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麗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五一假期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對全市各類經營者及行業協會作出依法定價、明碼標價、誠信經營、杜絕哄抬漲價等要求,并明確節日期間將強化市場監管,暢通12315、12345投訴舉報渠道。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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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2026年“五一”期間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全市各經營者、行業協會、商會:
隨著“五一”假期臨近,為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現對全市廣大經營者及相關行業協會、商會提醒告誡如下:
一、依法經營,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增強社會責任感,規范價格行為,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群眾利益。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商品和服務,要嚴格按照政府制定的價格執行;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商品和服務,經營者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定價,為消費者提供質價相符的商品和服務,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二、規范經營,嚴格落實明碼標價
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商品、服務價格或收費標準,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通過網絡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通過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等強制平臺內經營者進行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標示。經營者在節日期間開展促銷活動,不得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誘導消費者交易。
三、誠信經營,自覺規范價格行為
經營者不得串通漲價或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不得哄抬價格;不得強制搭售商品,變相提高價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得在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或擅自加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四、責任經營,加強行業自律管理
各行業協會、商會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要建立行業價格行為規范以及自我約束機制,督促行業成員誠信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市縣兩級市場監管部門在節日期間將持續加大市場價格行為監督檢查力度,對經提醒告誡后拒不整改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同時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對經營者及相關組織進行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45或12315投訴舉報。
麗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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