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敢為非作歹的人,通常要么是有個熊家長,要么就是有強大背景。4月14號早上21點41分,河南鄭州發生了一件事情,成功挑起了眾網友們的怒火!
2個醉漢,借著酒勁調戲一個10歲女孩,從開始語言上輕浮挑逗,發展成動手動腳撕扯女孩衣服。女孩父親阻止,也因此被暴打群毆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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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原本是和父親一起去接母親下班的,在回家的路上,一家3口說說笑笑,其樂融融。
一家人走到熙熙攘攘的龍湖商業廣場門口時,意外發生了!2個醉漢靠近女孩,滿嘴噴著酒氣,除了語言上的猥褻,還撕扯女孩衣服對女孩上下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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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女孩,哪里經過這種陣勢,被嚇蒙了,她的父母親也從震驚中反應過來了,連忙阻止。
父親伸手阻止他們的時候,激怒了2個醉漢,他們不僅沒有停止,反而怒火中燒,更是痛下狠手。
年僅10周歲的女孩,被嚇得當場無助的嚎啕大哭:“他扯我衣服!打我爸爸干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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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媽媽也拉不開2個壯年男人,嚇得驚慌失措之下,拿出手機拍下罪證。
2醉漢打上一頓仍不解氣,打電話叫來幾個人,一起又圍著小女孩父親拳打腳踢,視頻中能看出一成年男子跳起來,狠狠踹向女孩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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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父親的腿上也被撕咬了一塊肉,被壓在地上狠踢猛捶,渾身傷痕累累。
就算被打得喘不過氣來,做父親的還在挨揍時轉身安慰嚇壞的女兒“別哭!”這是把女兒放在心尖上疼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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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毆過程中,有人聽到其中一醉漢叫囂自己是“新鄭市龍湖鎮書記的兒子”。
事后,新鄭市公安局發布通告:“將主要犯罪嫌疑人徐某和劉某分別行政拘留15天和11天,并處以5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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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大家沒想到的是,被打者家屬把視頻發布網絡,公開說明當時情況,輿論的風波越鬧越大。
眾網友們對處罰結果紛紛表示不滿,情節這么惡劣,才罰款500塊錢,被關15天,這處罰也太輕了!警方評論區迅速塌陷。
看到網上越演越烈的輿論,新鄭市公安局又再次發布了后續通告,這次,“行拘”改為“刑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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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小看這2個同音字,意思可是差別很大的,行拘和刑拘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概念。
行拘是處罰和教育一般違法的人,是指違反行政法規,但沒構成犯罪的,關押在拘留所,最長期限為15日,一般情況沒有什么后果。
而刑拘是指對犯罪分子或重大嫌疑人依法臨時剝奪人身自由的, 一般為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關押在看守所,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正常情況下,會留下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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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醉漢叫囂著自己老子是“鎮書記”的,經查實,也純屬他造謠,人家鎮書記才40來歲,暫時還生不出這么大的兒子。
這年頭,不管做了什么壞事,都喜歡叫囂自己老子是干部嗎?
邯鄲那個打碎16歲男孩“子孫根”的惡少年,也是作了惡,還叫囂著“我姥爺是縣長,我爸爸是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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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最后打臉很徹底,他姥爺既不是縣長,他爸也不是干部。
可他們為什么都這么說呢?是在這種做了壞事的時候,虛張聲勢給心虛找點底氣嗎?
這個小女孩,她才僅僅10周歲啊!這么小的孩子,需要去面對如此丑陋的成人世界,三觀該崩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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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么小的年紀,被羞辱,又眼睜睜看著父親因為保護自己而被群毆,這樣痛苦的事情,在今后的時光里,又該如何才能平復,去忘記?
之所以敢做壞事,是因為不害怕,對法沒有敬畏之心,犯錯成本太低,沒什么大不了的。
當時,圍觀的吃瓜群眾有幾百人,面對這種事情,沒有一個人上前去制止,都是看熱鬧,或者是敢怒不敢言,總之任由事態越演越烈,人性太過冷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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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呼吁,這樣的惡人,一定要嚴懲,以儆效尤,凈化社會風氣和環境,保護好人類的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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