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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s|China Economist Vol.18, No.6, November-December 2023
Title
鏈長制的衍化趨勢與賦能路徑 ——以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為例
作者簡介
吳振磊1,2 姚雪3 高楊4,1*
1 西北大學中國西部經濟發展研究中心
2 西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3 北京林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4 曲阜師范大學經濟學院
*聯系人:高楊, koyo718@163.com
摘要:鏈長制作為一項地方政府主導的產業制度創新,為農業產業鏈由“效率優 先”向“效率、安全與綠色低碳并行”轉型提供了有效保障。本文通過梳理鏈長制的肇始、擴散、發展和成熟的演化歷程,明確鏈長制正不斷向有為“鏈長”的方向演化和發展,進而分析總結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由來、內涵與特征,揭示打造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現實背景。在此基礎上,結合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外部競爭有力、主體協同有序、韌性持續增強、生態循環增值”打造目標,深入分析其面臨的競爭力較弱、協同度較低、韌性不足和生態增值乏力等現實困境。最終,從有為“鏈長”的功能視角出發,在創新鏈、資金鏈、標準鏈、信息鏈、供應鏈和價值鏈等方面提出鏈長制賦能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具體路徑。
關鍵詞:鏈長制;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有為“鏈長” ;產業轉型升級
加快農業全產業鏈建設,不僅是穩步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和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有力抓手,也是實現“雙碳”目標的基礎支撐。為此,《“十四五”全國農業綠色發展規劃》強調要“打造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然而,當前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面臨競爭力較弱、協同度較低、韌性不足和生態增值乏力等現實困境,單純依靠市場自動調節難以打破這些桎梏,亟需政府干預的補充以糾正“市場失靈”,從而更好地實現市場有效配置(黃先海、宋學印,2021)。鏈長制作為我國特色制度優勢與市場化要素配置體系融合創新的產物,能夠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高楊等,2022)。在此背景下,2021年5月,農業農村部印發《關于加快農業全產業鏈培育發展的指導意見》,首次提出要開展農業全產業鏈鏈長制試點,以實現農業全產業鏈綠色低碳化發展。那么,鏈長制如何賦能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
為解答該問題,本文首先通過梳理鏈長制形成的四階段歷程厘清其演化趨勢和發展方向,進而在總結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由來、內涵與特征的基礎上,結合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打造目標分析其現實困境。在此基礎上,深入探究鏈長制賦能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具體路徑。
本文力圖在以下幾個方面作出貢獻:第一,基于鏈長制肇始、擴散、發展與成熟四階段歷程,明確了鏈長制的演化趨勢和未來發展方向,豐富了鏈長制的理論理解和相關研究;第二,從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出發,探討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由來、內涵與特征,揭示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現實背景,在考慮“外部競爭有力、主體協同有序、韌性持續增強、生態循環增值”的打造目標基礎上,深入分析打造困境,為更好地實現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打造目標提供了理論解釋和現實依據;第三,遵循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打造目標,從有為鏈長的功能視角,在創新鏈、資金鏈、標準鏈、信息鏈、供應鏈和價值鏈等方面探討有為“鏈長”賦能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具體路徑,這使得本研究更具現實和政策意義。
一、鏈長制何以形成:肇始、擴散、發展與成熟
基于制度經濟學視角,鏈長制在內外動因綜合作用下發生傳統產業制度變遷,歸根結底是基于彌補市場發育不足、維持市場機制正常運行的合理需要而推出的一種地方政府主導的產業管理新制度新方法(劉志彪、孔令池,2021)。在現有科層組織基礎上,鏈長制建立的扁平化協調機制不僅有利于加強多領域、多部門的橫向聯系,突破科層內部縱向結構,還能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治理覆蓋面(梁小軍、胡多,2022)。鏈長制作為一種制度變遷的產物并不會憑空產生,那么鏈長制何以形成?
(一)肇始階段(2017—2018年):效率為先,主要布局在工業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通過設立開發區的方式,大幅吸引外資,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借鑒國外管理經驗,承接國際產業轉移,促進了經濟高速發展(盛朝迅,2022)。根據產業集聚理論,開發區作為改革開放的排頭兵,能夠不斷形成新的產業集聚效應和增長動力,通過規模經濟和學習效應對所在區域產生正外部性(劉修巖,2009)。然而,在對產業效率和高速發展的追求下,開發區產業過度集聚易造成“產業同構”現象,陷入“成也集聚,敗也集聚”的困局(屠年松、龔凱翔,2022)。
在土地與能耗等指標接近飽和、產業競爭白熱化的背景下,如何遵循產業鏈運行規律,將以開發區為支點的產業聚合、協同、共生提升到新層次,成為重新思考開發區發展轉型之路的題中之義。根據波特的競爭優勢理論(Porter,1990),要把一個區域內勞動、資本、土地等生產要素轉化為競爭優勢,關鍵在于是否具有較強的整合這些生產要素的能力。在此現實背景和理論邏輯下,政府通過行政命令、法律法規等強制性手段整合、統籌區域內生產要素,進而引發強制性制度變遷,鏈長制應運而生。
2017年底,長沙市政府強調“以產業鏈建設為抓手,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出“由市級領導擔任各省級以上開發區產業鏈‘鏈長’”,“鏈長”一詞首次出現在正式報道中①。次年4月,湖南省湘潭市為推進區域產業高質量發展,首創地方主導的鏈長制。隨后,湖南省級領導逐漸開始參與“鏈長”的相關工作。省級領導的重視和介入,對于鏈長制類似于一種“催化劑”,不僅能夠有效降低各部門、各地區協商合作成本,還便于統籌各種要素資源,形成不同部門和地區共同推動區域產業鏈高質量發展的合力。與此同時,遼寧省盤錦市也以開發區為主陣地,圍繞高質量發展根本要求,啟動鏈長制,以引領產業向高端化、規模化、集群化發展,實現新舊動能的有序轉換。
在肇始階段,鏈長制強調效率為先,主要布局在開發區的工業制造業,以提升產業鏈競爭力、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為核心主題,其“高位推動”的機制手段初露鋒芒。
(二)擴散階段(2019—2020年):效率與安全并行,快速向其他產業滲透
1.“外患”:產業鏈自主可控性與效率的矛盾
逆全球化愈演愈烈和中美貿易摩擦不斷升級,實質表現于產業鏈上:首先,產業鏈被“打斷”。我國對美國出口市場依賴度比較高的企業,面臨加征關稅難以消化、出口成本驟增的困境,可能發生產業轉移。同時,我國勞動密集型產業外國直接投資流失,亦會造成產業轉移和貿易轉移,最終導致整個產業鏈出現斷點。其次,產業鏈被“桎梏”。中美貿易摩擦的核心在于科學技術和優秀人才的爭奪,遏制我國高科技產業發展等(劉志彪、凌永輝,2021)。當我國關鍵核心技術面臨“卡脖子”的尷尬局面,科技資源出現缺口時,相當一部分產業鏈外循環難以為繼,產業鏈出現內傾化趨勢。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可以看出,產業鏈安全與穩定逐漸成為我國產業鏈重塑的主題。然而,產業鏈自主可控性的提高可能會導致生產效率的下降。因此,如何善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新型舉國體制,發揮超大規模市場優勢,以暢通痛點、連接斷點為“標的”,建設更高附加值、更具韌性的產業鏈,緩解我國產業鏈自主權的失控與創新性的損害,實現安全與效率的平衡,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在此背景下,政府根據當前國際形勢變化作出一系列決策,推動制度變革。
2019年8月,浙江省為應對中美貿易摩擦和開展“六穩”工作,最早開始在全省范圍內、系統化普遍化推進鏈長制,由開發區所在市(縣、區)的黨政主要領導擔任“鏈長”,以充分發揮地方行政主官的協調作用。鏈長制在浙江省的實踐成果有目共睹:一是以開發區為支點撬動了浙江省產業鏈發展;二是以塊狀特色產業為基礎,沿產業鏈上下游持續發力,變塊狀特色產業為鏈狀產業聯動,形成了特色產業循環發展、永續前進。
當鏈長制在浙江風生水起,其他各省市開始由觀望轉為跟進。2019年底,廣西壯族自治區和內蒙古自治區部分市(盟)率先效仿。自此,拉開了鏈長制登上全國舞臺的序幕。
2.“新憂”:市場調節失靈
“外患”未解,“新憂”又至。2020年,新冠疫情在世界范圍內的暴發對我國扎實推進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工作產生重大影響。在疫情突襲初期,全國各地封鎖隔離,全面停工停產,產業鏈處于停擺狀態。隨著防疫抗疫進程有了階段性成果,復工復產迫在眉睫,產業鏈運行卻受勞動力短缺和物流堵塞的限制,面臨“無米下鍋”的尷尬情況。“缺一個零部件,停一條生產線”②,產業鏈環環相扣,一個環節阻滯,就會導致產業鏈上跨區域企業難以協同,出現市場失靈。
當國內抗疫防線穩扎穩打,取得決定性勝利時,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不同國家的具體國情和政策制度不同,導致疫情的蔓延程度及應對方法存在差異,勢必間接影響我國企業的復工復產復銷活動,進而導致各個產業鏈出現“痛點”和“斷點”,難以形成自發連續的節奏。而外需疲軟和斷點危機使得全球產業鏈受到“長鞭效應”沖擊,需求波動逆產業鏈而上并逐級放大,嚴重影響我國產業鏈的正常循環。此外,疫情沖擊造成的國際物流堵塞會破壞及時交貨系統的基礎。出于防患于未然的考慮,跨國公司傾向于始終保持一定的生產剩余,并在國內市場和鄰近國內市場的地區進行生產資料配置。跨國產業鏈開始內向化、本土化發展,致使經濟全球化水平倒退,全球產業鏈和供應鏈可能會發生大面積的、普遍性的脫鉤與斷裂(劉志彪、孔令池,2021)。
“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在疫情肆虐全球的背景下,不僅難以實現市場資源最優配置,引發市場失靈,還加劇了逆全球化趨勢,進一步推動我國產業鏈本土化發展。亟須政府通過產業政策引導產業鏈協同發展,彌補市場失靈,增強產業鏈韌性,豎起牢固的產業鏈安全墻。由此可以看出,鏈長制作為一種新制度供給的原生力量不僅來源于國際形勢的變化,新冠的侵襲成為全國各地加速鏈長制建設的另一重要契機,鏈長制在全國范圍內迅速擴散。
2020年,山東省、陜西省、河北省、江西省等20個省、168個地級市相繼推行鏈長制。2021年,商務部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國家級經開區創新提升 更好發揮開放平臺作用的通知》,開始鼓勵各地區的國家級經開區推行鏈長制,由此擴散至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為何鏈長制能夠在短短兩年內迅速擴散至全國?一方面,得益于河長制和林長制成功的實踐經驗,縮短了鏈長制“摸著石頭過河”的探索期,更易于推廣和擴散;另一方面,鏈長制在湖南、浙江等省份的先行成功實踐,證明了其既能夠通過“領導掛帥”,統籌各部門、各地區的資源以應對市場失靈,又能夠通過政企協同增強產業鏈韌性,防范重大風險。
總體而言,在擴散階段,從鏈長制工作目標和頂層設計來看,其核心主題由原來的“提升產業鏈競爭力”轉變為“把握產業鏈自主可控、維護產業鏈安全穩定”,開始強調效率與安全并行,具體工作機制也開始真正吸取和展現“領導掛帥、高位協調”這一中國特色問題解決機制的精髓。
(三)發展階段(2021—2022年):效率、安全、綠色低碳并行,多元化產業攜手并進進
追求經濟效益目標的粗放式發展模式使我國生態環境問題日益嚴峻,二氧化碳排放量連續多年居于全球第一(范愛軍等,2021)。為緩解生態環境問題帶來的壓力,我國邁入經濟高質量、可持續發展階段,將生態文明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堅持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努力推動實現“雙碳”目標。在“雙碳”目標倒逼經濟發展模式轉型下,無論是新興產業鏈還是傳統產業鏈都要實現綠色低碳化發展。以鏈長制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是當前產業鏈轉型升級的題中之義。一方面,綠色低碳理念開始深入人心,綠色低碳產品和服務的市場需求增加帶動了產業綠色低碳轉型,這是鏈長制開始強調綠色低碳的原生力量;另一方面,市場機制在調節產業鏈主體行為過程中,由于外部性、信息不對稱等問題出現一定的滯后性和“市場失靈”,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綠色低碳發展方面的制度供給尤為迫切。
浙江省作為最早一批布局鏈長制的省份,一直奉行處理好產業鏈發展底線與目標的關系,其鏈長制處處體現著綠色低碳理念。首先,浙江省鏈長制堅持經濟生態化、生態經濟化,更好地護綠管綠,更好地用綠活綠,努力打造綠色原創產業技術策源地,推進綠色低碳科技研發應用。其次,部分鏈長制試點單位正積極探索制造業等高能耗產業的綠色發展模式,推進產業鏈節能減排,鼓勵發展清潔能源產業。
在發展階段,鏈長制作為一種地方政策制度創新,其推廣是政策可復制性的檢驗過程,也是政策設計與執行在更廣范圍內的調整過程(王班班等,2020)。在發展過程中,核心主題由原來的“提升產業鏈競爭力”轉變為“把握產業鏈自主可控、維護產業鏈安全穩定、推動綠色低碳轉型”,開始強調效率、安全與綠色低碳并行。各地圍繞“N個一”機制、“N張清單”“掛圖作戰”等,結合其產業特征,因地制宜開展鏈長制實踐,呈現出“百花齊放”的特點。對于各地納入鏈長制的產業鏈類型而言,逐漸由開始側重于工業制造業不斷擴張至農業、新興綠色產業、能源產業、人工智能產業等多元化產業攜手并進。
(四)成熟階段(2023年—):有為“鏈長”與有效市場的有機統一
雖然鏈長制已經在國內進行了普遍復制和廣泛推廣,但隨著外部環境的不斷變化,除了地方保護主義抬頭和生搬硬套鏈長制模式的潛在風險,其在各地實踐、發展和推行過程中很容易陷入“全能政府”陷阱。一般而言,鏈長與鏈主功能可以看作是政府和市場關系,二者之間的有效匹配是產業鏈良性運轉的重要基礎(林淑君、倪紅福,2022)。然而,在各地鏈長制的實踐中,由于在產業政策上政府與市場的邊界不夠明晰,政府可能會忽視市場發展規律,代替鏈主企業深度參與市場活動,抑或地方政府盲目追求產業鏈綠色低碳的政績目標,通過行政命令的方式給予企業過度的資源支持、政策補貼等,出現“拔苗助長”的現象(張貴,2021)。
鏈長制不應是一個終點,而要成為一個開始。那么,鏈長制如何以不變應萬變,演變為真正既能適應變化,又能促進產業發展的制度?新結構經濟學理論給出了較為合適的學理依據。鏈長制要從特殊時期的政府性舉措演變為完善化、長期性和可持續性的制度建設,必然要遵循“有為政府是市場有效的前提,有效市場是政府有為的歸依”的基本邏輯,鏈長是否“有為”在其中起到關鍵性的作用④。
基于此,本文認為,在成熟階段,鏈長制應立足于產業鏈打造的現實瓶頸,明確“鏈長”的職能邊界,避免政府作用的無限放大和延伸,使得產業鏈在有為“鏈長”的高位引導下,邁向基于效率、安全和綠色低碳并行的產業鏈轉型升級之路。
縱觀鏈長制的演化歷程,其演化動因從強制性因素引發到誘致性因素誘發,再到強制性、誘致性因素共同引導,其階段性特征也從強調效率為先轉變為強調效率與安全并行,最后演變為強調效率、安全、綠色低碳并行。
二、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由來、內涵與特征
(一)由來
從我國農業的發展階段來看,農業1.0時期,傳統農業依靠手工勞動和種植經驗;農業2.0時期,工業化改造使得傳統農業發展初現產業鏈雛形,以效率為主要生產目標;農業3.0時期,農業與第三產業的結合使得農業產業鏈不斷延長、拓展;農業4.0時期,農業綠色化成為其重點發展方向之一(溫鐵軍等,2021)。在國際社會由“以農業促發展”到“以農業綠化經濟”的轉變下,以綠色發展引領鄉村振興不僅是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實現“雙碳”目標的必然要求,也是當前和未來我國農業農村工作的重心(金明華、劉晴,2019)。然而,當農業各項改革進入深水期,再也無法“一招鮮吃遍天”,必須從內生動力出發,形成一種可持續的機制,這樣的綠色低碳才是有價值的,也是可復制、可推廣的。具體而言,不能就綠色抓綠色,就低碳講低碳,而是要放開格局,讓綠色低碳貫穿農業產業鏈發展始終,成為農業產業鏈鮮明底色,從而真正實現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的轉換⑤。因此,在農業4.0時期農業綠色發展需要從推動農業產業鏈綠色低碳轉型上發力。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農業發展的演進方向與鏈長制從“效率為先”邁向“效率、安全和綠色低碳并行”的發展趨勢相吻合。當前我國正處于百年變局時期,全球產業鏈分工與合作逐漸以產業鏈安全為基本邏輯(盛朝迅,2022)。我國要打造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本質是在提升農業產業鏈效率的基礎上,增強農業產業鏈自主可控性、韌性和可持續性,構建效率、安全與綠色低碳并行的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長效機制。在此基礎上,2021年5月,農業農村部印發《關于加快農業全產業鏈培育發展的指導意見》,適時提出要開展農業全產業鏈鏈長制試點,同時強調要實現全產業鏈的綠色低碳化發展。這是我國政府研判加快培育發展農業全產業鏈需求,從實現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出發,以鏈長制為抓手,賦能農業產業鏈綠色低碳轉型,進而推動鄉村振興和“雙碳”目標的實現。
目前,遼寧、內蒙古、江西、廣東、安徽、浙江、湖北、海南、青海、陜西、湖南等省(自治區)相繼在農業領域開展鏈長制試點。同時,大部分地區在農業領域以綠色為底色開展鏈長制,如安徽省以鏈長制為抓手,聚焦“綠色食品”這一重點產業;西寧市以高原動植物精深加工產業鏈為方向實施鏈長制,進行“強鏈、補鏈、延鏈”,打造獨一無二的“超凈區”“高原綠色”品牌。
(二)內涵
農業產業鏈的概念最早由Hirschman(1958)提出,認為農業產業鏈是農產品從原料、加工、生產到銷售的全部活動。經Mighell et al.(1963)、傅國華(1996)、王凱和韓紀琴(2002)、程華等(2019)學者補充和發展后,現大多認為農業產業鏈是一種由不同生產部門基于各自利益而構成的網絡結構和運行機制。在此基礎上,國內學者開始立足于我國國情,相繼提出了低碳農業生態產業鏈和綠色農業產業鏈的概念。如齊振宏和王培成(2010)、楊啟智(2012)認為,低碳農業生態產業鏈是由生態農業產供銷活動相關的農戶、合作社、企業等主體組成,依照自然生態系統中的生產、消費、分解和還原機制進行產業鏈接而形成的新型產業組織形式。柳一橋和肖小虹(2022)指出,綠色農業產業鏈是以現代科技和管理為支撐,以生態保護、效益提升、農產品安全為導向,通過分工協作將農業各環節緊密聯結而形成的農業經營體系。基于上述研究,本文將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概括為以綠色為底色,將低碳循環理念貫穿農業研發、生產、加工、運輸、銷售、消費、服務全鏈條,且各環節和主體緊密關聯、有效銜接、協同發展的農業有機整體。
(三)特征
除具有農業產業鏈的系統性、協調性和復雜性等特征外(黃艷等,2018),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還具有以下特征:第一,綠色性,綠色是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底色。隨著綠色低碳消費理念的推廣,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不同環節主體會在比較利益驅動下積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實施綠色低碳行為,終端綠色食品需求和中間環節的綠色低碳需求均會呈現持續性增長態勢。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主體為增加利益往往會迎合綠色低碳理念,并將其貫穿于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各個環節。第二,正外部性,正外部性是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本色。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將環境資源的外部性納入內部效益,考慮的是長期生態效益而不是短期經濟利益,有益于生態環境保護與資源利用,能夠提供優質的公共生態產品,不僅具有典型的正外部性特征,還具有一定的代際傳遞性,可以放大農業生產的“收益外溢化”效應,形成持續性的良性影響。第三,循環性,循環性是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特色。整個產業鏈條具有鮮明的循環利用設計,在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不同環節主體提高資源及能源利用效率的同時,環節間也將進行廢棄物的集中處理和循環利用,從而提升碳效率。
(四)現狀
2021年7月,農業農村部決定開展全國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和典型縣建設工作,并指出綠色底色足是成為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和典型縣的共性條件之一。同年11月,全國第一批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和典型縣建設名單出爐,包括31個全產業鏈重點鏈和63個全產業鏈典型縣。目前,31個全產業鏈重點鏈和63個全產業鏈典型縣已取得初步成效。例如,遼寧盤錦稻谷全產業鏈重點鏈大力推廣基于稻蟹共生的無公害生長環境,充分發揮盤錦大米綠色無公害的特色農產品資源優勢,推進農產品品牌產權化、質量高端化、價值市場化,構建了產業鏈條全、綠色底色足、安全可控制、聯農帶農緊的綠色低碳農業全產業鏈,為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撐。
2022年,部分地方政府也出臺了開展省級現代農業全產業鏈典型縣的相關政策。如陜西省為推進全省現代農業全產業鏈培育發展,樹立了一批以綠色為底色的全產業鏈發展典型縣。例如,洛川蘋果的果畜循環產業鏈、寶雞眉縣獼猴桃的全國綠色食品原料標準化生產基地、鄠邑區(戶縣)葡萄的“三品一標”典范等,為助力鄉村實現全面振興奠定了堅實基礎。由此可看出,我國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建設和發展正有序推進。然而,由于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建設剛剛起步,其打造過程仍面臨一些現實困境。
三、打造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現實困境
“外部競爭有力、主體協同有序、韌性持續增強、生態循環增值”是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打造目標。然而,打造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漸次升級的過程。迫切需要分析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面臨的現實困境,從而使鏈長制立足于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打造目標及實現瓶頸,明確“鏈長”的職能邊界,厘清有為“鏈長”賦能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具體路徑。
(一)競爭力較弱
現階段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現代化、規模化、標準化程度均較低,進而導致其競爭力較弱,難以實現“外部競爭有力”的打造目標。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現代化程度難以提升的關鍵在于創新力驅動不足(盛朝迅,2022)。創新具有外溢性,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各環節主體在協同創新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搭便車”“敲竹杠”等市場失靈現象,進而導致創新供給不足,原創性、突破式創新難以為繼。⑥此外,水肥一體化、沼氣發酵、測土配方施肥等農業綠色低碳技術和農業廢棄物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技術的研發、應用和推廣還面臨初始投入較大、技術應用規模不經濟、技術成熟度不夠等問題,甚至被束之高閣。
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要實現規模化的前提是擁有強大的資金基礎和支持。目前,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面臨吸資引資難、資金循環不暢等問題,不僅不能保證生產原料、技術、人才等資源的高效運轉,而且難以為產業鏈創新提供充足的資金供給,導致產業鏈生產規模無法進一步擴大,持續運營發展難以為繼。具體而言,一是綠色低碳農業作為新興產業,從概念到行動,既是觀念的根本轉變,也是摸著石頭過河,往往存在風險緩釋能力不高的問題,收益回籠不穩定,難以吸引社會資金投入;二是地方農業經濟通常依賴于土地和稅收等普惠性政策的傳統招商引資方式,但隨著國內外局勢愈發復雜,這種招商引資方式的優勢在逐漸弱化;三是在傳統農業金融機構中,大多數金融機構并沒有啟動綠色化改造,而農村地區銀行綠色貸款等項目建設尚處于試點摸索階段,且與農業產業發展緊密相關的鮮活資產貸款、作物資產貸款、設施設備抵押貸款、“三權”抵押貸款等產品較少;四是綠色信貸在綠色金融占比90%以上⑦,其他綠色金融產品如綠色債券、綠色保險則相對不足,導致我國農業綠色金融產品之間協同效應不強;五是農村存在大量閑置低效的存量資產,面臨難以處置、盤活的困境,無法實現新舊資產的互促共存。
目前,我國正積極推行農業生產全產業鏈“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標準化生產”的“新三品一標”。但在“新三品一標”的推行過程中,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面臨諸多問題,導致其標準化程度較低。從全產業鏈標準體系來看,我國農產品標準化相對缺乏系統性,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種源追溯、生產規范、品牌注冊各個環節的標準化銜接存在缺口,出現生產端“優質賣不上優價”與消費端“優價買不到優質”并存的現象。具體而言,從種源追溯來看,綠色低碳農產品多為創新型農產品,種源面臨假種子問題層出不窮、珍貴種質資源流失等問題,且難以追溯;從品質提升來看,關于部分綠色農產品的農藥化肥的使用標準尚未統一界定,不能真正做到減量增效;從品牌注冊來看,我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眾多、品牌數量多且小雜亂,品牌假冒偽劣現象屢禁不止,嚴重缺乏全國和行業的規范性。
(二)協同度較低
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有效運轉離不開主體與主體之間、上下游之間聯系的協同穩定,然而,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面臨主體高度分散和上下游銜接較差的問題,導致其協同度較低。具體而言,從主體來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高度分散,頭部企業發育不完全,導致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組織化程度不高,難以實現“主體協同有序”的打造目標。從上下游聯系來看,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不同環節主體獲取信息的能力不同,容易造成信息不對稱約束,導致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上下游銜接較差,協同度較低。比如分散化的小農戶經濟實力薄弱且社會資本匱乏,缺乏市場監管且難以獲取有效的信息,通常在上下游市場交易中處于弱勢地位(王衛衛、張應良,2021),利益易遭到侵害,進而導致企農協同失調,小農戶無法真正地參與到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打造中,難以實現與現代農業發展的有機銜接(韓喜艷等,2020);綠色低碳技術或產品推廣不深入、宣傳不到位,導致農戶難以采納,產研無法有效銜接。
(三)韌性不足
韌性持續增強是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高質量發展的保障。然而,由于綠色低碳農產品的綠色成本過高、冷鏈物流堵塞和綠色通道受阻,導致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脆弱性較高,面臨韌性不足的困境。具體而言,在成本方面,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面臨綠色成本問題,高昂的綠色成本增加了各環節主體的經濟負擔,從而在產品渠道和營銷市場競爭中出現尋租、投機行為,“劣幣驅逐良幣”“優質不能優價”現象層出不窮。當綠色成本分擔不均衡、不合理時也會加劇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企農協同失調。在物流方面,外界沖擊造成的物流堵塞對綠色低碳農產品的銷售和冷鏈運輸產生不利影響,引發農產品庫存短缺風險,進而影響綠色低碳農產品供給和價格;在綠色通道方面,貫穿全產業鏈的農業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通道受阻,存在廢棄物利用率過低、缺乏有效的循環利用運營機制、區域統籌管理乏力等問題(張林秀等,2021)。
此外,如前所述,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創新力驅動不足,意味著其難以承受外來沖擊和關鍵技術制約,抵抗能力與恢復能力較差,進而導致其脆弱性較高,韌性明顯不足。
(四)生態增值乏力
生態循環增值是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轉型升級和價值實現的終極目標。然而,由于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收入單一化和綠色低碳產品消費意識的淡薄,導致其生態增值乏力。從收入角度來看,一是沒有充分挖掘和利用綠色低碳農業的生活、生態和文化等功能,缺乏對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有效橫向拓展與延伸,受到收入單一化的制約。二是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終端收益來源為綠色低碳農產品消費者,但目前綠色低碳農產品的消費市場仍舊低迷,一方面,消費者的綠色低碳消費意識較低,對于綠色低碳農產品的態度仍舊是“可買可不買”的游離狀態;另一方面,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各環節主體綠色低碳意識仍舊較為淺薄,難以通過逐層需求拉動終端綠色低碳消費。
基于上述不難看出,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競爭力弱會使得產業鏈主體之間難以協同有序,進而造成產業鏈韌性不足,最終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生態增值乏力,難以實現“生態循環增值”的終級打造目標。
四、鏈長制賦能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具體路徑
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現實困境無法依靠市場自我調節來自行解決,亟須政府出面協調各方,通過鏈長制賦能以彌補市場失靈。然而,鏈長制賦能過程中易陷入全能政府陷阱,政府的有形之手很容易越過市場發展規律,代替產業鏈主體發揮其作用,甚至給予鏈條上部分主體很大優惠,導致拔苗助長。因此,只有關注農業產業鏈轉型升級過程中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變化,“鏈長”對癥下藥,因勢利導解決市場難以解決的關鍵癥結,才能構筑起有為政府的邊界,真正實現有為“鏈長”對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賦能。有為“鏈長”將遵循“外部競爭有力、主體協同有序、韌性持續增強、生態循環增值”的打造目標,針對打造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現實困境,充分發揮其仲裁者、引導者、協調者和統籌者等角色功能,因勢利導賦能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如圖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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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賦能資金鏈、創新鏈和標準鏈,實現“外部競爭有力”
有為“鏈長”能夠通過盤活資金鏈、強化創新鏈、建設標準鏈以實現“外部競爭有力”。
首先,有為“鏈長”能夠充分發揮仲裁者、引導者和統籌者的角色功能,持續為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資金鏈注入活力(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課題組、曲永義,2022)。一是有為“鏈長”能夠通過招商引資破解資金“干涸”困境。一方面,有為“鏈長”的“眼光”更精更準,能夠根據當地農業特色,制定產業鏈圖譜,對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實施精準化“雙招雙引”,通過“鏈長”引導成立組內分工明確的招商小組,全面摸排當地企業和企業家的詳細信息并建立信息庫,將資金優勢轉化為資智兩全的勝勢。另一方面,有為“鏈長”的“眼界”更寬更廣,能夠瞄準產業鏈關鍵環節,以目標為導向統籌區域資源配置,跨區甚至跨國招商引資,實現區域間資金有效流動。二是有為“鏈長”能夠有效暢通資金鏈。一方面,有為“鏈長”通常掌握更加充分的市場信息,能夠引導傳統農業金融服務機構設立農業綠色金融主線和專項,通過區域性農業數字金融平臺引導線上涉農金融平臺加強銀企綠色融資對接,從而推出真正符合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主體需求的農業綠色金融產品,同時協調各個農業綠色金融產品之間的內容和功能互補,以盤活整個產業鏈資金流動。另一方面,有為“鏈長”能夠高位統籌農業綠色金融標準體系,通過將與鏈內企業環境績效相關的標準和指標納入信貸流程和審核標準,不斷深化對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主體的綠色金融服務,充分發揮市場性綠色低碳金融的作用,確保資金鏈在全產業鏈不間斷地循環流動。三是有為“鏈長”能夠通過統籌農業綠色低碳項目的承載空間,有效盤活農村閑置土地、低效不良資產等存量資產,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
其次,有為“鏈長”能夠充分發揮其公共品提供功能,強化創新鏈,增強產業鏈有效競爭力。一是有為“鏈長”能夠對鏈主企業進行引導和培育,加大鏈主企業的研發投入,提升其創新能力,并制定合理的助推政策以促進農業綠色低碳技術和農業廢棄物循環利用技術開發、推廣與應用。二是有為“鏈長”能夠鼓勵區域內不同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共建互通,加強產學研協同,共同搭建研發創新平臺以推動共性技術聯盟,協同促進科研成果有效轉化,實現綠色低碳農業技術開發和基礎與應用研究融通發展。三是有為“鏈長”能夠統籌地方金融機構和政府對綠色低碳農業研發的投資,可以優先設立共性技術研發基金,有助于攻破綠色低碳農業關鍵技術領域。
最后,有為“鏈長”能夠起到全局統領作用,引導地方政府根據消費者市場對不同綠色低碳農產品的需求,制定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各環節標準,推動全產業鏈標準體系建設,進一步賦能資金鏈和創新鏈,實現產業鏈外部競爭有力。一是總“鏈長”通過統籌區域分“鏈長”,加快構建和完善種源追溯系統,促進種源信息追溯共享,防止優良種源資源的流失。二是有為“鏈長”能夠帶動地方農業部門對農藥化肥的規范使用進行宣傳和培訓。三是有為“鏈長”能夠引導鏈主企業注重良好口碑的傳播,加強區域農產品品牌建設。
(二)賦能信息鏈,實現“主體協同有序”
有為“鏈長”能夠充分發揮其協調作用,在總鏈分鏈的有效遞進的基礎上,建立高效的資源調度機制,并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打通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上的斷點、痛點、堵點,實現主體協同有效。一是有為“鏈長”能夠充分借助數字經濟賦能效應,通過利用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和區塊鏈等技術搭建信息共通的網絡平臺,加快綠色低碳農產品市場的建立,提高供給與需求的精準匹配和高效對接,帶動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產供銷、上下游、大中小企業協同發展,提升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要素聚合力。二是有為“鏈長”不僅能夠借助數字賦能幫助小農戶獲得更多有效的市場信息,還能夠加強綠色低碳技術的宣傳與推廣,增加綠色低碳技術的普及率。三是有為“鏈長”能夠為農戶提供使用網絡平臺的培訓,拓寬其獲取信息的渠道,提高其信息搜集能力,緩解信息不對稱約束。
(三)賦能供應鏈,實現“韌性持續增強”
有為“鏈長”能夠充分發揮引導、協調和統籌功能,助力供應鏈的穩定供給,增強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韌性。一是有為“鏈長”能夠引導“鏈主”企業充分發揮頭雁作用,以緩解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不同環節主體的矛盾,通過設立綠色成本分擔和回購合同的方式,建立主體間成本共擔、利益共享的合作機制,實現企農協同發展,彌補市場失靈。二是有為“鏈長”能夠跨區域靈活調度資源,充分利用數字技術規劃冷鏈物流網絡,建立倉儲資源平臺,促進城鄉、區域間冷鏈物流暢通,通過有效統籌物流分類規劃,建立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的海空陸冷鏈物流渠道,打通運輸堵點,保證調度及時,以便于處理冷鏈運輸過程中的突發意外狀況,促進供應鏈穩定供給。三是有為“鏈長”能夠通過區塊鏈技術實現對綠色低碳農業產業鏈產生的廢棄物進行記錄,監控廢棄物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的每個流程,直到廢棄物被安全妥當地處理為止,增強廢棄物利用率,實現產業鏈韌性持續增強。
(四)賦能價值鏈,實現“生態循環增值”
有為“鏈長”能夠充分發揮其統籌和引導功能,通過一系列獎懲措施和發展策略,使得綠色低碳理念實現由上到下、由里至外的鏈式滲透,實現生態循環增值。一是有為“鏈長”通過深入挖掘綠色低碳農業的數字、文化和生態等功能,全方位延鏈、拓鏈,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發展。二是有為“鏈長”不僅能夠通過加強對綠色低碳理念的宣傳引導消費者的消費理念向綠色低碳轉型,還可以通過給予適當的普惠補貼刺激消費者進行綠色低碳農產品消費,最終從需求側拉動農業產業鏈持續綠色低碳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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