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凌晨0時49分
成都雙流區永福公寓小區突發火災
消防僅用20分鐘撲滅明火
卻造成5人死亡、2人受傷的慘痛悲劇
截至目前,火災原因仍在官方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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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時
有住在對面樓的鄰居稱
親眼看到人抬出來
火不大,就在樓道里燒
但是煙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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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深夜奪命火災
再次敲響了居家消防安全
樓道生命通道安全的警鐘
尤其關于電動車停放與充電
已是老舊小區、高層住宅的頭號安全隱患
每一位市民都必須清醒認知、嚴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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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寧消防友情提示:
高層建筑火災逃生別踩坑!
電動自行車火災不是“小隱患”“小事情”!
樓道密閉空間內,電動自行車起火后30秒即可產生劇毒煙氣、3分鐘火焰溫度即可突破千度、短短幾分鐘就能封堵整棟樓的疏散通道,“小火亡人、瞬間致命”,往往存在于這些看似不起眼“壞習慣”中。
有些建筑的逃生通道,只有一部疏散樓梯,而暢通性是極度重要的,被堵塞,就是極端危險的!
如遇火災
應該如何逃生呢?
(請戳視頻學習)
住宅起火
為何逃生的死了
關門的活了?
(請戳視頻學習)
電動自行車安全無小事
規范使用、合規停放、安全充電
才能守住生命防線!
違規行為不僅危及自身
更要承擔法律后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條 個人有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四條 過失引起火災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十七條 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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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寧消防緊急提示:
以下知識點請記牢!
雙流永福公寓5條生命的逝去
包括一名13歲的女孩
讓人心碎
火災原因可等調查
但安全意識不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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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寧消防在此呼吁:
請全體居民自覺遵守規定
杜絕違規行為
牢記逃生要點
發現電動車違規充電
消防通道堵塞等隱患
請及時撥打12345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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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遂寧消防全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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