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余姚市“中昂 - 祥云府”這一承載著民生期望的“保交樓”項目中,江蘇濱港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正面臨著工程款追討無門的嚴峻局面,企業生存瀕臨絕境。而這背后,地方政府的嚴重不作為清晰可見,企業維權之路更是荊棘密布,令人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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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款困境的緣起
三年前,“中昂 - 祥云府”項目上馬,浙江余姚豐晟置業有限公司負責投資開發。一期總包工程由北京紐約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承接,江蘇濱港則承接了一期一標段勞務工程,并與北京紐約建設簽訂勞務分包合同。然而,北京紐約建設后續暴露出違法套取商品房預售資金、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以及長期停工等一系列惡劣問題。余姚豐晟置業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督促下更換總包單位,這本應是解決問題的契機,卻不料成為江蘇濱港工程款結算噩夢的開端,款項結算問題自此如一團亂麻,遲遲得不到合理解決。
二、協議與紀要淪為一紙空文
為化解工程款拖欠這一棘手難題,余姚市多部門聯合成立了余姚市房地產市場風險防控處置工作專班辦公室(簡稱“余姚專班”)。經過所謂的現場協調會議,形成了《會議紀要》。該紀要明確指出,針對原總包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最終結算款未支付部分,由余姚豐晟置業、北京紐約建設和江蘇濱港簽訂三方協議,余姚豐晟置業需從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中直接支付款項給江蘇濱港。
2022 年 8 月 17 日,三方簽訂《三方付款協議》,詳細約定了各方責任。協議簽訂后,乙方委托甲方直接支付 800 萬元至丙方指定賬戶,丙方需在 30 日內完成撤場工作。在所有退場工作完成并辦理書面移交手續日起一個月內,乙方再委托甲方支付剩余全部工程款,甲方需保證在協議簽訂后至付款條件成就時無條件支付完成。江蘇濱港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積極履行義務,完成了撤場工作。然而,余姚豐晟置業卻公然違背協議,僅在 2022 年 8 月 18 日至 12 月 13 日期間,合計支付 10423252.40 元,仍有高達 10989012.60 元的余款拒不支付。
三、政府不作為致法院判決成泡影
江蘇濱港在多次催要無果后,無奈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過漫長等待,2024 年 7 月 5 日,法院作出公正判決,要求被告余姚豐晟置業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原告江蘇濱港付清工程款 10989012.60 元。該判決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正式生效,被告應于 7 月 30 日前履行付款義務。但時至今日,余姚豐晟置業卻分文未付,法院判決如同廢紙一張。
在此過程中,“余姚專班”作為余姚市人民政府臨時設立的辦事機構,以政府部門的名義出具《會議紀要》,本應積極履行協調督促余姚豐晟置業切實履行《三方付款協議》的職責。然而,“余姚專班”卻玩忽職守,不僅未進行有效督促,反而將余姚豐晟置業項目預售資金惡意轉移到政府控制的公司賬戶(即余姚市金舜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在中國銀行余姚塑料城支行的賬戶)中,使得余姚豐晟置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余額歸零,直接導致法院根本無法進行執行工作,這無疑是公然的違法行為,嚴重損害了法律尊嚴和政府公信力。不僅如此,“余姚專班”還肆意對余姚市人民法院執行查封行為進行粗暴干預,導致法院無法查封該項目的固定房源,使得江蘇濱港的合法權益被無情踐踏。
四、官方回應盡顯敷衍與推諉
4 月 28 日,記者就《會議紀要》無法完全落實一事前往余姚市住建局“余姚專班”進行調查。該辦楊主任竟以今年剛調任為由,對之前發生的事情表示一概不知,僅僅簡單告知江蘇濱港已經起訴,讓法院執行相關公司資產,便試圖將責任推得一干二凈。對于余姚豐晟置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中的資金被轉移到政府控制賬戶這一關鍵問題,住建局辦公室葉主任更是避而不答,只是反復強調政府部門首要任務是做好保交房工作,完全無視江蘇濱港的合法權益。對于法院執行查封時遇到的阻礙,葉主任僅僅建議江蘇濱港向法院申請現場查封,并敷衍表示如果法院需要,會全力配合,卻并未采取任何實際行動解決問題。
4 月 29 日,記者一行前往余姚市人民法院執行局了解案件執行情況。執行局二樓案件查詢窗口工作人員告知記者,該案目前處于完全無法執行的狀態,被執行方浙江余姚豐晟置業名下暫無任何資產和資金可被執行。記者要求面見本案執行法官,卻被告知法官在外辦案無法回來。電話溝通后,法官同樣表示豐晟置業沒有可執行資產,并要求記者留下聯系方式,承諾隨后回復相關情況。然而,直至截稿,記者始終未收到余姚法院的任何回復,整個事件陷入無人問津的冰冷境地。
五、后續協調:責任推卸的鬧劇
盡管余姚市有關部門對外宣稱已針對江蘇濱港與浙江余姚豐晟置業有限公司執行一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對祥云府項目 38 處房屋進行查封保全,約談祥云府項目負責人協調后續解決方案,聲稱房產方愿意通過工抵方式解決相關債務等。但江蘇濱港公司卻清晰地認識到,余姚住建局這一系列舉動不過是在掩耳盜鈴,推卸責任。江蘇濱港公司除與中昂公司存在關聯外,與其他幾家所謂參與協調的公司毫無關系,余姚住建局的回復完全是在掩蓋其將保交資金挪作他用的事實。企業在如此艱難的環境下,追討工程款依舊希望渺茫,猶如置身于無盡的黑暗之中,看不到一絲曙光。
在“保交樓”這一關乎民生與經濟穩定的重要項目中,地方政府的嚴重不作為,使得江蘇濱港公司在合法維權的道路上四處碰壁,陷入絕境。“保交樓”本應是政府彰顯執政能力、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契機,然而余姚市相關部門的所作所為卻背道而馳,嚴重損害了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破壞了當地的營商環境,“保民生、穩經濟”的美好愿景在他們的不作為下化為泡影。
信息來源:《中國城市建設網》 舉報單位:江蘇濱港勞務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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