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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璧縣公安局發布通報,3月31日23時許,安徽靈璧縣漁溝中學八年級學生徐某邦(男,14歲)與同年級學生王某磊(男,14歲)在學校宿舍內因瑣事引發肢體沖突,致王某磊倒地。后120醫務人員到場搶救,王某磊經搶救無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徐某邦已被公安機關控制。據查,嫌疑人和被害人在沖突過程中,無其他學生參與。為進一步查明死亡原因,市縣兩級法醫正對被害人進行尸檢。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保哥說法: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12月26日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我國《民法典》第1200條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202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監察委員會、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聯合印發《關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包括《未成年人保護法》,重視且嚴厲,但為什么不能杜絕校園暴力欺凌的發生呢?
讓校園暴力遠離孩子,愿每一位孩子都能在陽光下快樂、健康的成長
面對校園霸凌,我們應該如何做?
校園暴力是全世界面臨的問題,孩子在青春期是暴力的高發期。
1.有能力就要反抗,就像李玫瑾教授說的,孩子在外面被打要反抗。因為欺凌者往往都是欺軟怕硬的孩子,可能看你越軟弱,越要欺負你。當然,反抗不過的時候,應先保護自己,不要激怒對方,快速逃離,最重要的是不要沉默馬上報告老師和同伴,學會向路人求救,一定要回家告訴家長。
2、建立暢通交流的親子關系
家長面對孩子遭遇校園暴力時,也要沉著應對,給予孩子心理上的安慰和支持。
當孩子告訴你,他遭遇校園暴力時,家長一定要安慰孩子,給與他們心理上的支持,告訴他不要害怕,爸爸媽媽會陪伴他,保護他。因為此時大多數孩子正處于心靈最脆弱的階段,父母的一句話,會給與孩子安全感,讓孩子意識到自己仍然是值得被愛的,這對于重建他們的自尊自信很有幫助。然后靜下心來跟孩子討論一下事情的原因和經過。想一想以后怎樣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
如果發現孩子舉止異常,比如:身上有傷痕;一反常態,情緒低落,沉默;身體部位突然不舒服;不想上學等等,應及時詢問情況。如果孩子在校園被欺負,一開始家長就干預,會把傷害減到最輕。
3.加強孩子的體能鍛煉
加強孩子的體育鍛煉,讓孩子的身體和心理變得更強大些,同時在校多結交朋友,盡量結伴而行。
父母要多帶孩子參加課外活動,鍛煉身體。條件允許的話,讓孩子學一些力量型訓練和課程,比如跆拳道或是散打等。既可以提到身體素質又能讓孩子免受他人的欺負,最起碼的防身肯定是沒問題的。
層出不窮的孩子校園霸凌,到底是誰最之過?我們的孩子該如何面對校園霸凌呢?遏制校園霸凌離不開社會、學校的管理、孩子的家庭教育、青春期心理的關注、未成年人法治意識的建立、同伴的影響等。相信我們多方其下,這樣的現象會越來越少。
校園暴力不應該讓孩子的青春成為陰影,家長、學校、社會一定要都需要擔負起相應的責任。讓校園暴力遠離孩子,愿每一位孩子都能在陽光下快樂、健康的成長。
《整理撰稿:張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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