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云電陽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悉聞,貴公司準備外聘第三方公司,準備重啟陽光上城地下車位停車管理收費系統。
在此之前,關于陽光上城地下車位產權歸屬問題,小區業主與地產公司存在諸多爭議,并因物業及地產公司的強行收費,而引發了小區業主的維權風波。
小區地下車位收費其本質是小區地下車位的權屬問題。根據售房合同補充協議第三款約定:小區商業用房、會所、商鋪、文化體育娛樂建筑及設施、地下人防建筑及設施、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以及其它未出售給乙方(業主)的建筑物,其開發建造成本未進入乙方房價,所有權屬于甲方(地產公司)所有。現在就請地產公司提供其開發建造成本未進入乙方房價的證據,來證明地下停車位及人防車位屬于地產公司。
小區物委會自更換以來,以對話、協商及合法的方式,與地產公司積極溝通協商解決,并要求地產公司出示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匯算清繳材料,以證明地下車庫建設成本未進入乙方房價,但地產公司避而不談顧左右而言他。
在《曲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協助證明陽光上城地下車庫產權歸屬的回函》中,曲靖市自規局明確表示,“經查詢,曲靖市房地產管理中心于2014年7月25 日辦理了陽光上城小區470個地下車位的初始登記,權利人為曲靖云電陽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目前,陽光上城物委會將向曲靖市自規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曲靖市自規局公開地產公司對地下車位進行初始登記提交的相關證據材料;同時,還將向稅務部門就小區地下車位建設成本的相關信息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綜合各方證據材料,進一步判斷470個地下車位的產權實際歸屬。
在地產公司未主動出示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匯算清繳證據且小區地下車位產權歸屬質疑糾紛未得以解決的情況下,陽光上城物委會向曲靖云電陽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提出以下建議:
1.請勿重啟陽光上城地下車位停車管理收費系統;
2.請勿以強制方式對小區業主使用地下車位收取停車費。
該建議旨在避免小區業主與地產公司爆發新的業主維權沖突,若地產公司對小區物委會的建議充耳不聞,那“勿謂言之不預”的責任及后果,由曲靖云電陽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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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上城物委會
2025年5月28日
(注:該公開信抄送金麟社區、瀟湘街道、區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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