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頭條新聞社訊 據泰媒報道,4月27日,泰國交通部副部長帕塔拉蓬表示,已接獲關于一名乘客在泰國亞洲航空一架客機上聲稱攜帶爆炸物的事件報告,并指示相關部門持續密切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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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航班為AIQ4401號航班,機型為空客A320,航線為甲米—素萬那普機場。作為負責監管機場的主管官員,他已與機場廳廳長及甲米機場主任進行了溝通,并已責令相關單位嚴格按照航空安全標準進行處置與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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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該事件發生于4月26日17時左右。當時飛機正在甲米機場滑出停機位準備起飛,一名乘客聲稱其隨身行李中存在危險物品。機長隨即決定返航并重新停靠機位。盡管該乘客隨后承認僅為玩笑言論,但出于最高安全原則,機組仍依照應急程序將涉事乘客及其行李全部卸下接受檢查。
甲米機場隨后將該飛機轉移至遠離航站樓的14號停機位,并啟動應急處置預案進行全面檢查。事件未對其他航班運行造成影響,機場整體起降仍維持正常。
帕塔拉蓬進一步表示,檢查已于當晚20時完成,未發現任何爆炸物或異常情況。AIQ4401航班最終于21時起飛,較原定時間延誤約4小時15分鐘。涉事乘客已被警方控制,并將被依法追究責任。
他強調,乘客安全與航空安全是最高優先事項,在機場或機上涉及以下內容的言論均可能構成違法,如爆炸物、槍支或危險武器、劫機行為、恐怖主義相關內容、嚴重傳染病及涉及上述危險的虛假信息傳播。上述行為即使無實際惡意,也可能依據《航空法相關罪行法(2015年)》被追究責任。處罰規定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或罰款不超過20萬泰銖,或兩者并罰。若該行為危及航空器安全,刑罰將提高至5至15年監禁,并處20萬至60萬泰銖罰款。
(編譯:hansa;審核:wan;來源:fm91b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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