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大帝統一臺灣從和平統一到武力統一主要年份大事記
馬格寧思
2025年1月14日
自從盤古開天地,三皇五帝都如今。從秦始皇帝嬴政統一中國至今,已經有二千多年了。刀光劍影、烽火狼煙、斗轉星移。然而,無論是改朝換代,還是皇權更迭,歷任帝王均以維護我中華帝國的領土完整,以及統一大業為神圣之天職,雖分而合之,合而又分矣。然,對中華帝國之版圖——開疆拓土,始終矢志不渝。
1、 康熙元年(1662年),鄭成功從荷蘭殖民者手中收復了臺灣。同年鄭成功病逝。
2、康熙二年(1663年),鄭成功病逝后,清廷乘機派使者前往廈門招撫。企圖說服鄭成功之子鄭經歸降清朝。鄭經為了減輕壓力,與清朝談判,交出南明皇帝賜給的敕書、印璽。清朝要求臺灣人眾遷回內地,剃發易服,鄭經不允。并提出“請如琉球、朝鮮例,不登岸,不剔發易衣冠”。清廷當然不會答應,雙方仍成對峙局面。當年十月,清軍分三路攻廈門等地,清軍擊敗鄭軍,攻占了廈門。致使鄭軍在大陸沿海據點紛紛失守。
3、康熙三年(1664年)。清廷授福建提督水師總兵官施瑯為靖海將軍,令其統帥水師,前往征剿鄭經。施瑯率水師先后三次渡海,均因臺風襲擊而未成功。
4、 康熙六年(1667年),清廷又派福建招撫總兵官孔元章先后兩次渡海招撫鄭經,答應鄭經如歸順,可封“八閩王”,鄭經猶豫不決,后以“和議之策不可久,先王之志不可墜”,仍頑固地堅持所謂“朝鮮例”,拒絕清朝的招撫。
5、康熙七年(1668年),初令施瑯來京師,商討進兵臺灣的大計。施瑯到京師后,詳陳武力統一臺灣的意見,但因當時天下初定,沿海地區人心未穩,施瑯的意見未被采納。不過,康熙帝意識到武力統一臺灣只是時間問題,因此盡管未采納施瑯的意見,但命其為內大臣,留在京師,以備應急之用。
6、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帝又親頒諭旨,委派重臣邢部尚書明珠奉旨入福建,主持和議,派知府慕天顏入臺,宣示招撫之意。清廷做了重大讓步,允許鄭氏封藩,世守臺灣。鄭經則提出:“茍能照朝鮮事例,不削發,稱臣納貢,尊事大之意,則可矣”(江日升《臺灣外記》)。康熙答復:“若鄭經留戀臺灣,不思拋棄,亦可任從其便。至于比朝鮮不剃發,愿進貢投誠之說,不便允從。朝鮮系從未所有之外國,鄭經乃中國之人”(《明清史料丁編》第三本)。康熙不愿臺灣成為獨立于中國之外的國家,故談判破裂,招撫未果。
7、 康熙十二年(1673年),“三藩之亂”開始。鄭經應耿精忠約為援軍,率軍西渡大陸。攻占了閩、粵沿海的泉州、漳州、興化、潮州、惠州五府和閩西北的汀州、邵武兩府。
8、康熙十五年(1676年),清廷派軍隊入閩,由于耿精忠又反水降清,與清廷聯合攻鄭經,鄭經孤軍不支,只好退守金、廈。清軍因吳三桂叛亂尚未平息,無力渡海,所以仍采取招降政策。這樣,清軍與鄭經仍成對峙局面。其后,清廷派康親王杰書、福建總督姚啟圣極力招撫鄭經,但終究無果。
9、康熙十八年(1679年),鄭經的五鎮大將廖琠、黃靖、賴祖、金福、廖興及副總兵何遜等各帶所部官兵來歸,其中文武官員374 員,士兵12124 名。鄭經被迫收縮防務,主要兵力撤回臺灣。
10、康熙十九年(1680年)年初,金門、廈門即為清軍所占。年底,清朝平定了三藩之亂,除臺灣以外的全國大陸基本統一,臺灣繼續孤懸海外,不利于多民族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國家的鞏固和統一。因此,統一臺灣勢在必行。
11、康熙二十年(1681年),鄭經暴死,其長子鄭克臧繼位。不久,鄭經部將馮錫范等殺鄭克臧,年僅十二歲的次子鄭克塽即位,襲延平王,仍奉南明為正統。此時,清廷內部在是否武力統一臺灣問題上頗有分歧,主和與主戰兩派之爭激烈。
主和派,朝廷一部分大臣認為,天下初定,“凡事不宜開端,當以清靜為主”,主張緩征臺灣。福建地方的水師提督萬正色也上奏認為“臺灣斷不可取”。福建海防長官寧海將軍喇哈達等也持反對態度。許多朝中大臣“咸謂海洋險遠,風濤莫測,長驅制勝,難計萬全”。力主放棄武力征討。一部分朝廷大臣還對康熙帝重用鄭氏集團降將施瑯不滿,認為如果派施瑯出征,“去必叛”。
主戰派,內閣大學士李光地、福建總督姚啟圣、福建巡撫吳興祚等力主乘機攻取臺灣。并極力保薦施瑯,認為“他是海上(指鄭氏)世仇,其心可保,又熟習海上情形。其人還有謀略,為海上所畏”。康熙排除了眾多反對意見,決定采取“剿撫并用”的方針,“底定海疆”,最后下決心武力攻取臺灣。決定再度起用施瑯,任右都督充福建水師提督,加太子少保,作為攻臺主帥,“委以獨任專征”大權,到福建統領軍隊進取臺灣。
12、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六月十四日,施瑯率領戰船300 余艘,水師2 萬余人,仍自銅山出洋,第2 天上午,戰船即陸續到達澎湖海外。十六日曾發生小規模海戰,雙方各有損傷。二十二日清軍分三路出擊,與鄭軍決戰,施瑯親率主力擔任中路主攻。清軍利用“風利舟快,瞬息飛駛,居上風上流之勢,壓攻擠擊”,一鼓作氣,經過七八個小時激戰,大敗鄭軍。劉國軒率所剩幾只小舟逃回臺灣。澎湖為臺灣門戶,一旦失守,臺灣即失去了屏障。施瑯派員到臺灣勸降,聯絡劉國軒。劉國軒見大勢已去,于是派兵監視鄭氏統治集團,鄭克塽、馮錫范只得上表求降,鄭氏已無抵抗能力,于七月二十七日,向清軍奉表納降,呈交延平王金印和戶口土地冊籍。康熙接受投降,優待鄭氏,稱:“爾等從前抗違之罪,全行赦免。仍從優敘錄”。八月清軍勝利進駐臺灣。
13、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四月十四日,康熙正式批準在臺灣設置地方軍政機構臺灣府,下轄臺灣、諸羅、鳳山三縣,隸屬福建省。派兵8000 人駐防,設總兵一員,副將二員,澎湖亦派副將一員統兵2000 人駐防。這樣,臺灣重新統一于清王朝中央政府的管轄。
以上事實充分說明,中央朝廷與明鄭氏集團,進行了長達二十多年的議和談判:親王訪問、經濟封鎖、封官許愿、高官厚祿、臺灣自治、武力威脅、軍事沖突等手段,無所不用其極,但終無果。于是,康熙大帝終于認識到,議和談判是不能統一臺灣的,只有通過武力才能實現統一,即決定采取“剿撫并用”的方針,以打促變、以打促談、以打促統、以打促和。歷史證明,談判桌上得不到的武力都可以得到。武力攻臺,并非臺灣民眾生靈涂炭,僅是軍事力量之決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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