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龍芯與芯聯(lián)芯公司發(fā)生糾紛,隨后兩家公司之間發(fā)生三場仲裁或訴訟。首先是香港國際仲裁駁回芯聯(lián)芯六項訴求,僅支持支付版稅訴求;其次是知識產權訴訟,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終審判決龍芯勝訴;最后是名譽權訴訟,北京互聯(lián)網法院一審判決龍芯勝訴。
誠然,按照我國兩審終審制,名譽權訴訟龍芯目前僅取得一審勝訴,二審程序尚未開啟,若芯聯(lián)芯無法拿出此前未使用,足以扭轉乾坤的證據(jù),審判高概率是維持原判。
龍芯與芯聯(lián)芯之間的連環(huán)訴訟是國產CPU行業(yè)里程碑式的案件,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和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法律文書為龍芯的自主性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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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集、CPU核、CPU
先解釋幾個概念,CPU就是處理器,大家電腦手機里都有。
CPU核是CPU最關鍵的IP,決定了CPU的性能、功耗、安全等關鍵指標。CPU其實是由CPU核、GPU核、內存控制器,及各類接口集成到一起,大家平時聽到的4核CPU,8核CPU,都是指這個CPU核。
國內ARM CPU從ARM購買的A55、A76、A77、X925都是CPU核,開發(fā)ARM CPU的主要工作就是把買來的CPU核、GPU核、互聯(lián)等模塊“組裝”到一起形成SoC。
如果買不到最新的ARM CPU核,那就拿舊ARM CPU核做修改,然后設計SoC。由于國內CPU設計能力和國外巨頭有差距,技術迭代不如ARM,這種基于舊CPU核修改的做法會在幾年后性能落伍。
指令集好比一門語言,X86、ARM、LoongArch好比是英文、日文、中文。基于指令集研發(fā)CPU就好比基于英文或中文寫論文。一門語言的價值在于使用的人口基數(shù)和基于該語言記錄的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歷史文化知識。
類似的,一種指令集如果用的人少,而且基于該指令集的CPU性能弱,軟件生態(tài)貧乏,那么,這款指令集同樣沒有價值。
X86、ARM指令集的CPU性能好,軟件生態(tài)好,用戶數(shù)量龐大,因而具有很高的商業(yè)價值,國內CPU廠商自然選擇以合資或購買技術授權的方式從外商買指令集授權。
當然,天下沒有免費的宴席,代價就是在自主性、發(fā)展權、利潤上受制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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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芯與MIPS的糾葛
龍芯起步時是計算所的一個課題組,只有十幾號人,人少錢少,因而選擇了比較學院派的MIPS。2011年,龍芯中科通過與MIPS公司簽署的技術許可合同獲得了研發(fā)、生產基于MIPS指令集架構芯片的權利。
龍芯基于MIPS指令集設計CPU,代價就是需要給MIPS支付版稅。
由于MIPS長期處于半死不活的狀態(tài),指令集更新緩慢,龍芯自行添加了1000多條指令集,形成了以200多條MIPS基礎指令集+1000多條自主指令的格局。
2018年,芯聯(lián)芯公司成立。2019年,芯聯(lián)芯聲稱已從MIPS公司處獲得MIPS在中國地區(qū)的獨家商業(yè)授權,并據(jù)此向龍芯提出了一系列訴訟主張,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超出授權范圍的MIPS技術、未經授權對MIPS架構進行修改等。
面對這一指控,龍芯指出雙方從未直接簽訂過任何協(xié)議,同時強調自身擁有合法權利繼續(xù)從事相關業(yè)務。
有鑒于基于LoongArch開發(fā)的龍芯3A5000在2020年就有了樣片,2021年正式發(fā)布,而一款CPU完整設計周期是3年,還要考慮更換指令集的時間。
綜合考慮龍芯自行發(fā)展MIPS指令集的做法,以及龍芯3A5000的開發(fā)周期來看,龍芯對自主指令集是有長期技術儲備的。
在2018年中美貿易戰(zhàn)開打之前就未雨綢繆,直接切換到自主指令集上,徹底拋棄MIPS,切換到自研的LoongArch。芯聯(lián)芯事件完全是恰逢其時,證明了龍芯團隊的高瞻遠矚。
香港國際仲裁駁回芯聯(lián)芯六項訴求
2021年2月,芯聯(lián)芯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提起仲裁,主張龍芯侵犯MIPS技術許可合同,要求支付版稅及賠償。
2023年6月,仲裁庭簽發(fā)《部分最終裁決書》(HKIAC/PA21030),主要內容為:
1.駁回芯聯(lián)芯7項主張中的6項(包括“超范圍使用MIPS技術”“未經授權修改架構”等核心指控)。
2.支持芯聯(lián)芯的訴求,龍芯需補繳2017-2021年期間未付版稅。
這里說明一下,龍芯基于MIPS設計CPU,支付版稅天經地義。
不過,龍芯主張簽署技術許可合同的是MIPS,版稅應該支付給MIPS,而不是從未與龍芯簽署協(xié)議的芯聯(lián)芯,且龍芯在仲裁之初就將版稅提存。
簡言之,龍芯承認應當支付版稅,但錢應該給MIPS,而不是芯聯(lián)芯,而且這筆版稅龍芯已經提交給仲裁庭,由仲裁庭決定版稅應該給MIPS,還是芯聯(lián)芯。
2024年1月,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認定:
1.MIPS公司將許可合同轉讓給芯聯(lián)芯的行為有效。
2.芯聯(lián)芯關于“龍芯指令集侵權”的主張缺乏證據(jù)支持。
3.龍芯2020年停付版稅的行為符合合同條款,仍有權銷售已商業(yè)化產品。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做出終局裁決為:
1.芯聯(lián)芯需賠償龍芯仲裁費用4147.66萬元人民幣。
2.龍芯需支付芯聯(lián)芯版稅2412.92萬元(不含稅)及延遲費用。
3.雙方債務抵銷后執(zhí)行。
根據(jù)終局裁決,等于是在抵消版稅后,芯連芯反而要支付龍芯1700余萬元。
知識產權訴訟龍芯勝訴
從2023年至2025年,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理了龍芯與芯聯(lián)芯之間的知識產權糾紛。
龍芯主張LoongArch完全擺脫MIPS,是自研指令集。
芯聯(lián)芯主張LoongArch是“MIPS魔改版”,涉及對MIPS侵權。
基于工信部賽西實驗室檢測報告,龍芯自2020年全面轉向LoongArch架構后,新產品與MIPS技術無關聯(lián)。
龍芯將LoongArch基礎指令集手冊在公司官網公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下載,對比LoongArch和MIPS指令集的異同。
龍芯還將LoongArch指令集和部分CPU核向高校開源,供高校教學使用,河海大學、江蘇信息職業(yè)技術學院的學生均基于龍芯開源代碼開發(fā)出CPU/S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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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芯聯(lián)芯未能在法庭提供技術侵權實證。
2023年,一審判決駁回芯聯(lián)芯全部訴訟請求。
2025年,終審結果為LoongArch指令集未侵權MIPS,龍芯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不久前,北京互聯(lián)網法院就龍芯就名譽權起訴芯聯(lián)芯發(fā)布不實言論損害其名譽權作出一審裁判,法院支持了龍芯的部分請求,責令芯聯(lián)芯在其官方網站上連續(xù)十天發(fā)布致歉聲明來消除負面影響,同時賠償經濟損失(含合理開支)共計45萬元人民幣。
由于我國司法制度是二審終身制,一審判決后,原告或被告未上訴,則一審判決生效,若上訴,則啟動二審程序。
一般情況下,一審事實認定錯誤、法律適用錯誤、訴訟程序錯誤、審判員枉法裁判,二審才會改判。
由于該名譽權案與此前的龍芯與芯聯(lián)芯知識產權糾紛有關聯(lián),且在知識產權案中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終審判決是LoongArch指令集未侵權MIPS著作權,龍芯不構成不正當競爭,香港國際仲裁中心駁回了芯聯(lián)芯“超范圍使用MIPS技術”“未經授權修改架構”等6項訴求。
綜合相關裁判和仲裁公布的信息,即便芯聯(lián)芯上訴,啟動二審程序,二審判決高概率是維持原判。
給技術引進CPU敲響警鐘
當下,技術引進CPU大多建立在X86和ARM的地基上,不僅在指令集上對外商有依賴,在CPU核等核心IP上也有境外技術來源,將來國產X86、ARM CPU做大做強,也許也會遭遇知識產權狙擊。
芯聯(lián)芯只是一家2018年成立的小公司,依靠買下MIPS在中國地區(qū)的獨家商業(yè)授權,就可以對龍芯發(fā)起知識產權訴訟,且從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仲裁結果看,龍芯基于MIPS開發(fā)的CPU確實要向芯聯(lián)芯支付版稅,幸好龍芯有遠見,把指令集切換到LoongArch,如果一直抱著MIPS不放,很可能會面臨知識產權訛詐。
這種新成立一個公司,購買老牌公司的商業(yè)授權或知識產權,然后發(fā)起知識產權訴訟進行訛詐,在美國是一個非常成熟的套路,被稱為流氓公司。
未來,是否會出現(xiàn)一家小公司,買下ARM在大陸的獨家經營權,然后對國產ARM CPU公司進行訛詐猶未可知。
甚至,不排除英特爾、ARM親自下黑手的情況,而且這是有前科的。
當年的VIA就被英特爾取消授權,導致市場份額幾乎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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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RM與高通的訴訟中,ARM威脅要取消高通的ARM指令集授權,好在高通是號稱“律師比工程師還要多”的公司,最終達成和解。
2025年1月,ARM正式撤回2024年10月22日發(fā)出的終止高通指令集許可協(xié)議的通知,確認不會終止高通對ARM指令集的使用權,高通繼續(xù)按原有費率向ARM支付授權費用。另外,雙方Nuvia芯片設計權糾紛擱置爭議,但保留未來訴訟權利。
相對于龍芯用純自主研發(fā)打贏了科技自主保衛(wèi)戰(zhàn),國產X86、ARM CPU如何面對將來可能出現(xiàn)的知識產權訛詐,是需要深思熟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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