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使國民黨軍一個排投降
龔家玫
1949年12月初,我和黃廷吉外出執行任務,行至離高峰圩約3公里的破傘村邊大路上,遇到一隊國民黨軍迎面而來,離我們不到50米。我們大著膽繼續前進,我和黃廷吉都帶有駁克槍,我還帶有4顆木柄手榴彈。我站停大聲發問:你們是什么部隊?他們止步回答,說是國民黨部隊。我假裝不相信,說你們是共產黨的部隊吧?他們說,不是,真的是國民黨部隊。我接著問,你們欲住哪里去,領頭的人問,這是什么地方,并嘆氣說,也不知往哪里去好,昨晚在那邊小村住宿,要米不得米,要柴不得柴,連飯都吃不上。我對他們說:你們在國民黨部隊那么久,還不受夠苦嗎?我們這里解放軍入境后,已成立了各級人民政府,你們應該向人民政府投誠,人民政府對于國民黨起義投誠的人員給予寬大處理,投誠后愿意留下來為共產黨的事業工作,為人民政府為人民服務的,根據各人特長和意愿安排工作,如果要回家鄉的,人民政府發給解放證書返家鄉,路費確有困難的,給予適當的幫助解決,對于投誠人員的私人財物,人民政府不搜查不收繳。這時他們看見我和黃廷吉都帶有駁殼槍和手榴彈,領頭的問我們是什么人。我回答說,我們是高峰鄉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員,領頭的又問,你說得話準嗎?我回答說,我當然說得準啰,你們如果愿意向我高峰鄉人民政府投誠,我帶你們去,今天晚飯給予特殊照顧,每人半斤豬肉半斤酒,飯食吃飽為止,要洗身水井也很近,但燒熱水得你們自己干。
說到這里,他們異口同聲說:愿意到你高峰鄉人民政府投誠。我問他們有多少人,回答說是一個排,有32人。我對他們說,為表達出你們的投誠是真心實意,我提出3條條件給你們考慮,一、把所有的槍機都拆下來,把槍機和子彈集中裝入麻袋,由幾個士兵擔著跟我傍邊這位黃同志先走半里路,其余人員由我帶領跟在后面走;二、對你們的每個人員要逐個檢查,目的是看是否還留有武器,方法是把背包和衣服打開讓我檢查,沒留有武器我才放心;三、去投誠的時候,排長負責領隊,要有紀律,要像個行軍的隊伍。他們聽后,認為這3條條件完全能做到,我便說,那就立即行動吧!
那個排長整理好隊伍,跑步上來向我行了個禮,返回命令他的部隊執行第一項:拆槍機,集中手榴彈和子彈,裝成8擔,叫士兵挑著跟黃廷吉先行。接著,從排頭到排尾,士兵一個個上來到我面前10米處站住,解衣褲扣,轉身一周,又打開背包,檢查完后退回原地站好。
檢查完后,我帶著投誠的士兵到高峰鄉人民政府去。鄉工作組的梁梓聲、龔聲蒸、盧漢朝出來接見。梁梓聲對那位排長說:現在安排結束,沒事了,叫士兵休息吧,可以自由活動。“晚飯特殊照顧”也落實了,還叫群眾把木柴、稻草運來(稻草給晚上墊睡用),那個排長見了表示十分感謝。這些投誠人員在高峰圩住了兩三天,先后要求發給解放證回原籍了。他們交出的武器計有輕機槍兩挺、步槍9支、沖鋒槍1支、手榴彈100顆、子彈5500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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