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盛學友
2021年8月18日,對于重慶羅律師來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日子——她收到了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關于管轄權異議的民事裁定書。
羅律師接受筆者采訪時說:“這份管轄權民事裁定書,對于我,以及和我一樣提起訴訟或將要提起訴訟的律師來說,簡直太重要了!”
這份民事裁定,確定了北京滳慧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北京滳慧律所)、北京滳慧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滳慧集團)在重慶設立并控股的子公司重慶商慧企業管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重慶商慧公司)是適格的被告。
或成同類案件管轄權裁定案例樣本
筆者注意到,2020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了“法發〔2020〕35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完善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工作機制的意見》。
最高法院上述《意見》明確指出:
“各級人民法院要把統一法律適用標準作為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加快推進執法司法制約監督體系改革和建設的重要內容,通過完善審判工作制度、管理體制和權力運行機制,規范司法行為,統一裁判標準,確保司法公正高效權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獨任法官、合議庭應當嚴格遵守司法程序,遵循證據規則,正確運用法律解釋方法,最大限度降低裁量風險,避免法律適用分歧。發現將要作出的裁判與其他同類案件裁判不一致的,應當及時提請專業法官會議研究。”
基于最高法院的上述《意見》,筆者也由此感受到這份民事裁定書沉甸甸的分量和意義——因為,這涉及到全國各地諸多律師如何通過訴訟依法維權的問題。
原告是律師,被告是律師所和一家公司,這本身就極具新聞價值,而北京滳慧集團和北京滳慧律所又在剛剛開始的全國第二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被澎湃新聞等媒體所報道,并成為全國政法系統特別是律師界強烈關注的熱點之一。
那么,這是一起怎樣的案件的呢?
被騙律師將北京滳慧律所等訴至法院
羅律師向筆者介紹了她被騙的經過:
2020年11月,北京滳慧律所在滳慧商學公眾號發布廣告,稱將針對執業律師在重慶市渝中區環球金融中心37層舉辦企業客戶批量開發產品發布會,在重慶某律師事務所執業的羅律師報名參加了發布會。
發布會上,北京滳慧律所負責人高度強律師聲稱,他實際控制北京滳慧律所、重慶商慧公司及北京滳慧集團,其本人具有15年互聯網法律服務市場經驗,有成熟的法律服務產品,要在全國設立200多家分所,并將初始投資約5500萬元在重慶環球金融中心37層開設北京滳慧律所重慶分所、設立重慶商慧公司,邀請羅律師出資成為北京滳慧律所重慶分所合伙人和擬設立的重慶商慧公司發起人,羅律師的投資款項,專項用于北京滳慧律所重慶分所和重慶商慧公司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
律師之間本來就有著天然的信任感,而高度強是律師,又是律所主任,頭上還頂著2017年獲得的“全國向上向善好青年”的光環,“我們沒有理由不相信他”,于是,在高度強律師洗腦式營銷和虛假宣傳下,羅律師向高度強指定的北京滳慧集團轉款11.9萬元。
但是,6個多月以來,北京滳慧律所既沒有按承諾設立重慶分所,也沒有初始投資約5500萬元設立重慶商慧公司。“我這些投資款項,也被長期挪作他用”。
這個重慶商慧公司,是北京滳慧集團自行投資設立,注冊資本僅有10萬元,且認繳期為40年。
羅律師認為,北京滳慧律所、重慶商慧公司、北京滳慧集團不按照《律師法》設立律所、不按《公司法》設立公司的行為,已經從根本上違反了發布會上的公開承諾,嚴重侵害她的合法權益,她付款目的無法實現。
為此,羅律師將北京滳慧律所和重慶商慧公司列為被告、北京滳慧集團列為第三人,訴至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請求依法判決二被告及第三人連帶共同返還原告全部投資款項,并支付資金占用損失,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保全費、保全擔保費。
駁回對第三人起訴,案件審理仍可繼續
北京滳慧集團對其作為該案第三人不服,以其與原告羅律師簽訂協議中約定了如果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應將爭議提交濟南仲裁委仲裁的條款為由,向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渝中區人民法院認為,本案中,北京滳慧集團在首次開庭前已向本院提交約定有仲裁條款的《滳慧律所權益合伙人協議》,且原告羅律師未證明該協議存在無效的情形,故原告羅律師與北京滳慧集團應就案涉合同糾紛提請濟南仲裁委進行仲裁,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原告羅律師對第三人北京滳慧集團的起訴。
據此,渝中區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了羅律師對第三人北京滳慧集團的起訴。
同時,渝中區人民法院送達開庭傳票,將于2021年9月23日公開開庭審理這起合同糾紛案,被告是北京滳慧律所、重慶商慧公司。羅律師表示,屆時將會向法院申請庭審網絡公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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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滳慧律所主任高度強律師被指詐騙全國各地律師的系列案件,被澎湃新聞連續曝光后,在全國政法系統特別是律師界引起強烈反響。
羅律師起訴北京滳慧律所、重慶商慧公司的這起合同糾紛案,相信和全國各地受騙律師向深圳、重慶、武漢、常州等地警方對高度強提起的刑事控告、向濟南仲裁委對北京滳慧集團提起的合伙糾紛仲裁、向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師協會、南京、長沙、成都等地司法局提出高度強律師有關問題的舉報,形成一個非常有看點的系列案件,在第二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過程中,猶如一部電視連續劇,都可能會成為全國政法系統特別是律師界強烈關注的系列熱門話題。(文/盛學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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