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發(fā)生了一起極其惡劣的未成年人殺人事件,是的,就是河北邯鄲的未成年霸凌同學致死埋尸案。
目前警方已將三個犯罪嫌疑人逮捕,還沒有公布案件的細節(jié),不過,因為案件涉及到未成年人,所以極有可能根本不會公布細節(jié)了。
但是就目前已知的消息,三個犯罪嫌疑人不僅對受害者進行過霸凌,殺人埋尸之后面對警察的詢問和調查拒不配合,甚至撒謊說沒有見過受害人,最后在監(jiān)控視頻和轉賬記錄的證據下這三個犯罪嫌疑人才說出了受害人被埋尸體的藏匿地點。
我想說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是用來保護孩子們不受傷害的,而不是用來替那些殺過人的惡童們脫責減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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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我主張小罪訓誡加懲處,大罪要堅持當罰則罰不能姑息,至于殺人重罪是一定不能以年齡問題為理由減罪輕罰的!
如果說未成年人保護法是因為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社會心態(tài)和社會三觀還沒有確立,而對他們有一定的寬容,確實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現在的孩子們通過網絡了解到的事情太多了,接觸到的事情也太多了,很多道理他們不是不懂,他們太懂了!他們太知道年齡對自己的優(yōu)勢了,他們太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了,他們太知道自己無論犯什么罪都會被寬容被諒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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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惡童們殘害受害人的時候,他們心里可能就是在想
“不怕,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最多就是坐牢,反正死不了....”
“大不了坐幾年牢,勞資出來以后還是一條好漢,反正不會死”
惡童們有這樣的想法奇怪嗎?一點也不奇怪!
指望著他們變好,不是沒有這種可能。
但是這也會給“后來者”樹立一個榜樣——未成年人“殺人不必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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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多么惡劣,同時又讓某些未成年人多么興奮的事情啊!
回看未成年人的惡劣犯罪事件,每一件都讓人脊背發(fā)涼,而又憤怒的無可奈何!
2004年北京大興,四少年躲過死刑相視而笑。這四人綁架勒索并殺害了他們的女同學,但因為這四個犯罪嫌疑人最大的只有17歲,均是未成年,結果兩人被判無期,剩余兩人被判有期徒刑,甚至一人有期徒刑只有兩年!即使現在回憶起來,還依然讓人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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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東費縣,消失的夫妻,年輕夫婦遭受四名青少年慘無人道的折磨8個小時,那個妻子還懷著三個月的身孕,說那4個混蛋是禽獸都是對禽獸的侮辱!這四名犯罪嫌疑人的所作所為本應該全部被判死刑,但其中因為有一人是未成年人,這個未成年人就因為未成年被判了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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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肅永昌,八名未成年人毆打并活埋受害人。但是這八名未成年人最大的只有14歲,最小的也才13歲,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的偵辦當中。但是幾乎可以肯定的是,因為他們都未滿18周歲,所以應該是不會被判死刑,最多也就是個無期,而且可能只有主犯才會被判無期。
電影《第二十條》里雷佳音最后的陳述我看了無數遍,我感覺說的非常好,法律的權威來自老百姓最樸素的情感期待,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公平正義對老百姓是多么的重要,有多么難以做到的,都說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條河流,一次錯誤的裁決,污染是整個水源,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法律?都知道打官司貴,打官司難,那為什么老百姓還要打?不就是想要公平正義嗎?改變一些事情很困難,追求公平正義,也要付出代價,但是,這個代價誰來承擔?老百姓嗎?難道要讓他們用自己的命運,用整個家庭的命運?甚至是幾代人的命運去承擔這個公平正義的代價嗎?這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共452條法條,56681個字,從頭到尾寫的不就是四個字公平正義嗎?這難道不是每一個老百姓想要的嗎?如果不能替他們說話,替他們討個公平,那要法律有什么用?什么是法律?是天理,是國法,是人情,我不相信沒有天理的法律,我也不相信沒有人情的天理,我希望去用公平正義去回應每一個老百姓的訴求,去回應他們的情感,去回應他們最樸素的期待。
讓天底下每一個父母和每一個未成年人都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是要保護未成年不受傷害的,而不是為了給殺了人的未成年人脫罪減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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