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羅山縣新都銘苑業主委員會無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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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向領導如實匯報工作
一、業主委員會自2021年元月9日成立!整體團結一致,小區有不少的改變(其中臟、亂、差這些大有改觀)因去年招部分委員提議另聘新的物業,因意見不統一,(邱從良、李玉、湛梅、葉世敏、廈啟玲)五人辭職,周萍一直未參與業主委員會任何工作。根據〈〈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三十一條規定,業主委員會由5人以上組成,因工作需要現增補2人,梅偉(原候補委員)潘其同(正能量樓管、工作積極向上)
二、去年10月份(辭職人員)拿業主委員會公章私招聘新物業,1.沒有招開業主大會,2.擬定的合同中第二年漲物業費,其中有2人沒有同意簽名。故在12月20號(辭職人員)把公章交到麗水街道辦(不參加任何工作)
三、麗水街道辦領導黃海峰,長期把持公章,以各種理由塘塞,拒絕歸還寓意何為?并一心一意想解散業主委員會。依照法律、法規,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給予指導和協助(無權解散業主委員會)
四、黃海峰拿業主委員會公章長達11個月之久不給,造成現有物業有恃無恐,認為業委會不復存在,(又恢復臟、亂、差的局面)像是貧民窟!我們多次與其交流反映無果,希望領導您在百忙之中過問一下此事。
萬分感謝!
新都業主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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