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又來!FCC擬禁止中國電信企業在美運營數據中心,我使館表態)
文 觀察者網 柳白
打著 “國家安全” 的幌子,美國政府再度對中國企業揮起封殺大棒。據路透社4月9日報道,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企圖禁止中國三大電信公司在美境內運營數據中心,并禁止在美運營商與這三家企業互聯互通。這是美國FCC本月對中企采取的又一歧視性打壓舉措。
針對美方行動,中國駐美國大使館強調,中方“一貫反對泛化國家安全概念、濫用國家權力打壓中國企業”。
FCC宣稱,已初步認定,應禁止在美國運營的美國及其他電信運營商,與“受管制名單”(Covered List)上的企業互聯互通。FCC聲稱這些企業構成所謂的“國家安全風險”,其中包括中國移動、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
FCC表示,正在考慮禁止擁有數據中心或互聯網交換中心接入點(PoP)的中國電信公司同其他企業互聯互通。同時,該機構還在考慮擴大禁令范圍,禁止向“國家安全清單”上部分企業的關聯機構提供美國電信服務。
此外,FCC也可能禁止電信公司同安裝了華為、中興等公司的電信設備的企業互聯互通。
該機構計劃在4月30日的會議上就該提案進行初步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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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5日,威斯康星州比弗丹市繼續建造價值10億美元、占地520英畝的數據中心
事實上,這項涉及數據中心的提案,僅是FCC一系列打壓中企行徑的最新一環。
FCC本周早些時候才表示,將于4月30日就另一項提案進行表決:禁止所有中國實驗室為在美國使用的電子設備——包括智能手機、照相機和電腦——進行檢測認證。這將進一步擴大此前針對中國的限制措施。
4月3日,FCC還提議禁止進口“受管制名單”上的中國廠商設備。2022年,該機構已禁止批準這些企業的新型號設備進入美國市場。
去年10月15日,FCC以“國家安全擔憂”為由,宣布擬吊銷香港主要電信運營商、電訊盈科子公司香港電訊(HKT)在美國的運營資質。
該機構12月又表示,可能禁止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接入美國網絡,辯稱此舉是為“防范騷擾電話”。
此前,FCC已禁止上述三家中國電信企業在美國開展業務。2019年,FCC拒絕了中國移動在美國提供電信服務的申請;2021年,撤銷了中國聯通、太平洋網絡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ComNet的在美運營許可;2022年,又撤銷了中國電信美洲公司的在美運營許可。
硬件進口限制方面,去年12月,FCC禁止進口所有中國無人機的新型號;今年3月,又禁止進口中國制造消費級路由器的新型號,即連接電腦、手機和智能設備上網的設備。
諷刺的是,美方一面將中國設備渲染為“安全威脅”、層層設限,一面卻在數據中心建設上高度依賴中國供應鏈,陷入自相矛盾的尷尬境地。
彭博社早前指出,隨著全球人工智能競賽升溫,美國數據中心建設進入高速擴張期,但對科技巨頭而言,資金并非最大難題,變壓器、開關設備、電池等關鍵部件嚴重短缺,本土產能遠不足以滿足需求,不得不大量依賴進口,其中中國設備更是不可或缺的核心供給。
彭博社也為此吐槽,特朗普希望美國贏,但他的“美國優先”政策卻要設置貿易壁壘來減少進口,以至于有美國學者擔憂:如果我們盲目地試圖把對中國依賴降到零,那可能會給美國企業帶來過于高昂的代價。
來源|觀察者網
延伸閱讀
當地時間4月1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票決定,對特定顯示設備、流媒體播放器及其組件啟動337調查(調查編碼:337-TA-1496)。
此案由美國InnoTV Labs公司于3月2日提出申請,指控相關產品侵犯其6項美國專利,并請求發布有限排除令與禁止令。
海信集團旗下多家海內外公司、美國Roku、中國上海六科多媒體及其關聯公司被列為列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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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公司被美國InnoTV Labs公司列為列名被告
無獨有偶,就在此前一天(3月31日),另一項針對特定視頻功能電子設備(含智能電視、顯示器及核心組件)的337調查(編碼337-TA-1495)消息公布。
該案由美、法三家專利運營機構于2月26日聯合發起,調查范圍向上游延伸至面板、驅動芯片等核心組件,影響覆蓋產業鏈關鍵節點,涉事企業以TCL、海信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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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企業以TCL、海信為主
短短數日,兩項針對智能顯示領域的337調查接連落地,再度將中國消費電子產業出海的知識產權風險推向焦點。
作為全球最大的消費電子出口國,中國企業憑借完整產業鏈與高性價比優勢,智能電視、顯示器等產品在美國市場份額持續攀升,已成為海外專利壁壘的重點針對目標。
此次兩項調查的發起方均非終端產品制造商,而是專注于專利運營的非專利實施實體(NPE)。
此類主體不從事生產,核心商業模式是通過持有專利發起訴訟,以獲取高額授權費或賠償金。
其訴訟策略精準、流程推進迅速,常以“飽和式”專利攻擊對被訴企業形成巨大的時間與成本壓力。
而337調查本身以立案快、流程緊、制裁強著稱。
ITC通常在立案后45天內確定調查結束期,全流程約12至18個月,遠快于美國地方法院訴訟。
一旦裁定侵權并發布排除令,相關產品將被全面禁止進入美國及在美銷售,制裁效力可覆蓋企業后續迭代產品,對長期海外布局構成致命威脅。
同事,單案應訴成本高昂,律師費常超500萬美元,迫使不少企業選擇和解或被動退出。
然而對于美國如此赤裸裸的專利圍堵,包括海信、TCL在內的涉事中國企業表現得卻異常淡定:“如果有負面影響,那么調查令一出,股市就該有所反饋。”
事實卻是,海信視像、海信家電、TCL科技、TCL電子等涉事上市公司,近幾日股價表現異常平穩。
有涉事企業相關負責人告訴觀察者網,但凡是在美國市場具有一定影響力的中國品牌,早已經歷過多輪類似調查,一方面本身專利壁壘已經建立,擁有足夠的原創技術實力,另一方面也已經積累了豐富的應訴經驗,因此通常都是以中企勝訴告終,很難對銷售市場造成不利影響。
337調查,是指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依據《1930年關稅法》第337節(19 U.S.C. §1337)進行的調查程序,旨在禁止進口貿易中的不公平競爭行為,特別是侵犯美國知識產權的行為。但在外界看來,337調查更像是以專利侵權為由的一項特殊貿易保護制度。
這并非中國頭部顯示企業首次遭遇此類挑戰。近年來,海信、TCL、惠科等已多次卷入美國337調查。
2025年11月,ITC曾對特定液晶顯示設備啟動調查(337-TA-1482),惠科、海信、TCL等均在被告之列,涉案專利涉及LCD驅動技術。
2025年3月,美國康寧公司針對顯示器玻璃基板發起調查(337-TA-1441),TCL華星、惠科等成為被告。
過往案例顯示,中國企業通過積極應訴,多數案件以對方撤訴、敗訴或雙方和解告終,美國市場銷售未受實質影響。
最近的一起勝訴案例是2026年初,影石創新在涉GoPro的337調查中完勝,六項指控均不成立,讓所謂的專利制裁淪為一紙笑談。
其背后,是中國產業競爭力從過往規模優勢,加速轉向“技術優勢+專利優勢”,構建起真正的核心護城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