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內容:】
前些天,在微博上看到一位高校老師如此點評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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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罷有點不忿,也有點遺憾。
不忿是覺得觀點很是主觀,遺憾是真的有很多人還贊同。
你要說有些法官是這樣,我也不否認,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五個手指頭還不一邊長,全國這么多法官,想挑出一些說他們缺乏社會經驗、不了解群眾生活、機械辦案,確實能挑出來,法院內部很早之前就把一些法院干警稱為“三門干部”,即生活閱歷單一,從家門到校門到單位門。
但顯然,這不是目前的真實情況。
之前法官確實有低齡化傾向。
比如我2009年進入法院工作,2010年轉正,2011年參加預備法官培訓,2012年就被任命為助理審判員,也就是具備辦案資格了。據我觀察,我還屬于提助審相對慢的,本市和我同一年進入法院工作的,很大一部分2011年就提助審開始辦案了,如果以本科畢業22歲進入法院工作計算,24歲就具備辦案資格。對于法官來說,這個年紀確實太小了,家事審判圈流傳這樣一個故事,某個離婚糾紛因為承辦法官太年輕,敗訴的原告非常不滿意,吐槽法官說你這么年輕都沒有結婚,知道什么叫夫妻感情破裂嗎?
但司法改革之后,這方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現在想要成為法官,本科學歷一般都要求有五年法律工作經驗,但現實中受員額名額限制,大多數法院很難做到這一點,以我所在法院為例,最新入額的同事最早是2016年進入法院工作,我之前一位助理就是2016年考進法院的,沒有入選。他是1992年出生,今年32歲,已婚,有娃,進入法院后一直在審執一線工作,我們都覺得他有能力獨立辦案,但是名額所限也只能等機會了。
至于那位老師說現在的員額三十多歲還不成熟,我想起前些天我去訴訟服務中心值班,一起值班的是我之前的一位助理,她是2013年本科畢業后就進入法院工作的,我們聊起以前在家事審判庭的工作時她和我說,她前幾年有了孩子之后,覺得對于家事案件有了完全不同的理解,特別是離婚對于子女身心的傷害有了更深的理解。我聽罷就覺得,你看,即便是畢業后直接進入法院工作,到了三十多歲,大多數也會經歷租房、買房、裝修、相親、結婚、生娃,自身的社會閱歷也在增長,怎么就被認為社會閱歷缺乏呢?博士畢業后進入高校工作,軍校畢業后進入部隊服役,法學院畢業后進入律所工作,三十多歲的時候社會閱歷就一定會更豐富嗎?不見得吧?
至于說不食人間煙火,法官群體的收入無論如何也算不上高收入吧,至少比不上律所大律師和高校教授吧,和普通老百姓一樣上班干活下班買菜做飯帶娃,一樣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怎么就不食人間煙火了呢?
更重要的一點是社會閱歷從哪里來?最快的方式當然是和人打交道過程中積累。
和很多工作不同,法律工作是和人打交道的工作,在法院工作尤其如此,如果一個法官入額前從事五年助理或者書記員的工作,目前一個民事法官一年結案數普遍在二百到三百件,發達地區法官還會超過這個數,就以年均結案三百件為標準,一個案件至少有兩方當事人,一年就要至少和六百個當事人打交道,五年下來就是三千個。人過一百形形色色,有通情達理的,也有蠻不講理的,我之前的文章里也有大量關于如何與當事人打交道的文章,這些都是我和周圍同事真實的工作經歷和經驗積累,很多剛出校門真的缺乏社會閱歷的同事也是在審判一線這樣錘煉五年乃至更多的時間后一點點成熟起來的。有位法院的老同志曾經半開玩笑地說,審二十年民事案子,退休后都可以給別人算命了,說的就是長期工作在審判一線對人的社會閱歷的積累非常有幫助。
我之前也在企業工作過,進入法院后辦的案子不多,只有兩千多件,不知道算不算有點社會閱歷。說實話,我很難想象,還有哪種工作可以像審判工作這樣密集且深入地接觸群眾,如果和幾千個群眾打過交道后還被認為脫離群眾沒有社會閱歷,那我很好奇什么樣的經歷會被認為是不脫離群眾而具備豐富社會閱歷?
大概還是有很多人,包括法律圈的很多人,對于法院、法官還是不甚了解,這也是我開設公眾號的主要原因,只有增進了解,才能互相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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