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馬換換 王蔓蕾)創業板新規正式落地。4月24日晚間,深交所官網發文稱,為落實證監會《關于深化創業板改革 更好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意見》,正式發布首批4件配套業務規則,包括修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交易規則》《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以及新制定的《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引第9號——預先審閱》。這也意味著創業板第四套上市標準正式啟用。
具體來看,創業板第四套上市標準共有兩項指標。第一項標準主要適用于新興產業領域企業,為"預計市值不低于3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2億元,最近三年營收復合增長率不低于30%"。
第二項標準則主要適用于未來產業領域企業,為"預計市值不低于4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2億元,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不低于1億元且占營收比例不低于15%"。
證監會曾表示,這次創業板增設的第四套上市標準,側重于前沿技術的引入、轉化和應用,與科創板相關上市標準在指標設置、適用行業范圍、產業發展階段等方面形成一定區分。
安永大中華區政府及基礎設施市場主管合伙人兼北京主管合伙人楊淑娟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增設創業板第四套上市標準旨在通過制度創新精準適配新經濟企業的成長特征。預計此次政策紅利將主要利好兩類企業,一類是數字化驅動的新型消費品牌及平臺,它們利用AI和大數據重構了供應鏈,用戶黏性極高,這類企業在擴張期往往具有"高營收、高GMV、低凈利"的特征;另一類是技術賦能的現代服務業,比如工業互聯網平臺、高端供應鏈管理或者數字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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