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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五一假期僅剩一周,全國多地出現提前預訂好的酒店民宿被取消的情況。多名消費者向媒體反映,提前數月預訂的假期房源,被商家以無房、關房、訂單異常為由強制要求退單,消費者取消后卻發現,同款房源立刻漲價數倍重新上架。
也就是說,哪怕消費者打了“提前量”,也守不住自己預訂的房源。在任性的酒店民宿那里,預訂房源是否“好使”不在于是否有依據,而是取決于自己接不接受。
每逢重大節假日,此類現象就會出現,給消費者添堵。自2023年起,“五一民宿現漲價毀約潮”等話題每年都出現在熱搜上。足見這股風氣之“兇猛”、頑固。
按照市場規則,成功預訂房源,意味著買賣雙方均認可這一“合同”,若無不可抗力就不可任意取消,否則就是違約行為。然而,近年來,一些酒店民宿為了毀約連演都不演了。這種肆意損害消費者合法利益、違背契約精神的做法,令人憤怒。
某些酒店民宿為什么非要等到重大節假日前夕才玩這種伎倆不可呢?這便是其狡黠之處——經營者也在隨時觀望市場行情,若是屆時人氣一般,那么預訂客房的消費者自然是給自己送錢來的“上賓”。否則,便是耽誤自己掙大錢的“障礙”,必先搬走再說。
酒店民宿寄望于旺季“補血”“回血”的心情很好理解,但這種私下里的“計算”,充滿了市儈氣息。
每逢佳節倍思“漲”的背后,還是違約成本較低的現實。近年來,相關地方和相關平臺對酒店民宿毀約亂象進行過整治,但懲治力度往往令人感覺不“解渴”。有平臺表示,酒店民宿毀約后,最高可根據客戶預訂民宿首晚價格的1.5倍進行賠付,嚴重者將被下架。問題是,倘若酒店民宿坐地漲價的獲益遠超賠付或罰款所失,就很難“長記性”。
顯而易見,要根治“毀約病”,就必須對哄抬價格、虛假退單等行為依法嚴查。今年2月,針對春節期間“預訂三亞民宿8499元被毀約”事件,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給予從重處罰35萬元,吊銷營業執照。假如對毀約行為都采取這種零容忍、重拳出擊的態度和手段,還會有多少人敢這么玩套路?事實說明,唯有讓違約的成本遠高于所得,且以“最嚴”懲治形成震懾力,才能剎住這股“節前毀約潮”。
此外,在遏制歪風邪氣的問題上,平臺也當發揮更大作用。酒店民宿毀約后重新上架房源,這些操作痕跡,平臺不難掌握。坐地起價絕非正常的市場行為,而是反市場行為。對此,平臺應強化審核和監管,及時發現和制止異常操作。
與此同時,三亞將前述毀約民宿列入嚴重失信名錄的做法發出啟示,可逐步建立全省乃至全國統一的旅游住宿信用數據庫,將惡意毀約等行為列為失信行為,以此倒逼酒店民宿愛惜羽毛、規范經營。
現代快報/現代+首席評論員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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