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羅蘭貝格與美團醫美聯合發布的《2025醫美行業白皮書》測算,2025年中國醫美市場規模已逼近3700億元,預計未來五年仍將保持兩位數高速增長。
深度美業觀察到,在行業從“規模擴張”向“價值創造”轉型的宏大敘事背后,微觀個體的求美之路卻并非總是坦途。無數消費者的維權困境映照出部分機構“重營銷、輕醫療”的行業亂象。
近日,紹興維美美容醫院因遭消費者投訴的種種問題,暴露在公眾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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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A醫美機構的承諾與“兇神惡煞”的現實
近日,紹興的王女士將紹興維美美容醫院推上了風口浪尖。
王女士說,去年11月時,自己怎么也沒想到,一次簡單的祛眼袋醫美咨詢,會讓她陷入長達數月的痛苦。
王女士表示,自己術后四個月,雙眼皮形態怪異,眼神“兇神惡煞”,社交受阻、工作停滯,甚至因焦慮失眠。而當她向院方討說法時,對方的回應卻是“術前就有大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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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祛眼袋到雙眼皮手術的“權威”誘惑
王女士稱,最初接觸紹興維美美容醫院,是因為看到網上一則“祛眼袋+除皺498元”的廣告。她覺得自己眼袋有些重,便動了改善的念頭。
去年11月26日,她來到這家掛著“全國5A級醫療美容醫院”“5A嚴選”牌子的機構。“他們說‘這里不是做祛眼袋的地方’,反而夸我皮膚狀態好,建議我做雙眼皮,‘眼睛會更大更漂亮’。”
王女士回憶,自己本是雙眼皮,起初明確拒絕,但工作人員反復強調“我們是5A的,很權威”“比你現在好看很多”,甚至提到“5星”資質。王女士最終動搖了,當天支付了15000元手術費,包含了祛眼袋和雙眼皮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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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后,王女士發現“越恢復越不對,現在眼睛一大一小,一個像三角眼,一個像金魚眼。”她對記者苦笑,“看人的眼神特別兇,朋友都說我像‘兇神惡煞’。”這種變化讓她在日常社交中極度尷尬,“別人看我的眼神都不對勁,工作也沒法繼續,只能在家待業三四個月。”心理上的折磨更是難熬:“天天睡不著覺,滿腦子都是眼睛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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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回應:“術前就有大小眼”,簽字即認可風險
對此,紹興越城區維美美容醫院售后工作人員林女士給出了不同說法。她出示了王女士簽訂的《術前知情書》,其中手寫標注著“術后大小眼需要修復”“術后皺眉時皮膚松弛是正常現象”等內容,并稱“術前她的大小眼更明顯,我們只能盡量調整”。對此,王女士情緒激動地反駁:“什么時候說過‘盡量調整’?全是瞎說!”
關于“為何祛眼袋變成做雙眼皮”,林女士解釋:“她是來面診的,我們設計了方案,她接受了。”但對于王女士“原本只想祛眼袋”的訴求,該機構并未正面回應。當被問及“5A”“5星”的具體含義時,林女士未詳細說明,僅表示“她覺得是我們的問題,可以走法律途徑,找鑒定機構確認是否是手術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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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中指出,維美醫院門口豎著醒目標牌,宣稱“5A嚴選標準”包括“引進全球領先技術”“嚴選安全合規產品”“24小時售后無憂”等。但這些承諾與王女士的實際體驗相去甚遠。她不僅沒等到“無憂售后”,反而被要求“你有意見你提,你有病你看”,該機構至今未給出具體解決方案。
醫美行業的“5A評級”多由行業協會評定,并非官方強制準入標準,極易被部分機構異化為營銷話術。此外,《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明確規定,醫療廣告不得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也不得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等名義作證明。
事實上,王女士的訴求一直很明確,退還15000元手術費,賠償后續修復費用共計45000元。她已聯系其他醫院咨詢修復方案,但高昂的費用讓她壓力倍增。“我只想回到以前的樣子,哪怕不那么完美,至少是正常的。”她的聲音里滿是疲憊。
截至報道發布前,維美醫院未就王女士的訴求給出進一步回應。
“5A”光環下,失信、偷稅與屢罰不止
紹興維美美容醫院有限公司 (曾用名:紹興施美爾美容醫院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4年,企業注冊資本300萬人民幣,實繳資本300萬人民幣。
公開資料顯示,紹興維美美容醫院實力雄厚,在當地醫美行業占據重要地位。它隸屬于擁有 40 年國內連鎖品牌的維多利亞醫療美容集團,自 1983 年集團創立以來,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和技術沉淀。
2015 年落戶紹興瑪格麗特商業中心東區3幢后,填補了紹興市專精美容機構的空缺,成為紹興地區首家6000平米的專科整形醫院。
據可查記錄顯示,紹興維美美容醫院在2019年1月曾因某起案件被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金額為200萬元。目前該執行案件已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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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該機構在2015-2019年間法律糾紛頻發,雖然執行案件已結案,但多條訴訟及被執行記錄表明其歷史上存在資金周轉或合同履約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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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該機構曾被稅務機關公告欠繳個人所得稅約139.49萬元,由紹興當地稅務所發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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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記錄中提到,紹興維美美容醫院有限公司因虛假納稅申報,于2024年12月2日被紹興市稅務局依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處以約408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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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維美美容醫院有限公司自2016年以來累計受到22項行政處罰(包括已被抹除的17條處罰記錄),涉及稅務違法,單筆罰款高達407萬元、醫療質量管理違規、消防安全不達標、網絡安全保護義務缺失、非法醫療廣告及虛假宣傳等多方面問題,多維度展現了該機構在合規經營、醫療安全、消防管理和網絡信息保護等領域存在長期的合規進步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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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進行虛假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屬于偷稅,稅務機關除追繳稅款外,還可并處不繳或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雖然財稅問題看似與臨床診療無關,但它側面說明了機構在利潤和合規風險之間的選擇。何況一家機構面臨巨大的資金鏈壓力或行政處罰堆積時,又怎么能指望其能將全部精力放在提升醫療質量和服務體驗上呢?事實證明,網絡平臺上也充斥著多名消費者對該機構的不滿。
肉毒素項目頻遭詬病
3月19日,有消費者在消費后對該機構給出差評。該消費者稱,其于1月底打了瘦腿針,去復查時發現一點變化都沒有。
她表示,當初該機構稱200單位不夠,讓該消費者打了加強版,注射了400單位并保證出效果,結果一個多月過去后沒什么作用,醫生說回去再觀察一下,等兩個月三個月腿還會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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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消費者提到,后面該消費者打電話給該機構領導,對方拼命甩鍋,稱三個月肯定沒什么效果,需要補打,且說話前言不搭后語。
該消費者指出,該機構的咨詢師、醫生、護士、售后都在拼命甩鍋,該消費者建議避雷該機構,稱花錢等不到任何保障。該消費者認為,自己打了400單位,錢就跟打了水漂一樣,既然打了400單位沒效果,只能說明打的是假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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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同樣有消費者發布消費后評價。該消費者調侃道“不能說沒效果,只能是一點效果都沒有”,其購買的是瘦臉100項目,瘦臉針打完后一點酸脹感都沒有,不清楚是不是換針管了,還是配比的問題,覺得鹽水兌太多了,詢問工作人員后得知沒酸脹感不一定是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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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還有消費者評價稱,瘦臉與下頜緣項目毫無作用。后續做淚溝填充時,該機構推薦注射膠原蛋白與嗨體,注射過程中又推薦玻尿酸公主針,稱填充玻尿酸效果更佳,其仍在注射時就被催促付款。
該消費者還提到,膠原蛋白弗縵售價6800元,搭配嗨體1980元,花費8000多元卻無效果,但該機構稱是蘋果肌問題,該消費者表示沒打好就是沒打好。復查時,對方玩文字游戲,稱是燈光問題,該消費者稱自己并非眼盲,也并非消費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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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花費8800元,最終是花錢買教訓,不該因距離近選擇該機構。該消費者還說,自己笑起來的時候眼睛就像兩條“毛毛蟲”,該機構后續還要求其繼續付款7777元,該消費者覺察不對便取消了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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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投訴接待制度。對于消費者的合理訴求置之不理,本質上是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漠視。同時,如果機構確實存在虛構療效、誘導消費的行為,則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于誠實信用和禁止虛假宣傳的相關規定。
遇到此類情況,消費者應注意留存合同、付款憑證、聊天記錄及術前術后對比照片等證據。若協商無果,可依法向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投訴,或通過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必要時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別讓“變美”建立在信任的廢墟上
在看似花團錦簇的醫美行業,紹興維美的案例絕非孤例,它是部分醫美機構“重營銷、輕醫療”發展模式的必然反噬。
深度美業提醒渴望變美的消費者,在選擇醫美機構時,切勿被眼花繚亂的“頭銜”迷了眼,務必通過官方渠道查驗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其核準的診療范圍。
消費者在簽字付款前,要多一分對風險的審視,少一分對廣告的盲從。畢竟,真正的美,絕不能建立在透支健康與信任的廢墟之上。
轉自于(深度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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