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法官威脅,因屢次違反“禁言令”要把川普投入監獄。
這位前總統則表示:為言論自由,他甘愿以身試法。
因封口費案,川普在紐約曼哈頓法院受審。
庭審4月16日開始持續到5月上旬。
但在預定的庭審結束后,法官宣布對封口案的審理再延長兩到三周時間。
美國大選將在今年11月正式進行,正處于選前造勢的關鍵階段。
目前民調顯示,川普在大部分州高于敗燈,且橫掃通常決定勝負的七個搖擺州。
川普痛斥,這是利用司法干擾選舉。
由于該案件的法官梅爾坎此前曾警告過:“該案件的任何一場審判,川普每一場庭審都必須到場,否則將被逮捕”。
川普因此不得不放棄參加兒子的畢業典禮,同時也缺席了聯邦最高法院關于其是否具有總統豁免權的聽證會。
5月6日,川普因封口費案中第10次違反禁言令而再次被判犯有藐視法庭罪被處以$1000美元罰款。
根據紐約法官梅爾坎下達的禁言令,川普不能就證人在案件中的角色發表公開聲明,也不能指示其他人發表聲明。
川普還被禁止評論檢察官和法院工作人員。
而川普對所稱“禁言令”選擇無視。
審理案件的法官梅爾坎此前曾裁定川普9次違反禁言令并處以共計$9000美元的罰款。
5月6日,他再次警告川普,如果繼續故意違反法院的命令就會面臨監禁。
梅爾坎法官聲稱:你是美國前總統,也可能是下一任總統。但如果有必要我會判令將你收監。
對此,川普表示,這是對他的迫害,是敗燈利用司法對選舉進行的干預。
川普聲稱,言論自由是聯邦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美國每個公民的權利。如果因此被投入監獄,他甘愿“以身試法”,捍衛自己的權益。
根據1791年12月15日獲得通過的美國憲法這一修正案,被稱為"權利法案"。其中有關新聞言論自由的這一條被列為第一修正案。
梅爾坎關于禁言令的最后“通牒”,無疑將雙方推入兩難危境:
川普肯定是一如“九往”,置若罔聞,誓為言論自由而戰。
那么,法官要不要選擇將川普送進監獄?
拭目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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