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令五申叫停分紅型險 河南地區百年分紅保險逍遙十年該誰監管?(轉)
來源:用戶5358846114 05-13 13:20
原標題:國家三令五申叫停分紅型保險 河南地區的百年福享全家年金保險(分紅型)A款該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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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叫停了10來年的保險分紅。
為何,百年福享全家年金保險(分紅型)A款,一邊線上在發布叫停,一邊線下紅紅火火的銷售,且是瞞著消費者銷售。比如2018年就發布停售;下圖顯示。
據此,有關人士說,是做給監管層看的。
2024年5月13日,河南省竇某投訴稱,他為孩子買的《百年福享全家年金保險(分紅型)A款》,已經快滿十年了,就是最后一年,他沒有再次繳費。
他說,《百年福享全家年金保險(分紅型)A款》一直涉嫌欺詐,叫停了分紅型保險,該產品的公司,沒有任何一個人通知消費者。
他說,2024-04-25 11:34:00,對方還給他發信息,如您尾號7758保單應于2024年03月10日繳納第10期保費10334元,經郵政儲蓄尾號0393賬戶仍轉賬失敗,2024年05月09日24時,將寬限期滿失效,請及時辦理繳費,謝謝!(如已繳費成功,請忽略此條)
發這條信息是前一天,他向河南監管部門投訴了的。
查閱發現,《百年福享全家年金保險(分紅型)A款》是查閱發現,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其負責人:王永剛 。 登記狀態(存續),成立日期:2010-08-04;登記機關: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自貿區服務中心。司法案件:涉及案件104件;
而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新浩 ,登記機關: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成立日期:2009-06-01。對外投資60多家。
據此,有關法學界人士說,河南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主要話語權還是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只要總公司默認賠償,分公司就處理了。
問題是,在河南地界,監管是可以管制的。
于是,最近竇某向河南地方金融監管投訴了,第一次投訴,百年人壽保險河南分公司通知竇某,去了他的村上協調。對方來了幾個人,結果是啥協調,就是兩分鐘時間,問了幾句話,就散場。
這就是一次協調。
于是竇某再次向河南金融監管投訴,回復是:讓找國家金融監管。于是竇某就已經向國家金融監管投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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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竇某的買的《百年福享全家年金保險(分紅型)A款》僅僅是個案。
2016年9月,保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即保監會的76號文),對人身險的產品定價、保險金額、預定利率、存續時間、保費規模等方面提出新的監管要求,尤其是在中短存續期產品的監管上,更是對產品設計和保費規模作出了嚴格限制。
文件明確規定,不符合規定的保險產品,應當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 根據76號文的要求,若新開發的人身險產品的預定利率或最低保證利率不高于評估利率上限,需要報中國保監會備案,也就是報備;若新開發的人身險產品的預定利率或最低保證利率高于評估利率上限的,則需要報中國保監會審批,也就是報批。
根據放管服,試問河南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南地界的《百年福享全家年金保險(分紅型)A款》保險是否叫停?而且沒有叫停報批了嗎?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由保險公司向客戶支付三倍賠償金額,然后保險公司根據欺詐的情節輕重,可能會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十萬以下的罰款。
按照保險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人身保險合同的投保人如果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其他享有權利的受益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據此,消費者投訴稱,他2015年3月份在河南省社旗縣買的百年人壽福享全家保險分紅款(連續交十年),當時孩子一歲,業務員張某(據說已經離職)明確告知,交的每年1萬多的保險費用,會存到保險賬戶上,而且每年都會有利息,孩子到20歲上大學或者結婚的時候,可以一次性取出來10幾萬到20萬。
根據保單詳情、主險信息顯示:險種名稱:百年福享全家年金保險(分紅型)A款;生效日期:2015年-03-10;應繳保費:10000元。交費時間:10年,交費形式:銀行轉賬。其中還有幾個險種。根據保費賬戶顯示:累計實收保費95700元。
根據河南省地方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顯示:開票日期:2015-03-10;投保人:竇某,保險合同號:141 --------758;保險費金額:10920.00元。營業單位: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而開具發票的,是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陽中心支公司,負責人:劉朝霞,南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成立日期2011-05-11。
如今一個自稱是總監的侯某軍人告訴我說,每年只有保費的百分之十的分紅,加上分紅的利息,每年大概2000左右,說是到合同終止(被保人身故或者合同100年到期)的時候才能退還本金。
本人要求退還全額保費,被告知已經過了猶豫期(第一次保費交完后的10天)只能退還現金價值,大概只有4萬多。可是這十天的猶豫期,沒有誰提示過?
一般情況下,這10天猶豫期,會有電話回訪,或者信息提示,抑或退還全額保費,但當時沒有人回訪過,而且保單上的簽名非我本人所簽。社旗縣百年人壽分公司河南分公司,涉嫌欺詐,誘導消費者購買該公司產品,且有偽造用戶簽名的嫌疑。
不過,查閱發現上述公司在網絡上曬了一張分紅圖,根據該公司【利益演示】(示例)(注:暨保險利益測算書備案文稿)百年福享全家年金保險(分紅型)A 款,保險利益測算書 顯示:10年期限,每個年度保險費30,000元,累計保險費 300,000元,當年最高分紅 7,583元,累積紅利最高分紅43.115元。現金價值:141,76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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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上述圖片顯示:竇璐交費10年,接近10萬元,以上述141,176.28的10萬計算,合計賠償:4,705,876元
與此同時,還隱瞞了上述百年福享全家年金保險(分紅型)A 款的信息,沒有誰電話告知該產品停售,以及沒有紅利了。
2018年4月4日,有發布者在(原創立文檔)發布,百年福年金保險(分紅型)A款(停售)。該通告還顯示:百年人壽(2014)年金保險032號,落款是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個時間,也沃保上年也發布了百年福享全家年金保險(分紅型)A款(停售)。
對于上述(停售),竇說沒有收到任何停售的消息,他一直交保費差不多快十年。
由此可見,停售了,怎么分紅?
據此,就是上述公司一直欺騙消費者,已經停售的產品,一直在欺騙消費者。
據此,購買的百年福享全家年金保險(分紅型)A 款,沒有在上述免責范圍。
訴求:訴求基于此,有關權威人士說,《百年福享全家年金保險(分紅型)A款》最明智的做法,就應該主動出來與竇某協調,否則投訴多監管層會罰款了,這一罰款,就不是200萬的事情,估計一個地方就是600萬以上,據此推理,僅僅是河南的《百年福享全家年金保險(分紅型)A款》就夠喝一壺了,接下來全國各地都還在銷售叫停的《百年福享全家年金保險(分紅型)A款》。
該人士還分析,地方監管都管不了,那不成了“側平睡覺了”?
訴求:
一:全額退還保費95700元。
二:其分紅按上述十年計算,應該分紅470587元,
三:欺騙賠償38萬元精神損失費。
四: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由保險公司向客戶支付三倍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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