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報(記者 陳文麗)今年5月1日起,市場監管總局新修訂的《商品條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正式實施。這部讓商品“身份證”更加規范的法規,明確取消印刷資質認定、免除進貨查驗義務、健全商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等舉措,不僅為企業松綁減負,更讓消費溯源變得更加靠譜。
在生活中,商品條碼隨處可見。我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數量已躍居全球第一,應用覆蓋范圍和深度持續拓展。截至目前,申請使用商品條碼的企業總量已突破65萬家,使用商品條碼的產品總量超過2.4億種,廣泛覆蓋工業產品、食品、醫療保健等重點行業。
商品條碼是商品的“身份證”,是商品流通的“通行證”,更是產品質量追溯和數字化監管的重要抓手。對于企業而言,在生產端,它賦予每個產品全球唯一的身份標識,幫助企業精細管理生產、實現庫存數字化;在流通端,它大幅提高收貨、揀貨、發貨效率,且物流全程可見。對于消費者而言,只需用手機掃一掃,就能清楚看到產品生產企業、執行標準等相關信息。
商品條碼雖小,卻是現代商品流通領域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礎設施,它不僅關乎企業運營效率與商品流通秩序,更關乎消費者權益保護。因此,規范商品條碼管理,既是回應民生關切的務實之舉,也是適配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必然要求。
辦法的最大亮點,是整合生產流通、行政許可、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各類信息,健全商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實現全生命周期可查可溯。消費者掃描條碼即可追溯責任主體,維權便利度大幅提升;鼓勵企業依托條碼公示質量信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壓縮假冒偽劣商品的生存空間。這種“碼”上監管既能精準定位問題產品、動態追蹤風險,又可有效遏制假冒偽劣亂象,有利于形成政企協同、社會參與的質量共治體系。
同時,辦法也為企業做了一系列實實在在的減負——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減少審批環節,明確取消商品條碼印刷企業資質認定、免除銷售者對商品條碼證明文件的進貨查驗義務,規范商品條碼相關收費標準;對社會危害性較小的輕微違法行為實行“整改在先、處罰在后”的包容審慎監管模式。一系列利好舉措,既體現監管溫度,又有效降低企業辦事和合規成本。
當然,減負不等于放任。辦法在砍掉“冗余繁瑣”的同時,通過強化動態管理和技術賦能,讓商品流通更規范、消費溯源更靠譜。辦法明確,系統成員名稱、地址等信息發生變化時須在30日內辦理變更,廠商識別代碼有效期為兩年需按時續展,且條碼使用主體必須與質量責任主體保持一致。這些細化規定保證了商品“身份證”的準確性和時效性,從源頭堵住信息錯配、責任不清的漏洞。
此外,辦法還進一步拓展了商品條碼國家標準的覆蓋范圍,在原有零售商品、儲運包裝商品基礎上,新增《散裝和大宗商品相關編碼與條碼表示》要求。此舉彌補了此前標準覆蓋不全的短板,讓商品條碼在各類商品、各環節的應用更具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好政策要落地見效,還需各方共同努力。企業在享受“減負”便利的同時,必須強化主體責任意識;監管部門也需要加快信息化平臺建設,讓“掃碼即知”盡快普及;消費者則應增強維權意識,養成購物掃碼的習慣,從而倒逼企業規范經營。
可以預見,當“碼”上監管越來越精準、“碼”上服務越來越便捷,這張覆蓋生產、流通、消費全環節的“信息網”和“信任網”,必將為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推動高質量發展貢獻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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