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讀書日#
項立剛的批評角度很刁鉆:莫言30多歲就寫出了《紅高粱家族》,拿諾獎時57歲——一個作家這么年輕就寫出了代表作,說明他“缺乏足夠的文化底蘊沉淀,作品深度不夠”。這個邏輯很有意思,按照這個說法,曹雪芹30歲左右開始寫《紅樓夢》,是不是也不夠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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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世界文學史上的“30歲俱樂部”:
加繆寫《局外人》時26歲。馬爾克斯寫《百年孤獨》時40歲(醞釀了十幾年)。海明威寫《太陽照常升起》時27歲。菲茨杰拉德寫《了不起的蓋茨比》時29歲。
如果用項立剛的邏輯,這些人都“太年輕”了,都不配寫出好作品。那他可能得把文學史砍掉一大半。
為什么有人會覺得年輕=淺薄?
這種思維背后隱藏著一個觀念:寫作是需要“熬”出來的,像燉湯一樣,時間越長越有味道。這個觀念對某些作家成立,比如托爾斯泰寫《戰爭與和平》時已經是中年。但對另一些作家完全不成立,尤其是像莫言這種天賦型的作家。
莫言的“年輕出代表作”,恰恰說明了他的特殊之處——他不是靠“閱歷”寫作,而是靠“記憶”和“想象力”寫作。他寫的那些故事,很多是童年時期聽來的、看到的、感受到的。一個作家如果童年足夠厚重(哪怕是以貧窮和苦難的方式),那他30歲寫和60歲寫,區別只在技術,不在靈魂。
莫言自己也說過:“我寫《紅高粱》的時候,腦子里的畫面是十幾歲時看到的。”那些畫面像刻在他腦子里一樣,不需要“積淀”四十年再動筆。等積淀夠了,那些畫面可能都模糊了。
更何況,莫言30歲寫了《紅高粱》,但40歲寫了《豐乳肥臀》,50歲寫了《生死疲勞》,哪部不是代表作?說莫言沒有“積淀”,就像說一棵樹沒有年輪——只是你看不見而已。
結尾:
評價一個作家,不是看他在多少歲寫了什么,而是看他寫的這個東西,在二十年后、五十年后還有人讀嗎。莫言三十歲寫的《紅高粱》,三十多年后還在被反復討論,這本身就回答了一切。年齡從來不是問題,問題是你能不能寫出超越年齡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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