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極目新聞 浙江紹興一位應大媽因腳部受傷,到越城區馬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結果院方開錯了一種口服藥的劑量,一次2粒變成了一次21粒。
當天應大媽按照醫囑一天分兩次共吃了42粒膠囊,覺得難受想吐。她回到該衛生中心,經確認該藥品應當是每次服用2粒,隨即院方給應大媽做了身體檢查,血常規結果基本正常,葡萄糖和乳酸脫氫酶兩項指標超標。
4月25日,浙江紹興馬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生將2粒藥打成21粒,患者服藥后身體不適”一事發布情況通報。
針對該事件暴露出的管理短板和人員責任問題,區衛健局已成立專項調查組進行立案調查。同時,馬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已開展全面深入自查整頓,對涉事醫生、藥劑師啟動問責程序,依法依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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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大個鵝
法律顧問:上海正源律師事務所(南通)合伙人
鄭曉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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