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訊 近日,一起發生在吉林省榆樹市檢察院的實名舉報事件,在社會上掀起軒然大波。退休老干部陳躍,這位曾經為榆樹市檢察院奉獻多年的前檢察官,毅然站出來實名舉報本院多名公職人員。他指出,這些人員在辦理一起合同糾紛案件時,存在徇私枉法、瀆職亂權等嚴重問題,最終導致企業破產,無辜人員死亡,更給他人帶來了重大財產損失。
![]()
據長春市中級法院(2024)吉01刑終324號刑事裁定書等法律文書記載:2021年5月,河南省溫縣捷誠機械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捷誠公司”)與吉林省永生鑫宏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人陳躍,以下簡稱“永生公司”)簽訂了一份價值470萬元的加氣混凝土砌塊生產線設備購銷合同。合同明確規定,捷誠公司提供除蒸壓釜、鍋爐外的所有設備,并保證產品質量三包,保修期為一年。但好景不長,雙方在發貨、貨款支付以及擔保問題上產生爭議,很快演變成一場法律糾紛。
![]()
2021年9月,榆樹市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詐騙罪立案偵查,法院隨后駁回了捷誠公司提起的民事訴訟,案件自此進入刑事程序,捷誠公司實際控制人劉其范(已死亡)及生產廠長劉體學被指控銷售偽劣產品罪。2024年,榆樹市法院一審判決劉體學無罪,然而榆樹市檢察院卻提起抗訴,好在長春市中級法院最終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陳躍在舉報材料中,詳細列舉了榆樹市檢察院檢察官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的一系列違法行為:
1.錯批逮捕,漠視生命:榆樹市檢察院在證據不足、程序嚴重違法的情況下,草率批捕劉其范和劉體學。當時卷宗中既無被告人的質證現場記錄,也無辨認筆錄,關鍵標志物更是滅失,根本沒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如此錯批錯捕,致使劉其范長期被羈押,超審限后最終含冤死在看守所,劉體學也被非法羈押長達一年之久。
2.強行公訴,惡意抗訴,浪費司法資源:法院開庭前,合議庭和審判委員會曾建議檢察院撤訴,可檢察長曹政等人卻濫用職權,執意給被告扣上莫須有的罪名,對原告陳躍進行打擊報復。陳躍此前向上級檢察院和政法委實名舉報辦案人員徇私枉法,非但沒有得到公正處理,反而引發檢察院一系列不合理舉措,包括扣押被告資產等。在此案中,榆樹市法院和長春中級法院先后開庭4次,陳躍在法庭上憑借無罪證據有力駁斥了榆樹檢察院的起訴和長春市檢察院的抗訴。直至2024年12月30日,長春中院作出終審裁定,被告終獲無罪判決。
3.包庇縱容,瀆職亂權:陳躍多次向各級檢察機關實名舉報案件承辦檢察官焦勝男等人違法辦案、偽造證據,甚至違法透露原告被告供詞等問題。但長春市檢察院檢務督查部劉強部長卻按主要領導意見不予立案,還扣押舉報材料,明顯涉嫌包庇違法行為,直接導致冤案發生。即便無罪判決已下達,2025年2月13日陳躍再次向長春市檢察院遞交舉報材料后,劉強部長、檢察長曹政等人至今既未向被害人道歉,也未被追究任何行政和刑事責任。 這場由榆樹市檢察院檢察官違法行為引發的悲劇,后果極其嚴重。無辜的劉其范家庭支離破碎,原告陳躍也遭受重創,經濟損失慘重。劉其范在羈押期間死亡,更是引發了社會對司法公正的強烈質疑,極大地損害了公檢法機關的公信力。
陳躍在舉報信中強烈要求上級檢察機關迅速成立調查組,全面徹查長春市檢察院、榆樹市檢察院相關人員的包庇、徇私枉法等違法行徑,并依法追究其行政和刑事責任。同時,他要求對自己公司遭受的經濟損失給予足額賠償,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
為證實舉報內容真實可靠,陳躍在實名舉報和網絡舉報時,提供了大量關鍵證據,包括一審、二審判決書、長春市檢察院不予立案通知書、與案件承辦檢察官的錄音光盤及文字記錄、捷誠公司設備合格證和商標等。
此案件引發了社會各界對司法公正的高度關注。眾多法律專家和民眾紛紛呼吁,司法機關務必嚴格依法辦案,堅決杜絕徇私枉法行為,確保每一個案件都能得到公正處理,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公信力。
截至目前,相關檢察部門尚未對此舉報作出公開回應。對于此案,媒體將持續關注。(一刀 胡歌)
相關視頻:吉林省榆樹市的冤假錯案長期羈押導致一名被告無辜冤死至今辦案單位也沒有做出明確說明實名曝光:https://v.kuaishou.com/qrszb0
![]()
原文來自騰訊:https://page.om.qq.com/page/OORezCBRzx9lYDE-A1Ipj8kw0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