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姜建強
歷史與物語,是我們今天再思考再認知的一個忠誠與反叛。
如我們熟悉的“猶大之吻”物語。《馬太傳》第26章如是說:
耶穌說:“起來,我們走吧。看哪,出賣我的人已走近前來。”
這時,十二門徒之一的猶大,與手持利劍與棍棒的眾人,一起從大祭司河民之長老處出發。出賣耶穌的猶大和他們約定:我和誰接吻,誰就是耶穌,你們就把他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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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之吻》圖 局部
于是,猶大走到耶穌的前面說:老師,您好。接著向他接吻。
耶穌說:朋友,你來做什么?
是呀。你來做什么?沒有人知道。但人們知道的是告發殺死的并不是一個觀念中的他與她,而是一個實在生活中的他與她。或許是剛喝完朋友圈的酒,或許是在纏綿過后的夜歸路上,或許是私下剛發完牢騷,但告發的暗箭便射向了你。所以源自《圣經》的“猶大之吻”已成為“險惡告發”的代名詞。在莎士比亞的《亨利六世》中,就有這樣一句對白:好比猶大吻耶穌,口里喊“祝福”,心里說“叫你受難”。這種告發照魯迅的說法就是“滿肚子懷著鬼胎,而裝出公允的笑臉”,“替暴君奔走,卻以局外人自居。”
耶穌被猶大出賣。圣經里說是“魔鬼進了猶太的心。”但猶大最后將自己吊死在大樹底下。并在吊死前退還了因告發而得到的三十枚銀子,還反省說:“我出賣了清白無辜的人,我犯罪了!”表明告發與懺悔共生的西方文化,沒有將事情做絕。這是否就是“猶大之吻”這一告發所帶來的文化意義?但在東洋,告發一般不發生懺悔式的反省與自殺。魯迅筆下的夏三爺,就是一個典型。
在《藥》的小說里,夏四奶奶的兒子夏瑜,被他的伯父夏三爺告發后遭砍頭。而夏瑜做了什么事呢?勸人造反。所以康大叔圈點夏瑜道:“這小東西也真不成東西。關在牢里,還要勸牢頭造反。”在那個年頭,雖然告發革命者并不算意外,但告發自己的侄兒還是多少有點出人意料。不過康大叔對夏三爺的做法不但不反感反而還極為景仰:“夏三爺真是乖角兒,要是他不先告官,連他滿門抄斬。現在怎樣?二十五兩銀子。”在康大叔的眼里,告發者為什么還意氣奮發呢?因為他的“自保”終于成功。夏三爺諳熟生存法則:吃掉對方才能自保。包括華老栓為兒子治病,買夏瑜的人血饅頭,也是暗喻要生存就必須踐踏另一個人的生命。小說最后是上墳。一邊埋著小栓,一邊埋著被砍了頭的夏瑜。去祭奠的二個女人,一個是華大媽,一個是夏四奶奶。二個女人想搞清楚“這是怎么一回事呢?”但她們能搞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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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的重要作品《藥》
猶大的告發與夏三爺的告發。同樣是告發,由于文化的不同,其學理和構造也全然不同。
這里生出的一個問題是:告發可以六親不認嗎?或者說,大義滅親是否就是道德的最高與最善?人性在本質上究竟是講親情的還是反親情的?
在這方面孔子有明確的表態:親親相隱——父為子隱,子為父隱。孔子之所以講父子互隱,是因為他看到了在人倫網中,父為大為高為親。一個人如果連最大最高最親的父親都能出賣,試問他還有什么不為的事嗎?當然父親“攮羊/偷羊”為不義,但你為此大義滅親,由此而對社會風氣的敗壞,對人倫的破壞,要遠大于你的義。所以孔子說“直在其中”。這個“直”,就是不能滅的“親”,不能壞的“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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