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淤名義用挖掘機盜取河砂,挖掘8、9米深,致水塘成垂直深井狀,何人所為?
我是鄭福軍,是煙臺萊州市平里店鎮西障鄭家村的一名普通村民。我因多次向上級部門反映我村村主任鄭炳新涉嫌貪污紅色革命教育基地修繕款的問題,而遭受其公然的打擊報復。
日前,我發布文章《煙臺萊州:非法采砂致水塘成垂直深井狀,平里店鎮村民垂釣溺亡》,文中講述了因村主任鄭炳新伙同鎮鄉間辦公室主任張玉波非法采砂,導致水塘堤壩從斜坡狀變為垂直的深井狀,2023年5月的一天,村民鄭某某垂釣落水后沒有緩沖、無法自救,最終溺亡的過程。且事發后,鎮上某領導干部不但不深入調查,不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卻以死者鄭某某無視“禁止釣魚”的警示標志為由,冷漠地宣稱其“死了活該”。文章發布后引起廣大村民的熱議,有多位知情人士主動聯系我,向我提供了更為詳實的信息。
經多位知情村民共同指證,原文確有不實之處,現重新發文還原事實,將不當之處予以更正:
事發時間2023年5月7日上午8時許,村民鄭某某是在前去田地干農活兒的路上,路過水塘時不幸發生了意外,并非某鎮領導回復的無視警示標志“垂釣時不慎翻落水池”。
當天一早,鄭某某和妻子商量好一起去田里干農活,在鄭某某走出家門之前,其妻子已經早于鄭某某在田地里開始勞作了。水塘邊那一段路是鄭某某去農田方向的必經之路。
事發后,有眾多圍觀群眾能證實,鄭某某是和一大截水塘護欄一同落水的,而這截護欄明顯銹跡斑斑、腐蝕斷裂,失去防護性能。
因此,鎮上某領導說“事發當天是鄭某在釣魚過程中,不慎翻落水池導致溺水身亡,其家屬無異議。”這個認定與事實是有出入的,真實情況是,經家屬確認,鄭某不幸溺亡后,家屬發現鄭某釣魚用的工具漁網還在家里放著呢,鄭某當天沒有去釣魚的打算。
我村的水塘是萊州市紅色革命教育基地的重要組成部分,上級單位多次撥款對紅色革命教育基地進行修繕和維護,然而,水塘四周的安全護欄至今仍破敗不堪,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即使已經出現了傷及人命等惡性事件,依然沒有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鎮上將水塘的管理責任交付給現在的水塘承包人,并向群眾告知已經要求承包人在水塘周邊更換新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定期巡視水塘及維護圍欄安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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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水塘周邊的護欄雖然用鐵絲進行了簡單的纏繞,但這遠遠不足以保障安全,所謂的“維護圍欄的安全性能”不過是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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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村主任鄭炳新伙同鎮鄉間辦公室主任張玉波非法采砂,導致水塘堤壩從斜坡狀變為垂直的深井狀的問題,很多村民都愿意出來作證,歡迎上級部門前來調查核實。
2015年5月,村主任鄭炳新伙同鎮鄉間辦主任張玉波,打著清理河淤的名義對我村水塘進行改造,先將水塘內的水排干,再雇傭大型挖掘機對水塘內的河砂進行大規模地挖掘和清運,直至挖出地下水才被迫停止施工。本村村民都知道,我們村地下水的水脈距離地表8、9米,也就是說,鄭炳新和張玉波等人將偌大的水塘挖掘了8、9米的深度,盜采河砂謀取私利。事后,為了掩人耳目,將修路時清理出的泥土拉過來多車,堆砌在水塘邊,隨著雨水的沖刷都流入了水塘。如今,水塘的水位仍有4.7米深。但是,因動用大型挖掘機深度作業,破壞了原有的斜坡狀堤壩設計,將水塘變成了垂直的深井狀,已經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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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井狀的堤壩,鐵絲纏繞腐蝕不堪的圍欄,成了我們村水塘一道特殊的風景,我們再次懇請上級部門能夠重視此事,查明真相,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以保障村民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權益。
鄭福軍:萊州市平里店西障鄭家村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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