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平按:本文選自我的新書《絕望江湖: <水滸傳> 的另一面》。原題《做穩了的小和沒做穩的小》。該書近日已由新世界出版社出版,各大平臺及實體店有售。下面是當當自營鏈接,有折扣。
一對五六十歲的夫妻,帶著一個十八九歲的女兒,千里迢迢前往異鄉投奔親戚,這在安土重遷的古代中國,不消說,乃是生計所迫,不得不背井離鄉。
非常要命的是,到了異鄉,才得知他們要投奔的親戚竟然搬走了。宛如晴天霹靂一般的噩耗,簡直就是當頭亂棒,把人打得不知所措。
果然,那母親“在客店里染病身故”,余下父親與女兒兩個,有家歸不得,有親無處投,“流落在此生受”。
這時候,有一個綽號叫鎮關西,人稱鄭大官人的老板看上了女兒,要出三千貫錢討她做小。
對走投無路的父女來講,這也是一條勉強可行的路。
三千貫不是一個小數字,父親拿了它,足以安身養老,或是自回老家;女兒做了鄭大官人的小,從此就是鄭大官人的人了,以后若生個一男半女,更算修成了正果。
這對進退失據的父女,就是金老和他的女兒金翠蓮。因為金氏父女,幾個月內,提轄魯達變成逃犯魯達,復又由逃犯魯達變成和尚魯智深。
流落渭州城的金老,無路可走之際,對鎮關西的提親,想必看到了一線生機——雖是做小,但他這種草根人家的女兒,能夠給一個財主做小,也是很不錯的選擇。更何況,鎮關西的文書里還寫明了要給他三千貫錢呢。
然而,人心兇險,甚于虎狼。金老和金翠蓮萬萬沒想到的是,鎮關西竟“虛錢實契”——答應的三千貫錢壓根兒就沒給金老,卻在契約里寫明已支付——一文不花地強娶了金翠蓮,“要了奴家身體”。
鎮關西的正室,也就是金翠蓮口中的“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金翠蓮做小“未及三個月”,大娘子便把她趕打出來。
鎮關西的萬惡就在于,他已經白白睡了金翠蓮兩個多月,既然你家正室不允許,把人家趕打出來,你理應放人一條生路。
可他卻向金家討要他壓根兒不曾給過的三千貫賣身錢。金氏父女“當初不曾得他一文,如今那討錢來還他”,沒辦法,只好到酒樓里唱個小曲兒掙點散碎銀兩,小部分供父女倆過活,“將大半還他”。
假如鎮關西給了金老三千貫錢,鎮關西的大娘子也不那么母夜叉,那么,金老有了養老錢——雖然這錢是賣女兒得來的;金翠蓮有了安身之地——雖然這安身的前提是以色事人;這該當是一個相對比較圓滿的結局。
退一萬步講,即便鎮關西虛錢實契,并沒把三千貫錢給金老,但女兒有了依靠,做穩了小,也算解了燃眉之急。
現在,這小竟然沒做穩,不僅沒做穩,反而逼還那子虛烏有的三千貫賣身錢,難怪金氏父女要哭泣哀告。
有時候,底層人的要求其實非常卑微,卑微到了不值一提的地步。只要滿足這點卑微的要求,他們就愿意逆來順受。
可是,有權力有能力欺負他們的人,卻總是連這點最卑微的要求也不會答應。人性的惡,就在于這種強者通吃的斬盡殺絕。
經由魯達之助,金氏父女得以離開渭州回東京。意外的是,幾個月后,魯達和金老卻不期而遇——不是在渭州,也不是在東京,而是在此前對兩人來說都很陌生、很邊遠的代州雁門縣。
宋代的雁門縣,即今山西忻州代縣。從魯達與金老相識的渭州(宋代的渭州,治所在今甘肅平涼)到雁門,距離長達兩千里。
在只有牲口和人力可以依憑的年代,這是一段相當遙遠的路途。金老不是盼著回老家東京嗎?干嘛千里迢迢跑到了地處邊塞的雁門呢?
說穿了,是終于找到了一個讓女兒做小的機會——這一回,金翠蓮的小總算是做穩了。
魯達不識字,流浪到雁門縣,十字街頭張貼著捉拿他的通緝令,他也湊上去,傻乎乎地看熱鬧。幸好,金老及時發現了他。
從金老的舉動看,老人家相當聰明,相當有社會經驗。他攔腰抱住魯達,大叫:張大哥,你如何在這里?這等于告訴旁人,面前這個粗魯的大漢姓張,是他的老相識。
魯達也奇怪金老緣何沒回東京,而是現身雁門。金老給出的理由有兩個:一是怕回東京,鎮關西找上門來。不過,這理由很牽強。老大一個東京,鎮關西即便找來,又如何找得到金老家門?
二是在路上遇到一個老鄰居,在雁門做買賣,金老父女就跟隨鄰居來了。跟隨鄰居的目的,是鄰居認識雁門的一個大財主,“虧殺了他,就與老漢女兒做媒,結交此間一個大財主趙員外”
——并非明媒正娶地嫁給這個人稱趙員外的大財主,甚至連妾也不是,而是“養做外宅”。地位近似于做小,比小更沒名份。不過,金老父女很滿意,因為,自此以后,“衣食豐足”。
做穩了小,以色事人能解決父女倆的溫飽——不僅是溫飽,而是小康,竟或中產。之前在渭州,父女倆擠在客店里,賣唱討口飯吃;如今在雁門,已是樓上樓下,還雇傭了打雜的仆人和丫環。
金翠蓮的打扮,也是“濃妝艷裹”——做小的本質,說穿了就是以色事人。以色事人者,色馳而愛衰,金翠蓮深諳此理,是以必須濃妝艷抹,以討恩客歡心。
幾個月前在渭州酒樓上,魯達看她是“蛾眉緊蹙,汪汪淚眼落珍珠;粉面低垂,細細香肌消玉雪”;幾個月后在雁門金宅再看,卻是“臉堆三月嬌花,眉掃初春嫩柳。”
以趙員外對魯達的態度看,此人頗有幾分江湖義氣。可以肯定,金翠蓮這一回真正找到了終生飯票,父女倆再也不用為吃穿發愁了。
魯迅說過,中國歷史上只有兩個時代,一個是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一個是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套用之,一個是想做小而不得的時代,一個是暫時做穩了小的時代。
如果說金翠蓮曾經想做小而不得,后來終于做穩了小,從而進入了屬于她的“小時代”;那么,比她不幸,想做小而不得的女子卻是更多。比如,被宋江殺死的閻婆惜,為了做小,竟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金翠蓮一家是到渭州投奔親戚不得,滯留異鄉死了媽;閻婆惜一家則是到鄆城投奔親戚不得,滯留異鄉死了爹。
與閻婆惜相比,一開始,金翠蓮的命運還要悲慘。不僅死了媽,還被鎮關西虛錢實契,“要了奴家的身子”。閻婆惜在鄆城,至少沒有地頭蛇欺負她,反倒有個“做媒的王婆”,熱心腸地與把她介紹給宋江——閻公死了,無錢安葬,閻婆便央王婆給女兒找個婆家。
宋江雖是小吏,卻向來樂善好施,“但有人來投奔他的,若高若低,無有不納,……若要起身,盡力資助”;“人問他求錢物,亦不推托。且好做方便,每每排難解紛,只是周全人性命。如常散施棺材藥餌,濟人貧苦,周人之急,扶人之困”。
宋江在縣衙里做個不入流的押司,小吏而已,收入有限,家里雖有莊田,也非大富,他如此“端的是揮霍,視金如土”,銀子從哪來?
從他非常熟練地私放晁蓋,以及晁蓋派劉唐以百兩黃金相贈看,他善于將小吏的權力發揮到極致,并以此換來經濟上的黑色收入。這一點,我在后面的《梁山好漢收入考》里再細講。
果然,有及時雨之稱的宋江,聽王婆介紹了閻家苦楚,馬上寫張條子,讓閻家到陳三郎鋪子上取一口棺材;又拿出十兩銀子給閻婆,讓她作日常用度。幾句話下來,宋江差不多就拿出去相當于今天上萬元錢。
宋江的豪爽多金,給閻婆留下了深刻印象。這個流落鄆城的老婦人,外無期功強近之親,內無應門五尺之僮,手中惟一拿得出手的東西就是她那“年方一十八歲,頗有些顏色”“又會唱曲兒,省得諸般耍笑”的女兒閻婆惜了。
如果能通過女兒與宋江攀上關系,閻婆就不僅可以度過眼前的難關,而且往后余生,也找到了堅實依靠。
宋江其時已“年及三旬”,按古人習慣,早該娶妻生子了。不過,據施耐庵先生說,梁山好漢都是“不娶妻室,終日里打熬筋骨”的,三十多歲的宋江依然還是單身王老五。當然,盡管宋江還沒娶妻,閻婆也不敢幻想把女兒嫁給宋江作正室。
因為,閻婆惜是行院——也就是妓院的娛樂工作者,出身下賤,宋江無論如何也不可能討她作老婆,甚至做妾也不行,只能養作外宅,相當于今天的包二奶包三奶包N奶。
王婆受閻婆之托去提親,“宋江初時不肯”,不過,也只半推半就了一番,還是同意了。做慈善,順便撿到一個如花似玉的美少女,這是鄆城縣公務員宋江的人生大轉折。
宋江“就在縣西巷內,討了一所樓房,置辦些家火什物,安頓了閻婆惜娘兒兩個在那里居住”。
初時,宋江應該對“長得好模樣,又會唱曲兒,省得諸般耍笑”的閻婆惜是滿意的,不然,也不會“沒半月之間,打扮得閻婆惜滿頭珠翠,遍體金玉”,“連那婆子也有若干頭面衣服,端的養的婆惜豐衣足食”。
至此,閻婆惜似乎也與金翠蓮一樣,做穩了小,美色終于賣出了一個令人滿意的好價錢。
然而,閻婆惜卻要比金翠蓮多一些心思。或者說,對生活多一份要求。一旦不愁衣食,她開始想要愛情。矮小的宋江不僅其貌不揚,并且,似乎也不解風情——用施耐庵為宋江掩飾的話說,“原來宋江是個好漢,只愛學使槍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緊”。
偏偏就在此時,宋江把一個叫張文遠的同事帶到閻婆惜家吃酒。這,無意中成了引狼入室。
書上說,張文遠“生得眉清目秀,齒紅唇白”,“平昔只愛去三瓦兩舍,飄蓬浮蕩,學得一身風流俊俏,更兼品竹彈絲,無有不會”。
總之,與宋江相比,張文遠一表人才,情趣高雅,和閻婆惜有共同語言,終至從眉來眼去,發展到暗渡陳倉。
雖然是小,是外宅,可畢竟還是自己的女人。換了其它人,必然憤怒。意外的是,被閻婆惜戴了綠帽子,宋江卻只是自欺欺人地自我安慰:“又不是我父母匹配的妻室,他若無心戀我,我沒來由惹氣做甚么。我只不上門便了”。“自此有個月不去。閻婆累使人來請,宋江只推事故,不上門去”。
宋江不去閻家,閻婆惜樂得與張文遠大膽偷情,“老娘自和張三過得好,誰奈煩采你。你不上門來,倒好!”
但在閻婆看來,事情卻很嚴重。她早就認定,“我娘兒兩個下半世過活都靠著押司”,如今半路殺出個張文遠,雖是女兒喜歡的風流小生,可他無法像宋江那樣,將大把大把的銀子供娘兒倆過活,一旦宋江不來,從此斷了經濟來源,豈不重蹈從前窮困潦倒的覆轍?
閻婆不得不親自前往縣衙找宋江,做好做歹,把宋江拉到家里,指望他與女兒重歸于好。然而,在青春少女閻婆惜心中,宋江雖有錢,雖是自己的恩人,可他沒有愛情,愛情在小白臉張文遠溫柔的懷抱里。
閻婆對宋江的熱情與閻婆惜對宋江的冷淡相映成趣,正好說明了一個潛在的真理:少年人總是天然地相信愛情,并且,很可能為了愛情不顧一切;而人到中年,在遭遇了若干世態淡涼后才會明白,愛情永遠不能當飯吃。
十八歲的閻婆惜還不能明白母親的一片苦心。她不僅冷落了宋江一晚,“那婆娘不脫衣裳,便上床去,自倚了繡枕,扭過身,朝里壁自睡了”。
更過份的是,當她發現宋江遺落下的招文袋里,有來自梁山泊的信件時,立即以此要挾宋江,要他答應三個條件才歸還。
三個條件,前兩個,對宋江來說不值一提:一是任他改嫁張文遠;二是她頭上戴的,身上穿的,家里使用的,“雖都是你辦的”,也盡數與閻婆惜。唯有第三個條件,宋江沒法答應。那就是晁蓋送給他的一百兩金子,“快把來與我”。
這一百兩金子,宋江只象征性收了一條,其余都讓劉唐退了回去,他到哪里去拿一百兩金子呢?一百兩金子不比一百兩銀子,就算大手大腳的宋江,也要變賣家私才湊得齊。
閻婆惜不信,她諷刺宋江:“公人見錢,如蠅子見血。他使人送金子與你,你豈有推了轉去的,這話卻似屁。做公人的,那個貓兒不吃腥。閻羅王面前須沒放回的鬼,你待瞞誰?”
——閻婆惜只有十八歲,但在妓院服務的時間不短,大概見多了公人,而公人給她的印象就是無官不貪。
她實在難以想象,世界上會有把別人送來的金子推卻回去的公人——她不明白,宋江不是普通公人,而是黑白兩道通吃的江湖大佬。
于是,悲劇發生了,閻婆惜花枝招展的生命在那個冷風吹拂的初秋清晨驟然凋落。
金翠蓮的小做穩了,閻婆惜的小不僅沒做穩,反而年紀輕輕就死于非命。表面看,當然是金翠蓮忠誠于他的恩公趙員外,閻婆惜卻水性楊花,一邊吃著穿著用著宋江,一邊與宋江的同事暗通款曲。甚至,在偶然拿住了宋江的把柄后苦苦相逼。
實則,金翠蓮的溫馴順從也好,閻婆惜為了愛情的抗爭也罷,都說明了一點:做穩了的小與沒做穩的小,她們的命運都掌握在別人手里。
對這些除了美貌就一無所有的草根女子來說,做得穩小或做不穩小,都不是她們自己能夠決定的。她們只是那個贏家通吃時代不值一提的殉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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