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免費領養(yǎng)’的小貓病死了,但我依然要每月花好幾百,買貓糧貓砂!”
孟女士(化名)頗多無奈地道出了自己的荒誕遭遇。
前不久,她參加了一次和寵物有關的免費的活動,成為“幸運者”:
現場獲得“免費領養(yǎng)一只小貓”的大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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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貓的孟女士,現場和主辦活動的商家,簽訂了簡單的領養(yǎng)協(xié)議。
其中包括這樣一條:此后數年內,每個月向該商家支付數百元,用于購買貓糧貓砂之類。
對此條款,孟女士也沒多想,就簽了字,歡歡喜喜把小貓領回家。
沒過幾天,小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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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女士發(fā)覺,小貓早就有重病,被商家以如此方式甩給自己“接盤”。
更糟心的是,按照領養(yǎng)合同,孟女士依然要每月支付數百元“貓糧貓砂錢”!
即使貓死了,“數年內每月支付幾百元”的合同,也依然有效。
孟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與她情況類似的受害者,近期光是在網上“公開伸冤”的,就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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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如此“免費領養(yǎng)”的寵物,除了小貓,還有小狗。
——這簡直和背上房貸按揭差不多,難怪被稱為“貓貸”、“狗貸”。
愛寵的善意,“免費”的誘餌,隱含的霸王條款,成為一些商家“合理合法”進行欺詐的套路,或曰坑人的陷阱、宰人的快刀!
這也令人想到一本正話反說、旨在“將形形色色的套路,撕碎給人看”的書:
美國作家杰夫·克萊斯勒的《欺詐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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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形形色色的“天降喜事”
“貓狗貸”的套路,普遍有個看上去很美的開端:
通過某個公開活動,吸引你前來;
然后讓你現場獲得一份小幸運——免費領養(yǎng)愛寵。
這對“愛寵一族”而言,簡直是從天而降的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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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書中所言,大多數人在“意外遇到喜事”、倍感驚喜的時候,往往會一廂情愿地認為“我真的很幸運”;
從而放松警惕,變得格外疏忽大意,凡事都容易輕易點頭同意。
這也正是各種欺詐套路的可乘之機。
“貓狗貸”的所謂免費領養(yǎng),就是這樣的糖衣炮彈,麻痹了很多人的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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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真實的內核——一定時期(也許長達三年五載)內,每月支付若干元——則很容易被忽視。
所謂“用于購買貓糧狗糧之類”,只是一個幌子。
這筆錢是否值得,價格與貨物是否對等,按理說都應該慎重考慮。
可嘆的是,不少人沉浸在“免費擁有愛寵”的“天降喜事”之中,毫無警覺地在霸王條款上簽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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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紙黑字的合同擺在那里,領養(yǎng)人即使將來想要反悔,往往也說不清道不明。
“貓狗貸”只是此類欺詐的冰山一角。
還有諸如“中大獎通知”,或者“被知名企業(yè)錄用”之類的所謂天降喜事。
虛假的美好承諾,附加一條不起眼的條件:預付若干元。
當你把錢打過去,滿心期待的好事,遲遲也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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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再去追問,發(fā)現自己已經被拉黑……
“貪便宜,是人性本能,即使富有社會經驗的 人,也可能一不留神就中招。”
為此,書中建議每個人,越是遇到這種“好事”,越要格外警惕,包括仔細詢問其中的每一個細節(jié),尤其是“讓你花錢”的附加條款。
哪怕是真的“大便宜”,你不信任、錯過了,也沒有任何損失,總比“吞進誘餌”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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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此套路,真的愛莫能助?
有一位陷入“貓貸”的受害者,在覺察到其中套路后,不想繼續(xù)做冤大頭每月掏錢。
雙方為此對簿公堂。
對有司而言,這種套路簡直是小兒科,一眼就能看破。
個中是非,黑白分明。
然而,商家出示了合同,上面有領養(yǎng)人當初的簽字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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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有司也很無奈,最后只得判決領養(yǎng)人向商家支付數千元“違約金”。
領養(yǎng)人吃了啞巴虧;
而無良商家,簡直是合理合法地設局坑人!
這種“惡人利用法律,玩弄法律”的騙局,在美國也屢見不鮮,遍布于各種行業(yè)。
然而,書中對“法律是否真的對此愛莫能助”,也提出質疑。
“一般而言,事情的原委只要當堂道出,個中的套路,根本不可能瞞過經驗豐富的執(zhí)法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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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可以說,對于沒有背景的普通人而言,如果公開設這種局,可能還沒釣到倒霉的顧客,就先被有司發(fā)覺。
接下來所面臨的,是針對“不正當經營行為”的嚴厲處罰,至少也會被勒令叫停。
換言之,很多貌似“法律愛莫能助”的情形,其實是地方保護傘,是腐敗!
那些公然設立騙局、長期橫行作惡的不良商家,背后的因素,更值得深究、徹查。
“有司隊伍中,某些敗類的隱性腐敗,比流于表面的騙子和騙局,危害更甚。”
書中一針見血的話語,值得我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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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權利的倫理拷問
“貓狗貸”的套路,還涉及到很多相關寵物的尷尬處境。
這在書中,按照美國的 話語,被稱為動物權利、動物倫理。
而這在國內,一直是法律和社會文化的空白。
當不良商家把明知道有瘟病的貓狗,“套路”給愛寵之人,如果受害者家里還有其他的伴侶動物,被“免費”帶回家的病貓病狗傳染,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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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前的法律,受害者即使如此,即使因此蒙受了巨大的精神打擊,也很難獲得合理的賠償。
或者說,人類和伴侶動物的情感,缺乏法律的承認和保障。
再如,即使涉事寵物非常健康,當領養(yǎng)者意識到“貓狗貸”的套路,和商家鬧翻,也難免對昔日視作掌上明珠的貓狗,失去寵愛。
甚至可能將涉事貓狗,視為災星之類,對其冷落甚至虐待、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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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狗是無辜的,但它們的一切權益,更加毫無保障。
“當法律尚未健全、尚屬空白時,普通人的天良,幾乎就是全部的希望曙光。”
我們用書中這句話,作為對那些清白無辜的涉事貓狗的祝福。
畢竟,貓狗貸是“人禍”,是某些居心不良之人的罪孽。
而那些“質本潔來還潔去”的可愛貓狗,絕不應當成為人間丑惡的替罪羊。
書中的這些金玉良言,值得我們引以為誡、反躬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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