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絡亂象
杞縣葉某事件,這兩天我連續發文。
并不是后知后覺。
12月5日,葉某實名舉報,當天我就看到了。
因為她的實名舉報里,有兩個核心問題。一個是,除了極盡渲染,并沒有對指控者提出任何證據。另一個是,案件還在公訴審理期,判都沒判,你都不知道“審理保密期”的公、檢方有哪些證據,何談冤屈?
做一個理性看客,自然是靜等官方回應。
但網絡、自媒體開始借題發揮,發揮了“誰會不要根據、不負責任的胡說八道,誰就有流量”的一面,引導輿論。
無根無據構陷的“實名舉報”小作文看不清,刻意炒作的“尋人啟事”看不清,空穴來風的“通知我母親要給葉婷判刑5年有期徒刑”的炒作也看不清?
一些自媒體,通過言之鑿鑿、“義正辭嚴”的對官方的聲討、對“受害者”的聲援,收獲了頂天流量。
最不應該的,居然看到有持證媒體和注冊為“記者”的,也順著炒作者說話。
官方的回復,除了部分理性的思考,并沒有止住“質疑”。
應該是用戶“石中美石”的出現,輿論一下子又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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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言之鑿鑿、“義正辭嚴”質疑甲方的自媒體,立馬轉身,言之鑿鑿、“義正辭嚴”的質疑乙方,又收獲一大波流量。
我就想問一下:如果以前的輿論是錯的,你不是推波助瀾的肇事者之一嗎?你道過歉嗎?
翻手為云、反手為雨,流量收的嘩嘩的,你發文是為了公平公正,還是只為了收割流量?
只為了收割流量,卻整天言之鑿鑿、“義正辭嚴”,你不假嗎?
這種整天信口胡說的自媒體,又有何公信力可言?
各平臺應當出“信用分”規定,凡是信口胡說、且結果為錯的,視情況扣1至10分。
人的行為,只有靠制度才能約束。
施行“信用分”,網絡會干凈的多。
二,社會亂象
杞縣葉某事件,最新的消息,是葉家女兒與其大爺,在事發7、8個小時后的一段電話錄音,不知道怎么流傳到了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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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電話錄音而言,并無不可。
也可見葉家女兒極具心機。
在預謀的電話中,葉女極力誘導大爺“有四個人打了”?“拿磚頭啤酒瓶砸嗎”?
大爺實話實說,“就倆”,“沒看見(拿東西)”。
這里就有個問題:
葉家早就知道參與打斗的只兩個人,為什么還要拼命咬上“村支書”、“劉某彥”!?
時至今日,網上還有一些“她是受害者”、“把人逼瘋了”、“實名就可信”之類的言論。
這是簡單和固化思維。
A在兒子面前,是父親。在父親面前,是兒子。
身份隨便環境的不同,而不同。
葉女在“6.28事件”中是受害者。
但在網絡中的行為,從可見的證據,她是造謠誣陷者。
“把人逼瘋了”的說辭更可笑。若如此,人人都可以不要證據、不要根據的靠“賣瘋”來占理了!
杞縣葉某事件,官方也有幾個問題。
一個問題,官方沒了解到民間訴求。
在葉某報料后,民間是希望官方拿出證據的來說話的。而不知道此時是否可以亮證。
如果官方此時不能亮證,防止有人串供、逼供,你可以說出實情,說明“相關證據會在庭審公布”,而不是簡單的一句“反映問題不實”。
官方的另一個問題,面對輿情似乎亂了陣腳。
你該抓的抓、該關的關,同時大大方方進行有理有據的公示,比你畏畏縮縮強的多。
世不公,皆因法不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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