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20多萬娶了個媳婦,結婚第二天新娘跑了!這中間發生了什么?男子能要回支付的彩禮嗎?
3月24日,湖南長沙。
剛剛結婚的李先生向媒體爆料,稱自己花了二十多萬塊錢娶的老婆,領了結婚證,也擺了喜酒。還沒進洞房,新娘卻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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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李先生說,自己已經三十歲了,結婚對他來說,是他人生中最高興最幸福的一件事。沒想到這份喜悅只維持了一天。
2021年11月底,李先生跟余女士通過媒人介紹得以相識,之后倆人確定了戀愛關系。余女士在長沙一家幼兒園做老師,工作很忙,倆人戀愛期間見面次數不多,平常都是通過手機聊天維持感情。李先生對余女士噓寒問暖,關懷備至。很快,倆人就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
2022年3月,李先生跟余女士認識四個月之后,在雙方父母的見證下,倆人完成了訂婚儀式。
訂婚的時候,雙方商量好的彩禮是12.8萬元。李先生當場給了女方四萬八千元現金,并約定余下的八萬在結婚以后,李先生再支付給余女士。
訂完婚后,李先生卻發現余女士的態度有點不對勁。成了自己的未婚妻的余女士經常變相的找各種理由問李先生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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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是幾十塊錢的話費和付外賣錢,有時候是幾百塊錢的網購,還有的時候就是各種資金周轉,一開口就是幾千塊錢。
對此,李先生也沒有太在意,想著反正都是自己未來的媳婦,該花錢的時候就花。
但是讓李先生覺得蹊蹺的是,余女士總是找各種理由對李先生避而不見,以前談戀愛的時候,倆人雖然很少見面,但一個月總能見一兩次。沒想到訂婚后,李先生想見自己的未婚妻一面都很難。
不過,2023年3月,李先生和余女士還是領取了結婚證,并且擺了喜酒。
婚禮當天,李先生卻感覺自己成了“冤大頭”,這又是什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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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婚禮那天,女方家的親戚朋友雖然來了很多,男男女女幾十號人,但卻沒有一個“隨禮”的吃完喜酒就走了,這讓李先生及家人覺得很不舒服。
更讓李先生覺得不舒服的事情還在后面:婚禮第二天,李先生帶著余女士回新房的時候,在路上,余女士就說要李先生給娘家回一份禮。為此,倆人在車上發生了爭吵。結果,余女士直接下車走了,剩李先生一個人回到了新房。
面對新房里喜慶的紅箱子、紅枕頭、紅被子等婚嫁用品,想著為了娶媳婦,自己前前后后花了二十多萬。沒想到新娘子還沒入洞房,自己就人財兩空,這讓李先生非常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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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李先生通過電話一再央求余女士回來,但是余女士以李先生辱罵了自己和她的家人為理由,表示自己不想跟李先生在一起了。期間,李先生也去余女士的娘家以及她工作的幼兒園找人,卻始終沒有見到。
萬般無奈之下,李先生只好求助于當地媒體,希望記者能夠找到余女士,并讓她回心轉意。李先生表示,自己可以發誓,自己沒有罵過余女士和她的家人。如果余女士愿意回來,他還是想跟她好好過日子。不過李先生有個要求,就是余女士回來以后,希望她把一半的彩禮錢放在自己保管。
雖然有媒體記者幫忙,但是李先生的未婚妻還是拒接電話。隨后,記者聯系了余女士的家人,可余女士的家人卻說這是李先生跟余女士兩個人的事,跟家人沒有關系,讓他們自己處理。
正當記者和李先生一籌莫展的時候,李先生卻忽然接到了余女士的電話。電話里余女士向記者訴苦,說李先生恐嚇她、威脅她,說要往她身上潑硫酸,這讓她非常害怕,只能躲著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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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女士表示,自己不會回來了,李先生可以報警,也可以去法院起訴,但是不接受記者的調解。正當記者準備開導一下余女士的時候,她卻突然直接掛掉了電話。
李先生聽了余女士的話后非常氣憤,一再強調自己沒有恐嚇過余女士,這都是余女士在說謊。
事已至此,李先生也知道,他跟余女士已經沒有復合的希望了,這段“一日”婚姻是無法挽回了。他懷疑余女士與自己交往、結婚都是為了騙錢。他現在想找到余女士,把自己支付給余女士的“彩禮錢”要回來。
李先生帶著記者去了余女士工作的幼兒園,對方卻說余女士很久沒來了。找到余女士以前工作的另外一個地方,沒想到對方說沒有這個人。
面對這樣的情況,記者想幫李先生也是有心無力,只能建議李先生找專業律師咨詢,看是否能夠通過訴訟找到余女士,并看看能不能讓余女士把彩禮錢退給李先生。
律師認為,李先生與余女士的情況符合法律規定退還彩禮的情形,因為登記結婚以后,倆人沒有實際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如果李先生起訴離婚,并主張余女士退還彩禮,需要把支付彩禮的相關證據收集好,以方便在起訴的時候交給法官,這樣法官才能確認李先生是否支付了彩禮以及彩禮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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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了律師之后,李先生表示,自己聽從律師的建議,準備起訴余女士。
李先生的遭遇,確實給他造成了極大的困擾。但是僅憑他單方面的表述,我們也很難對這件事作出評判。
通過李先生的訴說可以看出,李先生跟余女士的交往和結婚過程中產生了一些問題:第一,李先生對余女士在婚前多次向自己索要財物其實是心有芥蒂的;第二,李先生對余女士的娘家人來喝喜酒沒有“隨禮”也是耿耿于懷;第三,婚禮后,李先生在余女士提出給娘家回禮這件事上被激怒了,倆人發生了激烈的爭吵,這也是余女士一走了之的主要原因。
設身處地想想,如果李先生真的對余女士說了那些過激的話,余女士還怎么敢與李先生一起生活?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男女雙方婚前應該進行充分的溝通和協商,不管是彩禮還是其他方面,避免出現這種難堪的狀況。如果已經發生了爭吵,雙方都應該冷靜處理,不要做出激烈的行為,避免傷害感情。
在男女婚嫁中,很多當事人因為“彩禮”的原因產生經濟糾紛,進而導致一些惡性事件發生,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一旦雙方感情破裂沒有挽回的余地,如果一方覺得自己有經濟上面的損失,應該應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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