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接到網絡員工的多次投訴某廠違反勞動法。我到雁田某廠做臥底當一名臨時工。人事部小姐叫我安排到一樓pp車間。李師傅安排我做看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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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張子保在某公司和阿斌工友在一起留影
8月18日8點整,我到一樓pp車間上班,一般剛開機器,溫度不夠不能生產,大約11點30分才生產。這時候閑的沒事做,李師傅說,沒事我給你們找事做。說著李師傅帶隊到4號機搬運模具抬到2號裝機,這個模具大約有2千斤重,我們5人搬不動。李師傅又到二樓叫人搬模具,叫來了阿斌,阿斌今年29歲,家住四川省達州市大竹縣媽媽鎮人,2009年2月進入某公司做倉庫保管員。阿斌和我們一起把模具抬到2號機裝模具,機器兩邊狹窄,人又多,一般抬模具都是退著走,工友阿斌一換手之際,不料工友阿斌的右手撐在機器兩邊的杠桿上,杠桿上不知誰放的刀片把工友阿斌的右手掌劃破了。工友阿斌把手套已取,右手掌鮮血淋淋。廠里把工友阿斌送到雁田廣濟醫院救治,右手三根手指被切除。
大約3個月后,經東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認定為因工負傷七級。某公司在支付信訪人前期醫藥費用后就拒絕支付阿斌住院期間的伙食助費、護理費等其他費用。
阿斌在多次維權無果的情況下,我在車間里聽了阿斌的哭訴,我和工友們對他的困境十分同情,我私下公開自己的身份,告訴他我是記者時,阿斌驚呆了簡直不敢相信眼前事實是真的,我告訴他,我的身份暫時保密,不要告訴任何人,我對阿斌承諾說,我在北京任記者五年,我將運用法律武器為你維權,并全程參與、全程跟蹤、全程督辦。你的事,我管定了!
我開始詳細了解這起事件經過的來龍去脈,掌握了某公司存在未簽勞動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等多項違法用工情節。之后,我不畏困難,頂住壓力,最終收集到了足夠的證據。我在某工廠做了半個月,基本摸清了某工廠的黑幕。我們覺得沒必要呆在那里了,于是,就辭了急工回京。
回京后,我連夜加班加點寫成了《我為傷殘農民工討回公道 》的一文,文圖并茂發表在我們的某反腐網站上,不到五個鐘,引起了當地有關部門的重視,他們馬上成立調查組,某“公司一次性支付阿斌183211.9元,其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1655.2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95652.7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40134元、停工留薪期工資8150元、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11250元、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3050元、伙食補助費420元。”還取締了查封的某工廠,解救了不少農民工。
拿到賠償金,斷了三根手指的阿斌淚流滿面,當場撥通我的電話,謝謝保哥,我的事解決了謝謝你啊,我告訴他,監察大隊早就通知我了,拿到就好,拿到錢馬上回家做過小生意養家!這是我應該做的!
(文中阿斌系化名)
農民工受工傷,如何維權?能獲得哪些賠償?
首先,一旦發生工傷事故(如果自己還清醒),應立即要求到定點醫院進行醫療救治。
工傷事故發生后,要保留證據,證據包括證明是工傷的證據和醫療證據,并及時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以后就是工傷待遇支付。如果用工單位事先給工人辦理工傷保險,則保險公司會負責賠償;如果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用人單位要按《工傷保險條例》全額支付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費用。
如果就支付費用、待遇等問題發生爭議,甚至是用人單位拒不承擔相關責任,農民工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進城務工人員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注意留存與用工單位發生勞動關系的證據,防患于未然。同時,工傷發生后,勞動者要及時到相關部門備案,很多人因未備案導致事后不能提供相關的事故責任書或證明等。由于事實不清,勞動保障部門也無法判斷是否屬于工傷。
《撰稿:張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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