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來(返)昆人員
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昆應疫指通〔2022〕81號)
為落實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根據國內、省內疫情形勢變化,經組織專家研判,對來(返)昆人員健康管理措施進行調整,現將最新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來(返)昆人員須提前通過“昆明健康寶”小程序或電話方式向目的地社區報備。
二、西雙版納州來(返)昆人員健康管理措施
(一)持有放行通知離開西雙版納州、目的地為昆明的來(返)昆人員,實行3天居家健康監測,開展2次(第1天、第3天)核酸檢測。
(二)持有放行通知離開西雙版納州、目的地為云南省外昆明市外、購買聯程車票的人員,中途應預留足夠的換乘時間且只能選擇同類交通工具中轉離昆。
(三)對10月9日以來離開西雙版納州但未持有放行通知的來(返)昆人員,繼續實行“3+4”健康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離+4天居家健康監測)。
三、近7天內有四川、貴州旅居史的來(返)昆人員,請主動向目的地社區(村)、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備,配合落實好相關疫情防控要求。
四、自10月9日起,有四川、貴州旅居史的來(返)昆人員,實行3天居家健康監測,開展2次(第1天、第3天)核酸檢測。
五、近7天內有西藏、新疆、內蒙古旅居史的來(返)昆人員,繼續實行7天集中隔離健康管理措施。
六、對來自全國高中風險地區、紅黃碼人員,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七、以上人員不具備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實行相應天數的集中隔離健康管理措施。
八、除上述地區外,近7天內有省外旅居史的來(返)昆人員,入昆后實行3天2檢,已做“落地檢”的來(返)昆人員,間隔24小時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并做好個人健康監測。
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不主動報備、隱瞞行蹤、不配合相關健康管理措施的來(返)昆人員,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之前發布的來(返)昆人員健康管理措施與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執行。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將根據疫情形勢,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昆明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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