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故事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細節部分加以潤色,文中人物均為化名,請理性閱讀。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聯網,部分圖片非案件真實畫像,僅用于敘事呈現。
“請你們將我兒子李飛抓起來吧。”
2008年,一位名叫梁慧珍的中年女人走進了警察局。
她頭發花白,手里還拿著一沓錢,請求警察將她的兒子抓捕歸案。
為什么一個母親會主動要求抓她的兒子?
1
2008年9月12日的深夜,一間店鋪內傳來猛烈的打砸聲。
“求求你,放過我吧。”
房間里傳來徐琳琳的求饒聲。
她頭破血流的跪在地上,乞求男友李飛不要殺她。
而房間里,徐琳琳的表妹王琪正在角落里瑟瑟發抖。
她的頭部被鐵錘砸開口子,鮮血一直往下流。
而憤怒至極的李飛已經聽不進去任何話了。
他雙眼布滿血絲,手里的鐵錘一下又一下砸在徐琳琳的頭部。
“都是你害我丟了工作,我要殺了你這個惡毒的女人。”
徐琳琳的聲音漸漸小了下去。
王琪眼睜睜看著自己的表姐被李飛活活砸死。
飛濺的鮮血染紅了李飛的衣服。李飛將徐琳琳的尸體推到一邊,然后朝王琪走來。
“求你了,不要殺我。”
王琪的聲音帶著驚恐。
李飛從她身上搶過手機,然后又找到躲起來的學徒佟浩,也將他的手機搜了出來。
“我不殺你們。”
李飛走到店門口,舉著手機威脅兩人。
“但你們要是敢報警,我不會放過你們。”
李飛和徐琳琳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怨,才會使得他怒起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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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事情要從前一段時間說起。
2008年四月,剛剛出獄三個月的李飛在朋友的介紹下,遇到了同齡的徐琳琳。
起初,李飛不愿意去見徐琳琳。
他曾經因為盜竊罪坐了兩年牢,和徐琳琳交往豈不是拖累她。
后來在朋友的勸說下,兩人還是一起吃了個飯。
徐琳琳26歲,年輕漂亮。她大方的表示不介意李飛的過去。
李飛很感動,兩個人看對眼后很快就走到了一起。
李飛決定改過自新,好好生活。
他找了一份工作,日子按部就班的過著。
直到同年八月,兩人開始頻繁吵架。
最終兩人和平分手。
而從這時開始,李飛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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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8月24日,公安機關來到了李飛所在的單位,給他建立重點人檔案。
李飛入職時并沒有主動說明自己有過前科,其單位聽說了這件事后,以此為由辭退了李飛。
剛剛分手的李飛心情本就極差,聽說了自己被辭退后,自然而然就想到了徐琳琳。
“一定是這個女人搞的鬼,她不想讓我好過。”
李飛的大腦已經被憤怒占據,固執的認為這件事一定和徐琳琳有關。
當晚21時許,氣頭正盛的李飛給徐琳琳打去電話,想要質問。
然而因為徐琳琳外出,并沒有接到他的電話,直到第三次才被徐琳琳的表妹王琪接起。
“徐琳琳呢?”李飛惡狠狠的道。
“我表姐她出去了。”16歲的王琪怯生生的回答,她還不知道徐琳琳已經和李飛分手的事。
而李飛一聽更生氣了,認定徐琳琳是做賊心虛故意躲著他。
李飛又繼續撥打徐琳琳的手機,但都無人接聽。
打不通電話,李飛就找不到徐琳琳。
李飛此時越來越憤怒。
忽然,他想起了一個徐琳琳可能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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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兩個人在交往時,徐琳琳曾經告訴李飛,自己名下有一家名叫“小天才形象設計室”的個人店鋪。
徐琳琳工作忙碌,并不經常在家。
李飛曾經詢問過徐琳琳原因,徐琳琳表示自己有時工作太晚就會直接在工作室休息到第二天。
徐琳琳還告訴李飛,為了方便,她在店鋪內設計了一間臥室以供休息。
想到這,李飛認為徐琳琳一定是躲到那里去了。
他當即翻開和徐琳琳的聊天記錄,查找有關這間店鋪的位置。
這么一找,還真讓李飛發現,徐琳琳曾經告訴過他店鋪的門牌號。
23時左右,李飛來到了位于哈爾濱市呼蘭區的“小天才形象設計室”附近。
店鋪內亮著燈,還能聽到有人在說話。
李飛在店鋪旁邊逗留了好一會兒,最終拿起手機打給了徐琳琳。
這一次,徐琳琳終于接通了電話。
“我們都已經分手了,你來找我有什么事?”
徐琳琳并不知道李飛的來意,她因為分手前和李飛的爭吵,語氣不善。
“徐琳琳,你怎么好意思問我有什么事。”李飛聲音低沉,蘊含怒氣。
聽了他的話,徐琳琳一頭霧水。
“別裝傻,徐琳琳,我知道是你向我的單位舉報,害我失去工作的。”
“你不要亂說。”徐琳琳很生氣,“我沒有做過這樣的事!”
“你沒有舉報,那他們怎么會知道我曾經坐過牢?”
李飛的聲音越來越大。
電話另一邊的徐琳琳火氣也上來了,兩個人在電話中吵的不可開交。
“李飛,我最后再說一遍,誰做的你去找誰。”
最終徐琳琳察覺到李飛的情緒不對,于是選擇先掛斷了電話。
“表姐,是誰的電話呀?”
王琪看著慍怒的徐琳琳,大聲問道。
而這句話,正巧最后被李飛聽見了。
聽著電話里的忙音,李飛一拳砸在墻上。
他根本聽不進去徐琳琳的解釋,認為徐琳琳只是在找理由開脫。
還有王琪,剛剛接電話的時候說不知道徐琳琳在哪里,現在卻出現在了這里。
他們一定是聯合起來蒙騙他的!
李飛逐漸失去了理智,他一步一步的走向“小天才形象設計室。”
而此時屋內的三人還不知道李飛的到來。
“徐姐,那個是不是李飛?”
學徒佟浩先看見了李飛,他喊來徐琳琳。
徐琳琳看到李飛的表情不對勁,連忙讓佟浩去將門鎖上。
然而最終還是晚了。
李飛沖進店里,順手拿起了放在地上的鐵錘。
徐琳琳和王琪佟浩三人一股腦躲進了臥室。
然而他們怎么可能對付得了手持武器的李飛呢?
最終,王琪和佟浩親眼看著李飛用錘子虐殺了徐琳琳,自己也被李飛砸了幾錘。
殺完徐琳琳后,李飛恢復了一些理智。
他將王琪和佟浩的手機收走,警告他們不許報警,之后將手機拋棄,揚長而去。
自此,李飛開始潛逃,杳無音訊。
那他究竟是怎么被抓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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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08年9月23日,也就是李飛潛逃后的第11天,李飛的姑母收到了一條陌生的消息。
“今晚通知我母親梁慧珍前來送錢。”
梁慧珍,正是李飛的母親。
李飛的姑母發覺事情不對,于是連忙追問:“你是李飛嗎?”
得到肯定的答復后,李飛姑母進行了激烈的思想斗爭。
梁慧珍年紀已大,如果告訴她這個消息,恐怕她會承受不住。
更何況,李飛是她的親兒子,她真的能做到大義滅親嗎?
李飛姑母決定先穩住李飛。
于是她又問:“需要給你送多少錢?”
“五萬元,我去你家取。”
說完后,李飛不再回答。
李飛姑母想了很久,最終還是將這個消息告訴了梁慧珍。
“什么,他還讓我送錢?”
出乎李飛姑母意料的是,得知消息的梁慧珍僅僅只是生氣了一會兒,緊接著就拉著李飛姑母要去報警。
可就在這時,李飛姑母又收到了一條消息。
“不要讓我媽報警,我會向她解釋這件事的。”
看著這條信息,梁慧珍氣的發抖。
“他都殺人了,就不是我的兒子了!走,我們報警!”
梁慧珍前往銀行,顫顫巍巍的拿出存著,取出了五萬塊錢,然后直奔公安局。
“警官,我要報案。”
她將五萬塊放在桌子上,然后講述了李飛要錢的經過。
最后,她握著辦案人員的手,懇切的說:“請你們將我兒子李飛抓捕歸案吧。”
公安局安撫著梁慧珍的情緒,隨后制定了針對李飛的抓捕計劃。
他們定下在今晚,李飛前來姑母家取錢的時候行動。
這一次勢必要抓到李飛,還受害人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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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夜晚,老舊的居民樓里燈光昏暗,一個人影悄悄上了樓。
他走到某一戶門前,輕輕抬手敲門。
“是誰?”
聽見梁慧珍的問話,李飛連忙回答:“媽,是我。”
梁慧珍給李飛打開了門,然后握住他的手。
“兒啊,你這些天過的還好嗎?”
聽到母親的關切,連續潛逃多天,每天擔驚受怕的李飛終于放松了一些。
他點點頭:“媽,我還好。對了,我讓你準備的錢呢?我今晚拿著錢就去外地了。”
他沒有注意到梁慧珍的異樣。
梁慧珍低聲說:“錢在里屋,你和我一起進來拿吧。”
對母親過于信任的李飛當即就和母親一起進了屋。
“不許動!”
梁慧珍剛關上門,幾個警察立刻沖出來控制住了李飛。
李飛被按在地上,不可置信的看著梁慧珍。
“媽,你居然報警了?”
梁慧珍轉過頭,不忍心看自己的兒子。
她說:“李飛,你做了錯事就要承擔后果,讓國家來判決你吧!”
就這樣,李飛被帶回了公安局,開始進入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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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接下來的時間里,李飛被關押在公安局,而徐琳琳的家人則提出了上訴,希望李飛受到應有的懲罰。
在關押期間,梁慧珍曾經去見過李飛。
原本看著憨厚壯實的兒子,此刻變得面容憔悴。
他們隔著玻璃,李飛眼含熱淚,懇切的看著梁慧珍。
“媽,我知道錯了,我還不想死。”
梁慧珍也含淚點了點頭。
而當公安機關找到徐琳琳的家屬時,他們氣憤的表示:“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這話是沒錯,然而梁慧珍終究還是不忍心看著自己兒子被判決死刑。
于是她找到了徐琳琳的家屬。
剛進門,梁慧珍就跪在了地上。
“我知道我兒子犯了不可饒恕的錯誤。”
梁慧珍抓著徐家人的衣服,誠懇的道歉:“但是我實在看不得自己兒子被判死刑。”
徐家人聽見這話都很生氣。
“你兒子的命是命,難道我女兒的命就不是命嗎?”徐琳琳母親如是說。
然而梁慧珍年紀已大,徐家人就算再生氣,也不能用暴力手段將她趕出去。
梁慧珍這時顫顫巍巍從口袋里拿出一個信封,遞給了徐家人。
“這里面有四萬塊錢,是我畢生的積蓄,希望能平息你們的憤怒。”
徐家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這時有人開始勸徐琳琳母親。
“你看琳琳都已經入土為安了,你就這么一個女兒,她肯定不希望死后你老無所依。”
“對啊,這錢你拿著,晚年也能不愁吃喝。”
08年的四萬塊錢不是一筆小數目。
親戚們輪番上陣,最終徐琳琳母親接受了梁慧珍賠償的四萬塊錢。
雙方達成一致后,前往公安局說明了情況。
辦案人員表示理解,并說明了梁慧珍主動賠償的行為可能會減輕李飛的判決。
梁慧珍連連道謝。
然而幾個月后,法院出具的判決書卻令梁慧珍意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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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09年4月30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李飛犯有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得知消息的李飛暈倒在看守所。
他醒來后,表示要見梁慧珍。
兩人又一次在看守所見面。
李飛趴在玻璃上,聲音急切。
“媽,你快幫我找個律師,我要上訴。”
梁慧珍點頭答應。
然而在長達五個月的審理后,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了李飛的上訴,維持原判。
至此,李飛心如死灰,認定自己難逃一死。
然而事情在這時出現了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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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原來,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判決時需要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而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復核確認的事實和梁慧珍協助抓捕李飛的情況,并沒有核準李飛的死刑,將案件發回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兩年后,也就是2011年5月3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了最后判決:
以故意殺人罪判決李飛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對李飛限制減刑。
雖然最后的結果相差不大,但李飛卻在看守所喜極而泣。
他和梁慧珍見面后,母子兩人隔著玻璃痛哭。
梁慧珍說:“兒啊,你在里面好好改造,爭取減刑,我會定期來看你的。”
在本案件中,李飛曾有盜竊入獄的前科,原本應當依法被判處死刑。
然而他認錯態度良好,主動供述作案經過,并積極改造。
而其母親梁慧珍,在得知了作案潛逃兒子的蹤跡后,主動上報公安機關,并配合抓捕。
李飛抓捕歸案后,她也主動給予受害人家屬賠償,獲得諒解。
根據以上,李飛在經歷幾度上訴后,最終由死刑改為了死緩判決。
這一判決,不僅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也考慮了事情的實際因素,表達出了中國法律獨有的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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