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凌晨零時52分,海曙交警大隊櫟社中隊接到群眾舉報稱,在214省道廣博集團附近,一輛面包車行經積水路段時將其濺濕,而且還闖了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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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舉報后,民警調取了路口公共視頻,發現當時一輛面包車由南往北行駛,經過廣博集團紅綠燈路口時,先是佯裝借道右轉,而后馬上直行,如此徑直闖紅燈,想借機躲避路口電子警察的拍攝。
當天上午,民警通知車輛駕駛員董某來交警隊接受調查處理。在證據面前,董某對自己的交通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據董某講述,由于自己忙著去市區接貨,對方催得急,就抱著僥幸心理,經過路口時往右轉彎借非機動車道迂回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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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對董某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車輛行經積水路段未低速通過等違法行為作出了記6分及罰款的處罰。
交警提醒:趕時間≠可以闖紅燈,無論是行人、非機動車還是機動車,闖紅燈的行為都會增加路口交通沖突,不僅會導致交通無序或擁堵,而且會大大增加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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