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不光有“亮證姐”,還有“限高哥”!
原創 李萬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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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我:你對防城港的“亮證姐”有什么看法?
我答:不想說。
我向來筆不阿貴、文不奉承、還愛罵人。
“亮證姐”都亮“行政執法”證了,讓我怎么說?
昨天(8月3日),嚷嚷了幾天的“亮證姐”逼迫讓路事件,終于有了階段性通報。
不出所料,“亮證姐”不是什么大人物,一介悍婦而已。
通報說,兩輛車狹路相逢,奔馳女“亮證”,隨車人員說出對方的姓氏和住址。
是真的!
但,證件是她丈夫“放到”車上的證件。
“亮證姐”隨車人員之所以知道對方姓氏和住址,是因為雙方是“遠房表親”。
所涉及的已公開的人物、身份,也都是真的,并且都可驗證。
另外,通報還一二三四,細節環環相扣,解釋“天衣無縫”,想挑刺兒都找不到下嘴的地方。
全網都在夸,防城港確實有兩把刷子。
這也正是我為什么一直沒評論這一熱點的原因:就知道,這個故事的結局大概率是一個“誤會”。
很簡單,一個開奔馳的女人,如此囂張,要么淺薄,要么有背景,要么既淺薄又有“臨時的靠山”,要么是冒充“大尾巴狼”,至少有“吹牛皮”、裝叉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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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絕不會是一系列“誤會”偶然的疊加,那比中彩票大獎的概率還低。
真正有執法證又敢“亮證”,還如此囂張的人,很少很少。
但是,那女人敢。
她一“亮證”,就把丈夫晾“涼”了。
目前,她丈夫已被立案調查,受處分是鐵板釘釘的的事兒。
“亮證姐”呢?通報沒說咋處理。
但根據相關法律,恐怕難逃法網:冒充國家公職人員,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起碼,也得蹲幾天拘留所吧!
“亮證姐”的梗,算暫告一段落。
“限高哥”的梗,還在“梗”著,沒有得到處理。
幾個月前的3月24日,我自駕到防城港市。
當天上午10時許,我發現車輛需要充電,就順路導航北部灣海洋文化公園停車場充電站。半個小時后,電已充滿。
此時,有幾個人聚集到停車場出口,一位騎三輪車的中年男子把三輪車停在出口處正中央,站在了三輪車上。另外兩名男子,從停車場出口處兩側拉著限高桿朝中間合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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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恍然大悟:有公共充電樁的停車場,居然還設有限高桿。
仔細看:限高2.1米。
我的車輛是大型SUV,上面裝了一個車頂箱,總高度2.16米。
限高2.1米,我的車就出不去了。
我趕緊跑過去,和站在三輪車上正要鎖限高桿的人溝通,“我是充電的,請留一分鐘時間,我就可以把車開出去了。”
他陰沉著臉:“我不管,你們找領導去!”
然后,他鎖上了限高桿,騎著三輪車揚長而去。
他的行為,明顯是為難我們。沒有條件為難,創造條件也要為難。
十幾分鐘后,我老伴兒撥打110求助。
接線員問,你們有什么問題嗎?
老伴說,我們什么問題都沒有,只是給車輛充電。
幾分鐘后,老伴再次撥打110。
又過了十幾分鐘,公園另一位工作人員來到停車場,打開了限高桿。
前前后后,耽誤了20多分鐘時間,沒有任何人解釋“為什么”。
我幾乎跑遍了全國,充電被“限高”,還是第一次。
一個國家的法律、一個地方的法規、一個城市的管理,究竟是使老百姓和游客更幸福,更有安全感,還是更窩心?
幾個月過去了,不知防城港那個充電停車場的“限高桿”拆除沒有,那幾個霸道的“限高哥”是不是每天還去鎖限高桿?
“亮證姐”,把防城港搞得灰頭土臉。
“限高哥”,壓低了的防城港市的文明高度,也壓縮了一個城市的胸懷!
“亮證姐”和“限高哥”這類人,是不是“老鼠屎”?
防城港,該打掃打掃衛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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