受各種不同形式的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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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捧、被溺愛長大的人,就像溫室中的花朵,長得再美,卻絲毫經不起大自然的陽光和風雨。陽光總在風雨后,風雨之后見彩虹。一個人終究要走入社會,社會不會慣著任何一個人,每個人都要在社會中面對人生不可避免的挫折,需要與之相應的勇氣、耐力與智慧。
這些大道理其實誰都懂,包括家長也都很明白,但現實中這些話卻顯得格格不入。現在說這些話,是脫離現實了的。
而且,李玫瑾教授應該看到,天天喊著要愛要贊賞的,并不是真正在一線從事教育教學的人。真正奮斗在教育教學第一線的人,不會這樣說,只有那些坐在辦公室里吹空調的人才會這樣說。
他們遠離學生,遠離教育教學,卻往往頂著“教育教學專家”的頭銜,在核心教育期刊上發表自己坐在辦公室里閱讀加冥思苦想后寫出來的研究論文,引用西方一些名人名言,倡導賞識教育和快樂教育,反對批評,反對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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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識教育和快樂教育被宣揚得人盡皆知,很多家長本來就溺愛孩子,在賞識教育和快樂教育觀念熏陶下,對于老師批評懲戒自己的孩子,就更加反對了,而且還更加理直氣壯,反過來說老師不懂教育,不配當老師,于是投訴、舉報……
這種風氣,在眾多一線教育主管部門息事寧人的妥協下,逐漸形成氣候,終于導致了現在的普遍不敢管的局面,出現了所謂的佛系教師、躺平教師,教育教學幾乎成了教和學的分離——我教我的,你學你的,學不學、聽不聽是你的事,我不管。
這種情況當然很不利于教育的,甚至威脅到了社會的和諧穩定,畢竟學生帶著毛病任性長大,再不學無術,這種人多了,對于社會來說絕不是好事。所以國家開始重視,明確給予教師懲戒權。然而積弊已久,教師的認知已經被改變。
可能誰都沒有注意到,教育后退與法律前進之間的聯系。這幾年,法律修改了,加大了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懲罰力度,拘留和入刑的年齡都下降了。回顧一下,會發現,法律前進與教育后退,恰好是緊密銜接的。法律前進一步,正是對教育后退的必然反應,是必要補充。
從這個角度看,修改法律,降低拘留和入刑的年齡,這本質上不是法律的進步,而是教育后退的必然結果,反映了德育水平的整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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