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女子十年體檢未有“患癌風險”預警,確診已是腎癌晚期的報道引發關注。
7月30日,愛康國賓召開媒體說明會,愛康國賓相關負責人表示,當事人張女士罔顧事實,通過網絡臆想造謠、污蔑愛康國賓“假體檢”,并惡意發酵。此舉嚴重損害愛康國賓聲譽,深深傷害了二十余年來專注健康服務的數萬名員工,更誤導公眾,引發對私營體檢中心乃至整個中國醫療行業的不當質疑。為澄清事實,還原真相,愛康國賓已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目前案件已獲正式立案。
愛康國賓所說的當事人張女士就是執業律師張曉玲。
就愛康國賓所說的起訴并立案,張曉玲律師向“法度Law”回應說:他們是否起訴我,我不知道,但我會征集1萬名愛康體檢受害人發起公益訴訟。同時還會征集至少20名的公益維權律師組建公益訴訟團隊。
此外,她還表示將邀請法學界、醫學界等領域的全國律師、政協委員、人大代表參與其中,意在推動中國體檢醫療行業的健康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直播中,愛康國賓關閉了討論區。
另據《羊城晚報》報道,發布會中有一個細節很有意思。有媒體記者提問,“注意到在黑貓投訴平臺上有近千條關于愛康國賓的投訴,想問一下公司是如何處理這些投訴的?”
這時,愛康集團創始人、董事長兼CEO張黎剛接過話筒。“今天,我們第一次,公開這一千多條投訴都是怎么樣的投訴……”突然,直播結束。
幾分鐘后,直播重新開啟。直播觀看人數從剛才的4.1萬人變成了50多人。
而直到直播結束,記者也沒有聽到關于這些投訴的針對性回復。
7月17日, “女子體檢10年未見異常卻患癌癥晚期”一事沖上微博熱搜。
據指尖新聞,7月14日,住北京的執業律師張曉玲向記者投訴,稱她在愛康國賓健康體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愛康國賓體檢)設于北京的體檢分院連續體檢10年未被檢出患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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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到2023年,我在‘愛康國賓’體檢了10年,從來沒有被檢查出患癌風險,結果我2024年被確診癌癥晚期。‘愛康國賓’要是能早點預警,我的病怎么可能拖了那么久才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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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玲質疑愛康國賓體檢涉嫌“誤檢、漏檢”,7月4日,她向愛康國賓體檢發出了律師函,并確認對方簽收。但截至7月14日,她并未得到答復。
據張曉玲介紹,作為北京律協會員,她長年享有北京律協為每位律師購買的體檢服務。從2013年至2023年,她連續10年在愛康國賓體檢設于北京的分院進行體檢。2022年之前的體檢,她的雙腎的體檢結果一直都是“未見明顯異常”。
2023年的體檢報告,雖然提示右腎有“鈣化灶”,但是愛康國賓體檢并未告知她有患癌風險。2024年10月,張曉玲在北京大學國際醫院被懷疑“右腎透明細胞癌”。 2025年2月在國外的醫院檢查,被確診為“腎癌骨轉移”,而且骨轉移已經達到了晚期程度。
據澎湃新聞報道,2018年,愛康國賓CEO張黎剛曾公開爆料同行假體檢。張黎剛稱,一些同行“用護士假冒醫生做超聲檢查”,“抽了血做都不做,然后把血倒掉就出結果。”張黎剛稱,一些機構敢于這么做是因為檢出癌癥的概率只有千分之三。
而在微博上,“愛康國賓體檢因檢測不準曾被多次投訴”、“愛康國賓多家公司曾涉醫療糾紛”也被沖上熱搜。在黑貓投訴平臺,關鍵字含有“愛康國賓”的總投訴量達到1220條。
據正在新聞,7月17日,愛康國賓代理律師吳律師告訴記者,“我們昨天有聯系張律師,對她律師函的內容,我們這邊正在搜集材料,也會盡快給到張律師這邊回應。”
愛康集團7月18日晚發文,稱“愛康已完成內部核查及外部專家評估確認無責,愿意接受第三方權威機構鑒定”。全文如下:
關于近日網絡上所傳的張女士所謂的愛康“十年體檢結果未提示癌癥風險,確診已是腎癌晚期”的投訴,愛康醫療團隊已完成對張女士的歷年體檢報告與檔案的核查,并聘請外部專家協助進行數據分析和評估,確認愛康對張女士的腎臟檢查不存在瑕疵,報告結論與腎臟超聲檢查實際情況一致,不存在對于腎臟檢查漏診或誤診情況,進一步確認愛康無責。愛康愿意接受第三方權威機構的鑒定,并為此承擔一切責任和法律后果。
經過愛康內部存檔核查,結合張女士向媒體公布的資料,張女士近幾年體檢及腫瘤診斷情況如下:
2023年10月,愛康在張女士的體檢報告中,提示“右腎鈣化灶,左腎錯構瘤可能”。
2024年10月,張女士在北京某康復醫院的體檢報告中顯示“右腎囊腫,右腎可見一低回聲,大小:3.5cm×2.8cm,呈分葉狀,血流信號豐富:至醫院進一步檢查,隨訪”,關節與脊柱一欄顯示“未見異常”,腫瘤標志物“癌胚抗原(發光法)”數值在正常值范圍。
2024年11月,張女士在北京某醫院進行手術,該醫療機構的《病理檢查報告單》載明,張女士所患癌癥的分期為“pT1aNxMx”,即癌癥早期階段(1a),報告中沒有確診癌癥轉移。
2025年2月,張女士自稱在國外某醫院進行了檢查,其提供的檢查報告的中文翻譯顯示:“轉移至腰椎(L4)的癌,切除。與透明細胞腎癌的轉移一致”。在張女士給上文北京某康復醫院的律師函中,張女士聲明“后在其他醫院確診出腎癌,惡性,并轉移至腰椎,骨癌四期(晚期)”。
如果張女士向媒體公布的上述2024年11月的《病理檢查報告單》和2025年2月的檢查報告屬實,以及其有關轉移至腰椎、骨癌四期(晚期)的聲明屬實,則張女士的腎癌從2024年11月被診斷為“腎癌早期階段”發展到2025年2月的“腎細胞癌轉移至腰椎、致骨癌晚期”僅用了3、4個月的時間,證明張女士所患的腎癌發展速度極快。
這就不難理解為什么2023年10月在愛康體檢,報告提示張女士“右腎鈣化灶”,也就是超聲檢測時并無癌癥跡象,到2024年11月,張女士在北京某醫院手術,病理確診為早期腎癌(分期為“pT1aNxMx”)。而參考發表在學術期刊上的腎癌樣本的生長速度范圍從0.2厘米/年到6.5厘米/年,張女士在愛康體檢時沒有腎癌跡象到一年后初次發現早期腎癌大小為3.3cmx3cmx3cm,屬于腎癌的生長速度范圍內。再次明確,體檢后初次發現的是早期腎癌,并非晚期。
對于張女士用以佐證的檢測了十年顯示正常的癌胚抗原CEA,根據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的2022版《腎細胞癌診療指南》,癌胚抗原CEA不能用于腎細胞癌的風險評估,與腎癌無關。在體檢中,癌胚抗原CEA被用于其他一些器官的風險評估。
綜合上述事實基礎,愛康經過內部醫療團隊緊急調查及外聘專家的第三方核查,確認愛康在對張女士的腎臟的檢查中,不存在漏診或誤診情況,更不存在張女士所稱“假體檢”。愛康完整保留了張女士腎臟超聲檢查的影像圖片文件,只要張女士同意,愛康可以馬上公開張女士的超聲檢查影像圖片,公開透明,接受醫療專業人士以及公眾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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